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日子,几乎每天清晨,我都能看到洛桑的身影。几乎都会给我带来一些小玩意儿,有时候是一个铃铛,有时候是一个兽毛做的绢花,有时候是草原上盛开的一束野花——他送到我手上的时候,花瓣上还有夜里未融化的薄冰。
阿妈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又很有礼貌的孩子,只是原本对他无甚感觉的二哥,对这个每天来我们家“报到”的孩子有了隐隐的敌意。
时间久了,偶尔我会给他讲故事,白雪公主、海的女儿,还有水浒、三国以及西游记的片段,顺便加上一些做人的道理。我的记忆并不怎么好,所以这些故事无一不是被我篡改加工过的,但他和二哥都听得津津有味。而我的日子也过得充实起来,我有了我在这个时空以来更远大的目标——把他们培养成草原上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他们就是我的弟弟,也是前世我来不及付出、来不及呵护的孩子的影子。
我得承认,在这个时空,我温暖也孤独。阿爸阿妈和兄长都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虽然物质匮乏,但对我很好。族人们淳朴善良,我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他们真诚的、热情洋溢的笑脸。我想只要我愿意,我在这个草原上蹭饭蹭到十八岁,应该没人会不欢迎。只是心里总缺了一块——那些前世来不及说声再见的亲人,我一声不响得把他抛弃的孩子……不说这些了。还是说说我远在远方奔波的大哥。
我的大哥是在我的怂恿下离开门隅的。我大哥今年二十了,是个妹控。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守在阿妈门口三天(这里有习俗孩子出生三天内不准见兄长和姐姐,免得以后打架),都是睡着了才被阿爸抱走。第三天见到我就抱着不愿撒手。等我会走路后,走哪里都带着我。而我从会说话起就偷偷地告诉他外面的风土人情,然后教他汉文。在印证了我的一些话的正确性过后,他眼中的妹妹成了上天派来的仙女。
于是乎,十六岁那年,在我的怂恿下,他背着草原上的一些特产和药物,不顾父母的反对朝着中原出发。而我则负责安抚伤心恼怒的啊父母。
其实没有人知道,在大哥出去后的整整一年时间,我寝食难安。因为我是个懒人加路痴和历史白痴,我前世看过的书和地图并没有用心记住,我不知道告诉他的那些皮毛到底能用得上多少,也不知道这样一个在我们那里还在读中学的孩子将会遭受怎样的苦难。
直到一年后他回到门隅,身材已拔高了一节,用他成熟变成熟的嗓音嗓音喊着我的小名,我才忍不住保住他,放声大哭。他慌了,这是我在他面前除撒娇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哭,哭得如此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