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李世民与武则天
唐太宗李世民与隋炀帝杨广,分别是君王正面教材与负面教材的典范。
公开层面,李世民似乎以杨广为失败案例,而尽量避免重蹈其覆辙。李世民规避杨广一意孤行,不听臣属忠言规劝的错误,太宗虚心接受规劝,对专制帝王无限权力的扩张主动进行自我遏制。
鉴于唐太宗破例要求查看君王“起居注”,并指导史官要“公开与正确的”对玄武门事变进行如实记载(陈寅恪在欧洲的博物馆阅读馆藏资料发现,李世民收买隶属李建成的玄武门警卫部队后,才大胆发动伏击,此关键点就未被史官收录),太宗接受规劝以及其他方面的记载的可信度,只有太宗自己才清楚。
隐秘层面,唐太宗视雄才大略的隋炀帝为模仿对象。明明隋炀帝的灭亡,很大程度是因为高丽战争的导火索所致,但唐太宗仍然坚持亲征高丽,试图效仿并超越隋炀帝,以失败告终。
隋炀帝设立专门的私人学士机构,唐太宗也跟着设立自己的私人学士机构。唯一的不同是,杨广设立的私人文学机构,是用于学术,而李世民设立的私人文学机构,最初是当做篡夺班底使用。
唐太宗真正规避隋炀帝“不足”的,是李世民不打算学习杨广的雄心与宏图:比如大运河这种大型基建工程,没有开工的必要;南下江南这种打破区域鸿沟的统战,可以留给后代通过大规模科举慢慢去实现。现实主义的谨小慎微本性,才是太宗不同于因不小心而错误办大事的杨广之区别。
武则天篡唐建周,与武则天的美色、高宗李治的“昏庸”、武则天的政务处理能力无关,或者说关联度不高。
武则天的美色,在李治将其从尼姑庵带回皇宫的环节,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但是年老色衰前的美色,仅仅能让李治保持对其的宠爱,而无法因此让李治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去废后(王皇后)与立后(武则天)。废后与立后,并非关乎女色的问题,而是关乎利益层面的问题。
高宗李治患病及“昏庸”,致使武则天协助处理政事具有必要性与可能性,但政事处理权限的授予人,只能是皇帝本人。李治与武则天合称“二圣(人)”,与其说李治选择武则天为代理人,不如说是李治不愿意选择长孙无忌等外廷权臣或引进内廷宦官模式为代理人的说法,更符合二圣人当政的真相。
依据上述逻辑,武则天高超的政务处理能力,就不是起到决定性的因素。政务处理的能力,与政务处理的目标存在关联性,武则天的政务处理能力,只有在符合皇室目标的情况下,才有意义。李唐是开国统治集团没有受到清理,或者说没有大规模打压与清理的朝代,高宗李治的目标与设想,就是以废后与立后为切入点,甄别与筛选出新的利益集团,清理李世民时代旧的遗留利益集团。后来长孙无忌的所谓冤案,武则天与唐玄宗一脉相承的政策,均源于李治与武则天之共同谋划。
武则天的时代,是盛产酷吏的时代。女皇让酷吏泛滥,似乎从侧面说明武周是“僭主”,没有取得舆论对其篡夺行为的理解。事实上,武周政权具有正统与合法之地位,武则天的女性身份,在纯汉人政权,也许引起宪制危机,但在鲜卑血液的李唐体系,不会激起太大的争议。
东亚大一统帝国的历史,从来不存在君臣和谐共治的现象。正常情况下,精力旺盛的君王,大权独揽,视士大夫为奴仆,类似满清康熙、雍正、乾隆这种类型的,不会引起太大争议。但是当君王的行为不符合士大夫的评价标准时,精力旺盛的君王,往往被定义为“暴君”。而对于精力不那么旺盛,或者被士大夫挟持的君王,则往往会被定义为“昏君”。
武则天属于精力旺盛的君王,但尚不具备康熙、雍正、乾隆所处时代那种高度“进化”(或者说高度僵化)的格局与条件,因此,武则天也就无法如上述三人一样“单打独斗”。借助外力与外廷士大夫举行拔河比赛,是绝大部分精力旺盛、不想缴械投降的君王的选择,但可供选择的选项其实不多。
大部分君王选择的内廷宦官模式,类似于建立“纪律委员会”,其法律地位已经介乎黑市地位与合法地位之间,是冀望于可以长期运作的选项。武则天选择酷吏,是类似于依靠情报部门与特务部门,凌驾于司法部门甚至政府之上的选项。女皇由于继承人无法解决法统问题,不愿意选择建立长效机制,但短期的效果,酷吏与内廷宦官完成同样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