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小菁和男朋友从大学毕业后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两人在一个陌生城市找工作、打拼,生活的压力让两人渐渐变得焦虑和暴躁,同居的日子不仅没有让彼此更加融洽和谐,反而让俩人的心越走越远。同居两年后,小菁和男朋友平淡地分手了,毫无留恋。
故事二:秦宇和方怡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已到了适婚年龄的他们决定先同居试婚一段时间,如果合适立即打证结婚。事业有成的他们像经营一个小家一样住在了一起,物质丰沛倒是让两人惬意了一小段时间。可是几个月后,方怡发现秦宇的生活品质太低了,表面上是外企高管,日常生活却异常凌乱和不卫生,生活用具用品都是劣质的廉价品,这让精致方怡无所适从。而秦宇也渐渐感觉方怡的消费力简直令人咋舌,常常一件衣服就好几千。适婚了半年,两人选择了分手,因为很多观念无法一致,彼此都不想太心累。
故事三:年轻漂亮的琪琪在一次偶然机会结识了高大帅气、多金沉稳的钻石单身贵族戴枫,很快就搬进了戴枫的豪宅里过着同居生活。戴枫对琪琪极尽宠爱,有求必应,可是三年过去了,已经35岁的戴枫始终没有想要结婚的想法。琪琪无数次暗示,也愿意做戴枫背后的女人,戴枫始终没有任何表示。最后了解到,原来戴枫有“婚姻恐惧症”,只想恋爱不想结婚。心灰意冷的琪琪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了这个让自己衣食无忧的男人。
有多少婚前同居,睡着睡着就老了;有多少试婚,试着试着就散了。“试婚”是一把双刃剑,尝试有风险,试前需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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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婚姻的“试金石”,也是婚姻的“绊脚石”,如果没有理智的判别力和包容力,建议不要选择婚前同居。
随着社会开放度的越来越高,婚前同居早已比比皆是。对于婚前同居这一行为,很多人视为“试婚”,以便于及早了解对方的生活理念、生活习性以及两个人的匹配程度,其实不然。
一个人的三观、生活理念、消费观念、责任感甚至习惯行为等等,如果亲密的爱人之间相处足够长的时间,也一定能够在点滴的日常细节中显露端倪,并非需要同居这个形式。
很多人说相爱容易,相处难,所以需要试婚来提前感受,如果不合适就趁早分开,不耽误彼此。然而,我觉得这个“难”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不合适、不舒适”,仅仅只是相守在一起要长久不分开,彼此包容很难。
试婚能试出来的是什么?
生活习性、日常喜好、消费方式、性格弱点......难道这些在亲密的情侣之间就无法了解吗?即使通过试婚试出来不合适的某些地方,只要不是触犯底线的可以调和的,你们彼此相爱就因此而分开吗?显然不会。有没有试婚这个环节,很多隐藏的真实状况都会暴露,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试婚试出来的最重要的一项不过是两个人的生理需求方面的匹配程度罢了,倘若不是决定婚姻的成功与否,这个匹配结果也不是最重要的。
那么,没有理智的判别力和客观的包容力,某些试婚阶段显现出来的问题就会无限放大,进而影响到双方的感情;而试婚的新鲜刺激感又会掩盖一些本质差异带来的隐形风险,迷失了自我,留恋其中,得出未必正确的判断。
因此,婚前同居作为“试婚”的途径对婚姻进行检验,一方面当作“试金石”可以窥其一二,加深彼此了解,快速磨合;另一方面也会不幸成为婚姻的“绊脚石”,试出来的各种“瑕疵”会因冲动改变决定,错失一段良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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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试婚”的幌子去同居无异于不负责任的耍流氓行为,建议试婚的时间不宜过长。
当下,很多人特别喜欢用“试婚”来作为同居的理由,美其名曰早相处早发现问题: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开,不耽误时间。这种相当率性的做法也让很多动机不良之人有了同居的借口。
于是身边有了很多所谓的“试婚”一族,不管年轻的还是年老的,打着“试婚”的幌子跟不同异性过着同居生活,却从来不承诺婚姻,也不规划未来。这样的一群人只享受同居带来的新鲜、刺激、轻松、快乐,却逃避着对彼此的责任和自我约束。说白了很多婚前同居行为就是名正言顺地找个生活伴侣,在一起搭伙吃饭、睡觉、相互慰藉。同居久了连最初的新奇和喜欢都消磨殆尽,只剩欲望和需求,感情就更别提了。
因此,真正想通过婚前同居进行试婚的人们,建议同居时间不宜过长,6个月之内已经绰绰有余。在6个月的时间里,无论考察哪一方面都可以显露真实结果了,毕竟人的本性在6个月都会释放警惕和懒惰,朝夕相处的情况下根本无处可藏。那些一直以同居作为理由迟迟不期待婚姻,不规划未来的,无疑就是在消耗你的青春,逃避责任了,可以立即终止并坚决换人。
并且长久的同居生活会对对方产生心理和生理的依赖感,即使不结婚也离不了,舍不掉,这是最糟糕的状况了。正所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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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的婚前同居适用于适婚年龄的双方,否则婚前同居都是无谓的藉口。
正因为很多婚前同居的动机不纯,所以我们在决定试婚之前一定要清楚地明确双方是否有结婚的意愿和条件,也就是说双方是否以结婚作为前提,这才是良性的婚前同居。
比如很多年轻人,工作没有,心态不成熟,无论是物质条件还是精神条件均达不到可以结婚的阶段,此时却以婚前同居作为交往方式,显然是单纯的恋爱快乐的做法,谈何“试婚”可言?
而一些所谓的钻石王老五,功成名就,却浪荡情场,从不把婚姻作为归宿,只为了找个人来充实自己的感情生活,享受已婚待遇,却不担负已婚责任,这样的婚前同居同样令人不耻。
于是,婚前同居这种形式的适用范围之特定而狭小,真是没有太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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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并非检验两个人婚姻是否合适的重要标准,“试婚”的结果往往让相爱的双方失去婚姻的信心,得不偿失。
如果说婚前同居能够准确判断和衡量两个人是否可以结婚,那么“试婚”带来的各种结果恐怕要让很多想结婚的男男女女惧而远之。
原本非常相爱并对爱情葆又有憧憬的一对恋人,因为婚前同居,提前暴露了自己的人性弱点或很多对方有所介怀的习性,便足以打消很多蠢蠢欲动的结婚念头。
当然,很多人认为试婚就是想让自己“冲昏头脑的多巴胺”得以回到正常值,理性对待婚姻,如果试婚可以看到很多不可调和的问题,不就是及时止损吗?总比盲目结婚带来的懊悔要好。
可是,爱情本就是一个有一点点冲动和激动并令人兴奋快乐的事情,如果用“试婚”这一行为去理智对待,有时候就会带有偏见并错误判断,从而错失很多美好的缘分。
怎么说呢,良性的“婚前同居”作为试婚方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试婚的结果充满着无限的可能性,每个身处恋爱中的人常常无法把握判断的标准和尺度,又常常因为习惯变得依赖,如此下来婚前同居就变成了单纯的同住了。
既然婚前同居是如此具有变化性和风险性的一项操作,我们何必冒险去尝试并用来决定自己一生的幸福呢?爱情如此美好,婚姻如此神圣,可以不必经历这样一个“人为设定”的形式去体验和决定,跟随内心,用时间去体会同样收获自己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