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年四月廿二 周三 晴
昨日下午六时半,双方在村委会二楼小会议室,开始了洽谈。虽说从形式上看,是第三次“会晤”,但实际上才算第一次正面交锋。公司两名正式代表,一个女孩记录,村上给对方的委托书是三个人,副书记记录。但有一人就是那个在人背后喊叫的最凶的村委会委员却临阵脱逃。所以双方都是三个人,倒也对等。
看到了村委会出给对方的委托书,心中暗喜,心想我不过是个帮衬,也不用过分的吃力,先听听双方都说些什么,想要干什么。因为委托书是这样出的:兹委托我单位成某(男,村委会副主任,分管城改工作领导)、成某某(男,村委会委员,协助分管城改工作领导)、宋林科(男,村常年律师顾问)三位同志前来参加某某村民委员会与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村民业主购房矛盾洽谈协商事宜以及合同履行事宜。委托权限:全全代理。主谈成某、协谈成某某,合同履行把关宋林科。问我有啥意见没有,我说没有。看见有错别字,而且意思也不明确,但不想挑明了。这个村的领导班子能人很多,得让他们慢慢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知道什么叫丢人显眼。
谁知道洽谈一开始,主谈就撂挑子了,死活不肯出口,非要让我开局主谈,看他的神情是诚心诚意的,不是推卸责任,这才当仁不让的挑起了主谈的重担,而不是在一旁等待什么合同履行的把关。通过前面铺垫的过程,明知对方最害怕的是提合同,也知道村上和村民手里最扛硬的王牌就是合同,所以开始谈判的第一个议题就是要求对方按照几个协议的约定履行他们的义务。也就一句话,该交房交房,该返还房款返还房款。还有应给村上的2000万元,四万多平米房子都按协议兑现。
明知道他们根本不同意这个,但双方之间有明确的约定,这便是原则也是基础。为了在比较轻松,平等的气氛下相向而行,替他们做了补充,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考虑,提醒他们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村上这边有什么严重违约的地方,影响合同履行的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村上提出来,实际上就是把委屈把苦水倒岀来,然后逐步地求同存异,那怕就单个的问题形成共识,再一个一个落实兑现。
毕竟这个项目从2011年l月签订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年,按照合同的约定,仅交房已经推迟了五六年,这期间项目多次停工,差点夭折,双方之间所经历的事情肯定很多,难免都有失错或者各种原因引起的违约。假定是混合过错的话,也必须以百分比进行量化,最终以金钱的方式承担责任。因此在对方口头申辩肯定不能按合同的约定来兑现房子和回报的情况下,给对方两天时间,就合同的履行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然后由村上进行书面的答复。通过这个方式,各自思量自己占住理的地方,也思考自己的过失,形成新的共识,相向而行。
听到对方刘总还说了一句这件事并不难解决的话,兴趣顿生。我笑着说对这次通过洽谈解决双方的纠纷本来十分悲观,认为双方之间的诉求差距太大,难以和解,你却说并不难而且不用那么麻烦可以很快解决,你有什么高见呢?刘总说,三方之中,开发企业和购房的村民都是受害者,或者说是受到损失的,唯独你村委会是获利的,还要什么两千万,几万平方的房子?地已不是改造房的性质,是我公司拍到的。你们啥力没出啥钱没花啥也没损失,还要什么利益和回报呢?如果村上让利,让村民受益,此事不是很简单么?原来刘总如此想法,怪不得他蛮乐观自信,我觉得他好可爱。也不想过分打击他,只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那是你的一厢情愿。难到村上永远的失去150亩土地,不是损失吗?更何况,买房的只是村民总户数的零头。没买房的村民会答应村上放弃巨额利益吗?临别时,双手握手,我对刘总说,和解成功的希望渺茫,目前只有百分之五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