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年四月廿四 周五 晴热
昨晚六点半,打的赶往公司那边的办公室,为城中村改造合作项目协议的履行进行第二轮正式洽谈。公司一方鲁总缺席,但王律师上阵了,老熟人,心中暗自高兴,至少洽谈的效率肯定会提高。再看村上这一方,两个主协谈代表都到了,还来了四五个业主代表。
刘总刚开了个头,这边协谈的那个就忍不住开言质问道:你们的谈判代表增加了个律师,算什么?又没有给我方委托书,这恐怕不行吧!我明白他是想在业主代表跟前突出一下自己。他可能没料到,刘总马上回敬道:你上次谈时有委托咋没见你到场?上回说好的一方三个人,你们今天怎么来了八个?这算什么?然后安排记录的那个女孩,马上给王律师办个委托不就结了?我打圆场说,这样双方的谈判代表就对等了,挺好的。然后村上主谈对公司那边讲,业主们闹腾的厉害,嫌村上和公司的谈判进程太慢,他们要求先解决他们和公司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今天就来商量一下这个事情。我对刘总说,业主代表既然来了,可以让他们旁听一下咱们的洽谈情况,也好借机让他们知道双方过去在合同履行中所存在的问题,各自的违约之处,也有助于业主问题的解决。刘总那边就算默认了。这时第二轮洽谈才正式开始。
基于第一轮洽谈的共识,公司方面就村上与公司关于城中村改造合作项目协议以及两个补充协议的履行提出四点书面意见,我认真看了一下,认为太简单太笼统。应该进一步细化,更加具体的说明村上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甚至对于过错责任的比例。明确到百分比。例如三七、二八或者五五。这样的话就可以结合协议的具体约定来算准经济账。以五五开为例,就是混合过错,应付村上的两千万就变成了一千万,该给的四万八千平米房子就变成了两万四千平米。如果二八开,认为村上的过错应占八成,那就付村上四百万元收益,房子也就剩下了九千六百平米。这时王律师插话了,他从这个项目的初衷开始谈,一直谈到现在,客观全面的介绍了这个项目村上没有如约办下合法手续,是因为政府政策的不断变化这个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村上根本办不来相应手续。后来开发商又面临资金链断裂,项目一度停工,差点成为烂尾楼,后来在公司的努力下借助已建设的工程现状变城中村改造项目为招拍挂商品房项目,才有了现在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竣工。因此上,双方原来的协议虽然真实合法,但实际上并无法依约履行,双方要另算细账,商讨新的方案,解决利益之争。
我接着说,实际上王律师所谈的情况就是对意见的具体补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王律师的说法不光客观全面、而且有相应的依据。他说的这些实际上包含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权利与义务的相应变化。村上代表把公司这些委屈听清了,好向两委会请示汇报,然后调查核实,做出是否认可,以及认可到什么程度的答复,还包括反驳和不认可。咱们在此基础上拿出和解的方案再议。
本来此轮洽谈到此就应该结束了,但在兴头上,还是多说了几句。上次洽谈的时候,刘总认为只要村上积极配合,这事容易得到解决。如此乐观的预料我不以为然,原因是村上谁也没那么大的胆,放弃应有的巨大利益给村民中的购楼户即业主,以及给公司放水。除非村上召开村民大会认可。现在村上拿出了一百五十亩土地干这个项目,公司只拍下了四十四亩,而且利用了城改项目。所以工作量太巨大了,是做广大村民的思想工作统一认识。就此而言,王律师的工作量只有两成,我的工作量是八成。责任和工作量差距是很大的。
随后又决定了下一次洽谈在村上,由公司和业主代表双方协商,尽快确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