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父亲教育我们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学习做事最忌三分钟热度。想想这么些年来,我所做的事,好像只有读书和做早餐,没有沦落为三分钟热度。 不记得,到底是怎样爱上读书的?只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无数小人书,儿童文学,少年文艺,一堆堆,一摞摞。在那个图书匮乏的年代,《故事会》有时候也会成为我的枕头书。
犹记得十三四的年纪,初中二年级的光景,从书店里淘到了席慕容散文集。夏天,放学后,天还很亮,便不急着回家,常常一个人坐在二楼教室的窗前看书,干净的地面,发出阴凉的薄光,作者对孩子对绘画对家的热爱,深深地打动了我那颗少年的心。可能是学生时代的这种文艺少女形象太深入人心了,以至于好久没有见面的高中同学,在看见我发的早餐图片以后,说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落入了凡尘。
其实,哪里是落入凡尘啊,只是还没有成长而已。从琴棋书画到油盐酱醋。这是每一个当了妈妈的女子都会有的蜕变吧?
怀子祺的时候,我是妊娠高血压,全身浮肿,还尿蛋白,八个月零八天,胎盘早剥,子祺早产。因为营养的缺失,体重只有三斤八两的子祺,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样子,就被抱去了青岛儿童医院,一个人在保温箱里呆了八天才回家来。开始,因为怕睡觉翻身会压着他,我曾经两天一夜没有合眼。那时候,面对小小的子祺,我完全是无措的,笨拙的。幸亏子祺爸,给他穿衣,洗澡,缝被子,细细地打理我们娘俩的一切日常。
一直以来,我感觉自己是和子祺一起成长的。他学着翻身,爬行,站立,走路。学着说话,认字,看书。他在用他的眼睛看妈妈,看爸爸,看这个世界,我也在学着买菜,做饭。学着照看婴儿,照顾我们的家,在从前没有走进过的世界里摸索着前行。
有好多人问我,做为一个上班族的妈妈,是怎么样坚持天天起来做早餐的?我想,除了天生对食物的热爱,最重要的是对孩子和家人的爱和责任吧?是做了妈妈的母性,让我可以在闹钟响起的时候,在内心挣扎着要不要再睡一会的时候,果断的起来,走进厨房,为他们做一份爱的早餐。要知道结婚前的我,可是最喜欢睡懒觉的。周末,曾经有白天睡到晚上,要把床睡穿的记录。因为这个,不知道挨了母亲的多少唠叨,父亲的多少训斥。有了子祺以后,这个坏习惯就自行消失了。
是这样吧,每一个当了妈妈的人,都是这样成长的吧。
现在,快满十一岁的子祺,已经长成一个壮壮实实的小男生。而且,被作为资深书虫的妈妈培养成了一个小书虫。每天晚上,他写完作业,我做完第二天的早餐准备以后,洗一盘水果,选一个舒服的姿势,各自读着各自喜欢的书。我感觉,幸福,便是这样的模样。
而我最想对子祺和自己说的是:无论做什么事情,坚持的过程其实就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