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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店里来了四个年轻男女吃饭,听他们聊天知道他们是两个未婚男孩和一对新婚小夫妻。
席间,白净的男孩问小夫妻:“今年过年你们该发红包了吧?不结婚永远是小孩子不用发红包,现在结婚了就成大人了,过年要发红包的呀。”
新婚夫妻说:“发,肯定要发的”
“得发出去不少钱喔!”瘦高男孩说
“是啊,双方那么多亲戚那么多小孩子呢!是要发好多红包的”新婚娘子喃喃地说
“结婚和不结婚有什么区别?不一样吧”白净男孩又问
“有点不一样,不结婚啥都不操心,结了婚好多事情得想了”
“那你们自己住还是和老人一起住?”
“我们自己住,没跟老人住一块,这样方便”
“现在没啥,以后要是有了孩子俩人可忙不过来的,弄孩子可费劲了,可麻烦着呢!到时候再搬去和老人一块住?”
“生孩子时得和我妈住一块去,要不自己弄不好小孩子”新婚男孩蛮有把我的说着
“我妈现在就说让我不要和她们住一起,我不,我就和她们住一起,我就是结了婚也要跟她们住一起,这样少干活也省钱了,她们带孩子我也有时间出来玩”。白净男孩说着脸上也洋溢着享受的笑意心里美美的。
“跟老人住一起有住一起的好处和不好,自己住有自己住的好处和不好”。瘦高个男孩嘴里嘟囔着
“住一起压力小,不住一起压力大”
“总归有出来玩的时间就好”
“那你们结婚前签合同了吧?结婚后有没有再签合同呢?”我突然被这白净大男孩的话给吸引了,什么?结婚前结婚后还要签合同?又不是做生意。签惯了工作中买卖合同的我脑子还停滞在上班中没转过来,突然觉得这婚姻也太商业化了吧,现在年轻人结婚还要签合同?好超前的时髦意识啊,又觉得自己好落伍哇。
起初我以为他们签的是婚前财产公证,因为前些年我们这里很流行的,甚至婚姻登记处还要求新人结婚登记前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谁知道我真的是人老思想奥特了
“签了,当然得签了,结婚前是两家人,都自由,结婚后就是一家人了,有些事情必须得有约束了,有些要求得变了”新娘慢慢的说。
“那规定晚上一点两点还是三点必须得回家?”
“晚上十点之前必须回家的”,新郎悠悠的说着好像有点不太情愿。
“十点?太早了吧!估计很多时候做不到的,最起码得放宽到十二点差不多,就是出去玩,也就是我们哥几个,你放心我们又不去干坏事,多给点时间吧”白净男孩有点说情的语气讨好着新娘说。
“那回去晚了怎么处罚呢?”瘦高个有点坏笑着问
“反正很严的”新娘女孩不急不慢的说着
哦~听明白了,原来他们说的是婚后行为规范。对于这些只是听说过,具体细节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过。趁着兴趣这几天空闲时间我向几个年轻朋友了解一下情况,主要有一下几条:
1:婚后工资问题。钱都归女方管理,每个月发零用钱给男方,男方买东西或有其他开支要向女方说明,然后根据情况实行财政拨款,这样可以控制乱花钱。
2:外出时间管理问题。晚上要外出喝酒应酬或和朋友去玩都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回家。否则要扣一定时期的零用钱做为处罚。
3:联系不到或夜不归宿问题。如果遇到联系不到或者晚上不回家的情况,女方也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失踪相同的时间以此做为惩罚老公,让男方找不到自己。这一招男人最怕也最管用,因为现在这么开放的社会一切皆有可能,即使结婚了也照样会有人爱慕有人追求!男人都怕万一老婆经不住诱惑了呢?报复自己给戴个原谅帽岂不是亏大了?
4:孝敬父母问题。过年过节双方父母都要买礼物,价值不能差距太大。
5:孩子问题。双方都要在自愿生育时才能生娃,不能强迫,孩子计划给谁带,要在怀孕前先商量好。不能全推给女方带娃。
6:关于过往恋人问题。婚后不能同前任,初恋和以前恋爱过的朋友有任何来往。如有违反按第2,3条处理。特殊情况先报告。
7:关于性生活。有的夫妇也把夫妻每个月性生活次数都写在婚姻合同里面。以保证婚姻质量和促进双方感情。
8:关于纪念日的问题:如遇到生日,结婚纪念日和特殊日子要互买礼物表达爱意。
一般情况大概就是这些内容,虽然这些合同它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至少起到了一定制约行为规范的作用,维护家庭稳定,增加夫妻和谐。
也有特殊的或者霸王条款就不说了。我觉得这样有约束力对双方都是好事。为了家庭和睦相互约束,让自己身上都有责任心。以至于不偏离家庭。
想起一位姐妹说的话:婚姻就是管理生意,要学会去管理和经营。
亲爱的朋友们:婚姻的合同你签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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