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阳光明晃晃的,我走在路上,低头就看见了它。
是一只甲虫,死了,身体被踩得扁扁的,但外壳还在——那种炫彩的绿,像打翻了的油彩在阳光下闪着金属的光泽。腿没缺,翅膀完好,整个儿安安静静地躺在水泥地上,像一枚被遗落的宝石胸针。

我几乎没有犹豫,弯腰捡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儿子——他一定会喜欢,一定一定。
果然。
放学时我把那只扁扁的甲虫递到他面前,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又惊又喜,嘴巴张成一个小小的O型。那一刻我心里涌起一股深深的满足感,不是为自己,是为“我懂他”这件事。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猜对了,他也感受到了——这种感觉,比任何夸奖都让人开心。
“妈妈,我们把它做成标本吧。”他说。
我们就这样商量定了。
后来我们在幼儿园的菜园区慢慢走,这里是生机勃勃的地方。他发现了一种爬蔓的植物,叶子上密密麻麻爬满了蚜虫,大大小小,挤挤挨挨。

“妈妈,谁喜欢吃蚜虫来着?”他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
我们就蹲在路边一起查。是瓢虫——这个答案他其实知道,只是忘记了。不过新的发现来了:瓢虫的幼虫和成虫长得天差地别,一个黑黑小小的像微型鳄鱼,一个圆圆胖胖的像把小伞。“我见过它的幼虫!”他想起来了,“但是那时候不知道是瓢虫。”
我们又看到了好几只千足虫,扭着细细密密的小脚在泥土上慢慢走。去年在这里就见过它们,算是老相识了。
然后,他捉到了一只金龟子。

小小的,壳是深铜绿色,在掌心爬来爬去,腿上的小钩子轻轻挠着他的手。他高兴得直跳。
“妈妈你看!金龟子!”
我小时候也捉过很多,那时候傻傻地以为它们是萤火虫,捏在手心里盼着它们夜里会发光。当然从来没有亮过,但这不妨碍我觉得它们好看。
后来我也帮他看到了一只,他更开心了。两只金龟子被小心翼翼带回了家里,放到昆虫箱子里。
晚上我研究着怎么把那只有点走形的甲虫做成标本。用针固定,一点一点调整姿态——它已经回不到生前的样子了,但总可以体面地留下来。
还剩了一点凝固剂,他爸提议:“用金龟子试试?”
大米——我的儿子,几乎是立刻否决了。
“不行,”他说得很认真,“任何活着的虫子都不能做标本。”
然后他去找了一只死掉的小蜘蛛,很小很小,缩成一个灰色的小球。“妈妈,这个可以。”
我把那只小蜘蛛也放了进去。
我想,今天真是一件炫酷的事。
不只是捡到了一只漂亮的甲虫,不只是捉到了金龟子,也不只是他记起了瓢虫的幼虫长什么样子。而是在这些零零碎碎的小事里,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生命的态度——敬畏。
他喜欢虫子,不是喜欢“拥有”它们,而是喜欢“认识”它们。他会为一只死去的甲虫兴奋,也会为一只活着的金龟子坚持原则。他知道什么是可以留住的,什么是不可以打扰的。
这种敬畏,大自然都已经教给你了!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