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提到“轻诺必寡信”的命题。所谓轻诺必寡信,是指轻易许诺,容易陷入违背诚信的境地。什么叫做轻易许诺呢?一方面不考虑别人的请求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不考虑自己能否做到,满口答应,等到了兑现的时期,才知道自己没办法兑现承诺。这个时候,很容易失去别人的信任。而事实上,一个人如果表现出经常性的“轻易许诺”,这个人大概率也是不值得信任的。
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慎重许诺,甚至轻易不许诺,以避免“口惠而实不至,怨菑及其身”的后果。“言诺而不予,其怨大于不许”。面对他人的请求,要认真考虑请求是否合理以及自己能否做到两个层次,实在不能做或者做不到,就要委婉地拒绝。这样,多少还能获得谅解,不至于今后连朋友都没法做。
当然,如果你对答应他人的请求,并为之许诺,那就要坚决做到,不许诺则以,许诺并达成,才能有好的信誉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