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的某一天,那一天太平常以至于我想不起来是哪一天。
我杀了一个女孩。
她不漂亮也不活泼,留娃娃头,眼睛圆圆的,脸也圆圆的。
我把那把刀刺进她可爱的小心脏的时候,她没有反抗,没有大叫,就只是抽泣。我知道她要死了,她自己却不知道,“只是疼,太疼了”,这是很多年以后,我在难以入眠的夜晚,她的残魂找到我,她说的时候太平静了,那让我感到很累很困倦。
那个伤疤还在,就在我现在心脏的位置,怪不得总是心慌气短。我是谁,我谁也不是,我只是看到一个懦弱的小女孩,然后杀了她,穿起她的皮囊。她的好朋友,她的父母,她周围所有的人都没有发现,他们甚至有点欣慰,那个懦弱的小女孩终于长大了。
可是我很困惑,我为什么要替她活着。
这真的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