记得她说喜欢我唱歌的样子,喜欢我抽烟的样子,喜欢我满头大汗大口大口喝可乐的样子,她说因为喜欢所以连什么都一起喜欢了。在一起三年,然后我也慢慢喜欢了她看书的样子,喜欢她像个小孩子一样跳格子走路的样子,喜欢她买东西讨价还价的样子,喜欢她永远阳光明媚的样子。如今大学毕业两年了。我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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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时间长都不能够在一起到最后结婚,而相反刚认识一个月两个月半年就确定了要结婚要度余生。青春很短又很长,想必每个人都有个难以忘记的人或事,时间久了你不再会时常想起他,但是他就是你心里的印记,难以抹去。你们彼此经历的事情,你们彼此开心或亦于难过。俗话说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大慨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