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力, 在古代语境中,是以君制臣的方法论,这个方法论的集大成者,是韩非子。
韩非子在《二柄》中开章明义: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
所谓刑德,就是赏和罚。不过,韩非说的比较血腥:“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如果再加上更加柔和的另一个手段“忽悠”,那么方法论就完整了。
“忽悠”更为中性的说法叫“说服”,基本的方法论是“明利害”,本质上还是赏与罚。
韩非子深深洞察了人性,人就是趋利避害的。法家的精神,先明法,合法者赏;不合者,罚。
能对别的人和别的组织进行赏、罚和忽悠的就是领导者;否则不是。
比如,对臣子言听计从的君主不是领导者,这个臣子才是,如汉献帝之与曹操。
为什么曹操能成为皇帝的领导? 答案也很明显,曹操更有“力量”。力量,才是领导力最后的依托。
荀子说,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力量的来源是你手上的资源以及应用这些资源进一步获取更多资源的能力。
因此,以“力量”为依托的赏、罚和忽悠才是领导力的本来模样。
当代的企业管理中,依旧是满满的法家精神。企业的明法,是职责描述,KPI,劳动纪律、绩效管理……
在企业中,之所以你的老板是领导,根本原因就是他获得了调动资源的更大权限,而且对手下有赏罚手段。
不过,现在有个说法对向上管理。怎么做呢? 三个手段中,只有“说服”这一个方法。
这需要你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描述格局发展的方向,通过 “明利害”让他支持你的想法,这样你的领导才能一变而成为你的资源,从而实现对他的领导。
即你需要比你的老板更识“势”。如果说,每一个组织都是一个生物,那大势就是环境。 物竞天择,不被大势淘汰的只有适势者。
识“势”是一个天大的能力,识势者将获得超越组织的领导能力。毕竟,谁手里的资源力量也抗不了大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