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a每日一文#Day25
最早听到这个词,是在互联网公司上班的前几天,因为找程序员做h5,他却用一句话来回绝我:你先写份需求邮件给我,再找产品经理评估一下,我们才能做。这次之后,我才知道,所谓需求就是我们要实现的产品功能。这份需求实现的好坏,其实和程序员关系没那么大,关键是我们如何设计依据用户体验和商业目的而来的需求。
接下来的时间,参与app产品设计,开始了每天为提需求/砍需求而烦恼的工作。因为一个需求是否要实现,经常和产品经理争的面红耳赤。现在回看,其实我对于产品的考量很多时候是基于个人的观察和直觉,缺少必要的现状分析。当时冲突的关键点是某个功能是满足大众的方便还是我们产品的创新。一方观点是大众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满足他们看似很懂的心其实是扯淡;还有一方“用户是上帝”的观点,满足他们就等于找到了市场的需求。
我们都知道不能一份为二的看世界,当在工作中遇到这种“yes or no”的抉择时,我们还是要一份为二,很少出现第三只眼睛。很多次,我的观点都是:做我们自己认为对的,先不去满足大众。当时我的观点出发点很稚嫩,创业本来就是九死一生的事,大众如此多,满足一个还有下一个,何时到尽头?
这段时间自己做写作班,同样的问题依旧摆在我面前,是满足大众的需求设计课程,还是做我自己认为最有价值的课程?是追求短平快,还是根据写作这件事设计慢的路径呢?最后,还是选择我自己“狭窄”视野里认为对的事,放弃大众喜欢的、痴迷的。仔细琢磨,我们看到大众对于一件事的痴迷时间总是满足短暂停留的频率。当大众抛弃曾经的他人开始喜欢你时,也预示着他很快就会遇到下一个喜欢的对象。这个世界,真的太多的精彩等着大众了。而我,如果能通过产出一些我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可以在时间的长河中留下点什么就可以了,我不需要那么多的大众来关注。如果是一部分的小众,也是我的荣幸。
想清楚这些取舍其实很难,因为和现实格格不入。但凡去到一家互联网公司,创始人就会告诉你公司的定位是满足几千万人的某种需求,以此做了哪些革新。说实话,我对这样的革新兴趣不大。我不排斥商业,比起成为一家伟大公司的创始人,我更愿意做一个文字创作人。作为一个创作人,如果时刻想着满足大众,其实很难创作出好的作品。曹雪芹写《红楼梦》时根本不知道大家对于文学作品的需求,梵高选择画向日葵时并不是因为市场需要向日葵。更多的时候,当突然出现优秀作品时,市场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仿佛所有人都在大声宣称:I want you 。
大众,是一个永远不嫌多的群体。所以,我相信好作品不是因为大众需要而产生,而是因为产生后大众才知道自己需要。这是我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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