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对立,根源究竟在哪
很多人疑惑,为什么咱们中国的物业行业会陷入一种非常矛盾和尴尬的困局呢?那么有人归责于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有人觉得是传统包干制物业模式形成了变相的市场垄断。那么这些说法也许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都没有深挖到矛盾最核心的根源。其实问题的本质是出在大多数人的认知和思维模式上,很多人压根没有理解小区自治的真正含义啊,经常有很多的业主要喊着自治,他根本就不懂何为共建共治。
不少业主从心里把物业当成了花钱雇来的服务员,当成了佣人,觉得对方就只该低着头做事,不该有任何管理上的行为。这种想法本质上还是摆脱不了老旧的阶级对立思维,还停留在传统的高低尊卑观念里边。可是现实中,居民小区恰恰是咱们普通人最有机会践行自治、行使自身权利的地方,大家完全可以通过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让我们推选出来的业主代表的团队来统筹小区的事务,监督服务,制定规则。但是现状是什么呢?今天国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还不到30%,就算顺利的组建起来了也还是会有争议,会有怀疑,工作开展是非常的举步维艰,这就是长久以来老百姓的固化思维在作祟,过去大家要么是习惯被动式的管理,要么就是单纯的享受专人服务,就是在这一类人的心理认知就是公仆的思维,他们从来没有接触并且适应这种既服务也要依规管理的这种全新的角色定位。这也是近30年来,业主、业委会、物业三方相处起来非常别扭,矛盾不断的关键点。业主们都在高谭要自治、要权利,可是当真正的权利和机会摆在面前时,很多人却选择了观望和退缩。民法典的第284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有多少业主知道这一条?这就是业主的权利。但是我们业主反过来再想自治的时候,又有多少人站出来参与到我们的议事规则里边,你们相信谁呀?物业的物业公司不信任,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大会依然不信任。当然你们来参与表决的时候,大家都是缩头乌龟。然后物业公司在这里提供服务的时候,大家都要喊着取消物业。我们换个通俗的比喻,业委会就像是全体业主投票选出来的小区业主代表,掌握着小区里边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也承担着为全体业主服务的责任。想去选择哪种服务模式,是整体包干还是分项外包,都由大家来共同商议,由业主委员会来落地执行。而物业的安保、保洁这些服务团队就是按照小区自治公约开展的工作,物业公司既要做好服务,也要依规维护好小区的秩序,同时还要全程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履职不到位的时候,还会被相关单位要求整改、调整、罚款。这里还有一个很关键的现实点,业委会想要长久良性运转,合理的薪酬和激励机制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一切运转都要依托全体业主共同认可的自治公约来约束。但是所有的业主都缺乏主人翁意识,不了解自治的规则,也不清楚物业到底应该如何良性的来运转,这就让我想起来一句话,就是我们中国的物业管理存在极大的误解和矛盾纠纷,可能是我们需要加强这类业主的文化塑造,有事找物业,没事骂物业,不就是这群人吗?交了物业费的人在我们小区里边从来是不多事的,没有交费的那一群人反倒是事儿多的人,这是不是应该提高这一群没有交物业服务费,恰恰是享受了物业服务,还在来骂物业这个行业这一群人的认知吗?如果提不高这一群人的认知,我们这个行业还是非常的艰难,非常的举步维艰,这就是中国物业,全世界物业和业主矛盾最激烈的一个国家,那么在中国只有一种人,他不会埋怨物业,就是没有买过房,也没有租过房的,但凡只要买过房租过房的业主都会来埋怨物业。因为在他们的内心里边认知就认为他从买了房子那一天开始,他就是大爷,从他的认知里边就是公仆的这种关系,他不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他不是平等的人格。那么有一个点大家不要忘了,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现状?就是我们的那个数字号直接孵化了一群中国巨婴,有事找物业,没事骂物业,物业不管我就打电话。这不是让我们想到了小的时候。如果你在学校去了,你不开心了,你受了委屈了,你不知道你如何和你的老师去沟通。回家找妈的这一群孩子吗?那现在这一群孩子长大了,就我们小区里边的巨婴业主,小区里边的蛮不讲理的业主,小区里边那种既想当大爷,又不想承担物业服务费,又不想缴费的业主。关注我,了解更多物业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