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傍晚,妹妹走到我屋,说我给她的书她看完了,说着就把书放在了我的桌上。我一边起身往书架上放,一边问她看的怎样?她说,不好看,记不住。我笑了笑说,好吧,散文原本就这样,不用刻意记住什么,认真读了就好。就在我把那本毕淑敏的散文集放好之时,又问她,还看别的吗?她说,看,找本故事长点的,不要外国的。我一边重复着她的要求,一边环视着书架上的书,虽然不多但也杂乱。看来看去,我看到了《围城》,就抽了出来递给她。问她是否看过(我书架上的书,她有时会自己拿去看),她说听老师提过。
两天后的另一个傍晚,我问她书看的怎么样了,她说还有几页。不一会儿,书被送了回来。我又问她看的怎么样?她笑嘻嘻的说,看不懂。“看不懂?!”我几乎是用一种不容置喙且又不可思议的口吻在确认着她的回答。
晚饭过后,回到屋里,拿起适才放在桌上的《围城》,我看着“围城”两个字喃喃道,怎么会看不懂呢?!小说竟然还有看不懂一说?!随着思考的深入,我理所当然的回忆起了自己第一次看《围城》时的情形。
“果然是看不懂的!”我的后知后觉几乎惊掉了我的整个下巴。我这时才意识到,刚才我不仅冤枉了她,而且还哄骗了自己很多年。一直都觉得只要是读过的书都应该是看得懂的才对。突然出现的“看不懂”让我的整个人都懵掉的。我很难想象在过去的几年里,甚至是十几年里,有多少本书是我在完全看不懂的情况下囫囵吞枣的看完的。
我隐约记得第一次看《围城》时的年纪应该和她现在差不多。正值豆蔻年华,对爱情,对婚姻更是懵懂无知,对于《围城》这本书想要表达的现实意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与第一次的对比,在我时隔多年再次拿起《围城》再读时,我的情感是丰富的,我的内心是充实的,我的阅历是多元的。所以,当我读到最后时,我的心是痛的,我的思绪是混乱的,我的整个人是难以自控的。
我也似曾爱过或喜欢过那么一个人,至于是那种我现在也不敢断言。我也似曾因为一个人的离开或是存在而或喜或悲。我也似曾为了一个得不到的人而或失魂落魄或寝食难安。快到而立之年时,我也似曾想要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婚姻,但婚姻却把我拒之了城外。这让我和记忆中的方鸿渐有了质的区别。
当我从《围城》中彻底清醒,当我再次想到方鸿渐婚姻的不幸,我似有一种险象环生的错觉,同时,我似乎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婚姻更像是卸了妆的人生,爱情更像是化了妆的你我。
关于《围城》再读后的感悟,我曾写过一篇《再读<围城>》的文章。我不知道当时的我理解的是否正确,但我敢肯定的说那是我第一次读懂它后才有的感悟。
读不懂的《围城》,悟不透的人生。人的一生总要有一本能读懂且能启迪心灵的“围城”才算完整,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