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经常会遇见一种状态,觉得自己对某一项工作或者学习非常的有激情,迫不及待的想要去做,分分钟都不能等待,觉得这就是自己真正喜爱的东西,也觉得自己一定能做的很好。
可是结果呢?不到一个星期就放弃了,被打击的要死,觉得说怎么会是这样呢?我明明很有热情,明明也很有信心,明明也是在很认真的想去做好它,我甚至为了做好它而废寝忘食,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为什么还总是在遭受拒绝,各种打击。
而我总是处于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中。
直到有一天,我在词霸每日一更的图片上看到了简.奥斯汀的一句话。what is right to be done cannot be done to soon.越是该要去做的事,就越是急不得。
我不知道别人怎样理解这句话,我只是想到了自己,每次都是因为太着急去做一件事情,太着急去证明自己可以,太着急想找到自己喜爱的事情,往往会用力过猛,自信心被打击到无法承受,然后很快就放弃,觉得自己不行。
今天看了一个唱歌的节目,里面有杨坤,费玉清,莫文蔚,还有花花,他们和自己选择的选手PK,用并不熟悉的随机的曲目,有一个帅哥很喜欢莫文蔚,他也声明是为了莫文蔚才来到这里,她是他的女神。他很卖力的去唱歌,咬牙切齿,结果可想而知,人们听得也并不轻松愉快,他失掉了赢的机会。
真正好的投入,应该是忙碌内心却轻松快乐的;真正好的喜爱,应该是热情但不会带给人沉重的;真正要做好的事,应该是迫切但并不急躁的。
Easy to say we love,difficult to demonstrate it everyday.说出我爱你很容易,每天都去证明我爱你就要困难的多。
写这篇文章,其实只是给自己浮躁的心。我很想做好我正在做的事情,可是我不希望自己太着急着去做,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一蹴而就,要给自己多一点的耐心,轻松愉快的让它成为一种习惯。
以前网上很流行一个说法,据说是调查研究得出的。一个人如果想掌握一项技能,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他需要不间断的练习这项技能10000个小时。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可以这样来算一笔账,一个人如果每天练习这项技能5个小时,每年除去休息放假的时间,按300天来算,那么还需要差不多7年的时间,他才能够掌握这项技能。
所以,我们越是喜爱越是应该去做的事情,我们就越是不能着急,要慢慢的来。
经常听到儿子幼儿园的老师这样说,培养一个良好的习惯,至少需要二十一天。如果第一天你能够灌注极大的热情去做,第二天或许也可以做的到,可是第三天第四天呢?热情渐渐的消减,如果这个时候,身边的朋友再浇上一盆凉水,你还能坚持的下去吗?若是所有人都说你做的是无意义的事情,你还做的下去吗?
去年年底的时候,我135斤,很多衣服都穿不上。我对自己很不满意,下定决心要减肥到底。真正想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不想告诉任何人,我觉得他们一定会嘲笑我,我只是默默的每天锻炼身体,控制食量,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以后我瘦到了106斤,连我自己都有点不相信。虽然现在稍微反弹了一些,但是我开始越来越相信自己,也相信一切都会变得越来越好。
我只是希望自己每做一件事情,都可以比上一次坚持的更久一些,不着急,也不张扬,只是一个人默默的坚持。
在这个时代里,或许我们更应该慢下来,越是喜爱的东西越不能着急,做事是如此,爱人更是如此,不要着急着说爱,用自己每天的行动去证明你有多爱。
此文仅以勉励自己,若是也同样激励了你,也算体现了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