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高考的作文题如下: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一个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不要写成诗歌)。
人们对自己的心灵中闪过的微光,往往会将它舍弃,只因为这是自己的东西。而从天才的作品中,人们却认出了曾被自己舍弃的微光。
首先,我想到爱迪生一句话:“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早在上小学时候就被挂在学校的楼道里,用来激励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过,很久以后,我听说,这句话是被我们断章取义了。原本后面还应该有一句:“但是这百分之一的灵感却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再后来又辟谣说没这回事……不管怎样,很多人都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
爱因斯坦有一个著名的公式就是A=X+Y+Z。A是成功,X是努力工作,Y是懂得休息,Z是少说废话。鲁迅也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
这些都说明,天才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奥妙,只不过是比较善于学习、善于研究、善于发现罢了。况且有时候,天才和傻瓜之间其实只是一念之差。
古往今来,成就一番大事业的人都有着一种共性,就是那股“疯魔”劲。正如京剧业内的这句“不疯魔不成活”一样。有时候,想要做成一件自己非常向往的事情,就必须有一种“痴迷”。这种“痴迷”使得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件事情中,排除诸多私心杂念,以一种忘我的精神做这件事,那么,这件事的成功即使不是必然,也是八九不离十。
有很多事情,对于研究课题也好,艺术创作也好,没有“流产”一说。任何看似是无用功的行为,很可能到某一天会派上用场。有时候,研究一个课题进行到某个地方突然卡住了,而且无法突破,结果在别处却有新的发现。有时候,艺术创作中一个作品没有做成功,也不是一种失败,在别处说不定就会有偶获。
微光,其实就是灵感,每个人都有灵感,区别只是有的人抓住了灵感并且记录了下来,而有的人则放弃了自己的灵感。我有个习惯,就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会拿张便利贴记下来,防止它转瞬即逝,即便是在半夜。
灵感这玩意儿,有些玄乎,因为它的到来似乎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而且据说在灵感到来前夕,人往往有时候会处于一种焦灼的状态,不知道是否确实如此。
突然觉得有时候大悲大喜大起大落未必是件坏事,至少让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得到了很大的锻炼。每一次的受伤和逆境都是一种成熟。
现代人的生活正变得越来越扁平化,只有x轴效率和y轴公平,似乎已经渐渐失去了向上攀登的z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既然我是一个不太正常的正常人,那就让我保持这样的生活方式吧。有时候疯魔是一种老天爷的恩赐,那我会好好珍惜这种恩赐,迈好每一步,活出自己的精彩。
PS:推荐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1、中国各大高校的原创音乐小站,武大的《珞樱2》我特别喜欢:
2、经院07级人称“方教授”的方翔博客,一个爱书如痴的人,现在清华读研:
3、复旦大学2011年毕业典礼校长杨玉良致辞:
4、一个游戏:Pottery,在iOS和Android系统都有下载,自己做瓷器,可以做出很精美的青花瓷。
几个软件:豆瓣阅读,豆瓣音乐人,豆瓣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