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再看面向对象

北方又一村

一转眼,我学编程都已经十年了。

十年之前,“面向对象”火得一塌糊涂。

十年之后,“面向对象”,没想到,还是这样云里雾里……

回头想想,之所以云里雾里,我认为一个很大的原因:我们把“面向对象”神话了。

我今天,就想损一点儿,来把“面向对象”拉下神坛吧。O(∩_∩)O~

我现在都还记得,那时候炫耀自己的项目,“纯面向对象开发”……一个“纯”字,顿时逼格满满。现在想来,那时候说话确实不走脑子。“纯面向对象”,还有“不纯”的么?“不纯”的是什么?是杂质,是渣滓?是那些if...else...,是不是应该被剔除?问题是,你剔除了if...else ...,你项目里还能剩下些什么?

不知道大家以前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觉得这是一个好问题。“纯面向对象”这种说法背后折射出来的,就是把“面向对象”和“面向过程”对立化,从而把“面向对象”人为拔高人为神话。

因为最近动了做培训来推广一起帮的念头,我会这样来思考这个问题:假如我是老师,我会怎么和同学们讲解“面向对象”?“继承”“封装”……No,No,No,那是以后的事。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被这些东西搞晕了,而没能触及到“面向对象”的本质。

我觉得,一步一步由浅入深的理解“面向对象”,正确的姿势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同学们已经理解了方法/函数,明白为了代码的重用,我们需要一个又一个的函数。

那么,假设我们有一个项目,十万行代码(这其实就是微型项目),按一个函数平均50行计算,就会有2000个函数!好,问题来了,2000个函数啊,别说你记住了,你先想想,你咋命名?呵呵。

所以,一定得想办法,把他们“归类”(大家注意这个“类”字):这50个函数,都是干这事儿的;那50个函数,都是干那事儿的……分门别类之后,2000个函数,50个类,这样,是不是有条理得多,清晰得多了呢?然后,调用一个方法的时候,先找到类,再找这个类下面的函数,是不是更流畅一些?比如:Blog.Publish(),Comment.Publish(),Blog.Agree(),Comment.Agree()……你看,也不用担心“重名”了。

这才是对“类”最基本最入门的理解——然而,很多同学,恰恰是缺乏这种最基本的理解,或者理解得不够深入,就直接奔那些“高大上”的概念去了。从而,在开发过程中整出很多莫名其妙的“幺蛾子”来。

可能有些同学不服气,“我怎么就理解得不够深入啦”,“这还需要这么深入理解”?或者,还有一些同学,要教育教育我,“你这个理解太初浅了”,“引入‘面向对象’,是为了‘重用’‘抽象’”,“来来来,我给你讲讲‘设计模式’,高级货!”……

这就是问题所在!有些同学,用了一堆的“高级货”,把本来复杂的程序搞得“更复杂”了。于是,有了所谓“滥用”,“滥用继承”“滥用设计模式”“滥用……”我想,有过一定开发经验的同学一定听说过甚至见识过这种“滥用”的,够酸爽吧?哈哈。那么,怎么才算“滥用”,怎么才能避免“滥用”?

其核心就在于理解一点:面向对象(其实包括所有针对“企业级应用”开发的思路策略),核心目的都是“降低系统的复杂度”,注意:降低,降低,降低,而不是“增加”系统的复杂度。业务需求本身已经够复杂了,就不要再给代码里“添乱”了。

请注意,这里的“复杂”,通常指的是“繁多”“杂乱”“无序”,人脑难以应付。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无它,归类而已。

好了,回到“面向对象”,我们已经把函数进行了归类,感觉上舒服多了。然而,当代码量进一步膨胀,达到100万级的时候,就是类,也有500个了,我们的脑子还是不够用了。这时候,我们就会问:可不可以把这些类再进一步的归类呢?

当然可以,于是就有了“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了“多态”;有了“多态”,就有了“设计模式”……

这些东西这篇博客我都不想讲,一篇博客也讲不了——太庞大了。

那我想讲的是什么?

是顺序,是目的。

是先有方法函数,然后才有类;是有了类,然后才有了继承……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让人抓狂的方法函数,才有了类;是先有了一堆一堆多得让人抓狂的类,才有了继承……

更本质的说法:是先有了问题,然后才有解决方案。

而我们使用各种工具方法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

这十年的编程生涯,我其实走得比较顺。(比TM的搞家装强太多了!)如果一定要说“走了什么弯路”,也就是在“面向对象”(以及衍生出来的种种,譬如“设计模式”)上面。

我想,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一开始,“面向对象”这玩意儿就是被“灌”进脑子里的,而且你还被不停的灌输它好很好灰常好——但究竟怎么个好法,却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所以一直晕乎晕乎的,不明觉厉。而且你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心理:面向对象好,没有面向对象就是不好的。

这当然是不对的。

你可以把“面向对象”当做机关枪,机关枪火力猛射程远,但这并不是说机关枪就是最好的,手枪步枪狙击枪都是渣,而是各有各的用途。

这本来很好理解,然后,当你手里有了一把机关枪,而你又狂热的喜欢这把机关枪的时候,事情就变味了。你会说,机关枪一样可以干手枪的活,

我用机关枪比你用手枪还好使,

你觉得不好用,那是你不会用,

不信你看着……

这就走上邪路了。

机关枪这个例子,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你一定觉得他是疯子。

但在IT圈里,其实到处都是这种疯子。隔三差五的各种语言撕逼、框架撕逼、阵营撕逼,本质上,不就这么回事么?

矫枉过正的说,“面向对象”,或者“面向对象粉”们,确实有走上邪路的倾向。

如果说你确实能把“机关枪”玩出“狙击枪”的效果,那邪也邪得有个性,溜得飞起!问题是绝大多数人,没有这种本事,邯郸学步,就有些尴尬了。

我举一个例子:

现在有两个类,一个用户类(User),一个博客类(Blog),现在有一个发布博客的方法(Publish)。

那么,“发布博客”这个方法,究竟是应该放在用户的类里面,还是博客的类里面?即:究竟是User.Publish(Blog)呢,还是Blog.Publish()?

以下为思考时间:

滴答……

滴答,滴答……

滴答,滴答,滴答……

如果按照“万物皆对象”,“对象映射实体”,“方法就是对象的行为”……之类的格言来套的话,当然应该是User.Publish(Blog),你看,用户 发布 博客,一一对应啊!美滴很~~就像我们老师教的那样,名词做对象,动词做方法……

但有过一定开发经验的同学,就知道应该是Blog.Publish(),但为什么呢?这看起来好像不对啊?博客怎么会发布呢?博客自己发布自己?什么鬼?不通啊!

确实不通,不过是你自己没“通”;或者,一开始就错了。

要理解这个问题,就得回到面向对象的“起点”,明白“面向对象”要解决的问题,不是什么“映射客观世界”,就这个问题,也还谈不上什么“继承多态”(“封装”勉勉强强,但根还不在这里)。

让我们再回头复习遍:已经有了一堆一堆的方法,再引入一个又一个的“类”,目的是什么?把方法装进一个又一个的类里面,分门别类,是不是为了照顾我们的“大脑”——这可怜的资源有限的人脑?电脑就没这些麻烦,方法都不用,01010010000101001001……就OK了。所以,假设有50个类,是不是每个类里的方法数目都差不多,匀称一些,我们的分类就更有意义一些?

假设User.Publish(Blog)的逻辑成立的话,是不是还会有User.Publish(Comment),User.Agree(Blog),User.Logon(),……,User.FlyToSky()……一个系统,是不是几乎所有的操作,都是User干的?这User不是要上天啊!我们“分门别类”的工作,是不是就没有意义了?以前是记一堆函数,现在是记User下面的一堆函数,有个毛用啊!

但我经常看到类似User这样的万能类,有轻重程度的差别,但本质上,这种代码,就是“披着‘面向对象’的皮”,干着……干着什么事呢?干着乱七八糟的事。

当然,还有滥用继承,层层叠叠的像个十八层宝塔一样,又百转千回的像个死亡迷宫一样,你咕哝一句“整复杂了”,架构师一脸傲娇鼻孔朝天,“面向对象,高级货!哪那么容易的……”

做个总结吧:

1. 面向对象,以及所有的软件工程思想方法,其目的都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而不是相反。

2. 所谓“简单化”,指的是让我们人类的大脑觉得“简单”,而不是电脑。电脑?0101010010000010101010……才最简单。

3. 记住上面两个原则,明白:软件开发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炫技”。尤其是不要为了“炫技”而把本来就复杂的问题搞得更复杂……

出自:自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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