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T是无宫缩的时候的胎心监测或偶发宫缩(宫缩大于10min/次)的胎心监护。
NST 反应型:指监护时间内出现 2 次或以上的胎心加速。妊娠 32 周前,加速在基线水平上≥ 10 次 /min、持续时间≥ 10 s 已证明对胎儿正常宫内状态有足够的预测价值 。在 NST 图形基线正常、变异正常且不存在减速或偶发变异减速持续短于30秒的情况下,NST 监护达到反应型标准即可停止,不需持续监护至满 20 min。这种类型胎监无需处理,定期监护。
可疑型:基线异常(100110次/分或>160次/分<30分)、变异异常(4080分钟内变异缺失/微小变异)、有变异减速(持续3060秒)、加速不足(4080分钟内两次以下加速)。任意一项未达到正常,但是又不是很严重,需要进一步评估。
NST 无反应型:指超过 40 min没有足够的胎心加速。研究显示,妊娠 24~28 周,约 50% 的 NST 为无反应型 ;妊娠 28~32 周,约15% 的 NST 为无反应型。无反应型包括:
● 基线异常(胎心过缓<100次/分或胎心过速>160次/分超过30分钟或基线不确定)
●变异异常(变异缺失/微小变异≥80分钟或显著变异>10分钟或正弦波形)
● 有变异减速或晚期减速(变减持续时间超过60秒或出现晚期减速)
● 几乎无加速(大于80分钟两次以下加速)
NST减速的处理:
50%的NST图形中可能观察到变异减速。当变异减速类型为非反复性,且减速时间<30s时,通常与胎儿并发症无关,不需产科干预。对于反复性变异减速(20min内至少3次),即使减速时间<30s,也提示胎儿存在一定危险。如NST图形中减速持续1min以上,胎死宫内的风险将显著增加,是否终止妊娠,应取决于继续期待的利弊风险评估。
宫缩应激试验(contraction stress test,CST) 是宫缩频率>10min/3次.
CST 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当 EFM 反复出现NST 无反应型,可疑胎儿宫内缺氧状态时,可行CST 进一步评估胎儿宫内状态。CST 的相对禁忌证即阴道分娩的禁忌证。研究显示,对于妊娠< 37 周的孕妇,如 EFM 出 现 NST 无反应型,应用 CST对胎儿进行评估是安全、有效的,并且不会增加胎儿死亡和产科并发症的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当NST 严重异常,如出现正弦波形时,胎儿宫内缺氧状态已非常明确,不需要进行 CST,以免加重胎儿缺氧状态,并延误抢救胎儿的时机。
CST 的方法:足够的宫缩定义为至少 3 次 /10 min,每次持续至少 40 s。如果产妇自发的宫缩满足上述要求,无需诱导宫缩,否则可通过刺激乳头或静脉滴注缩宫素诱导宫缩
OCT的判读主要基于有无晚期减速。阴性:无晚期减速或明显的变异减速。阳性:50% 以上的宫缩后出现晚期减速。可疑:间断出现晚期减速或明显变异减速。可疑过度刺激:宫缩过频时或每次宫缩>90s时出现胎心减速。不满意的CST:宫缩频率<3次/10min或出现无法解释图形。
产程中胎心监测的时机
由于目前没有研究证据显示产程中持续胎心监测比间断胎心听诊(听诊时间大于60秒)可更好地改善围产儿预后,因此对于低危孕妇,产时推荐间断胎心听诊。需要注意间断胎心听诊必须包括宫缩的前、中、后。推荐第一产程潜伏期(宫口<4~6 cm)每30~60分钟听诊1次胎心,并及时记录;活跃期(宫口≥4~6 cm)每30分钟听诊1次胎心,并记录;第二产程每10分钟听诊1次胎心,并记录;对于相对高危孕妇,需要适当增加听诊频率,必要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孕妇病情需要时行持续胎心监测,如果间断听诊发现异常,应立即行持续电子胎心监护。
1、监测妈妈的心率、血氧和血压,查看是否母亲的心肺功能异常。若血氧不好可以吸氧。
2、若血压过低的时候,鼓励孕妇产时自由体位(活动)或者左侧卧位,避免仰卧位;口服或静脉补液
3、胎心过快时监测体温
- 孕妇发热:退热剂,因为感染的时候,可能会体温升高,胎心率增快。
- 如果体温正常,就观察30min。
4、查看宫缩强度及频率,10min>五次宫缩,说明宫缩过频。停用催产素,必要时应用宫缩抑制剂
5、怀疑有胎盘早剥,血管破裂或血管前置状态时,评估头盆情况:阴检、头皮刺激、头皮血检测
6、胎心只有90~90时,呼叫其他助产士或产科医生
7、不要应用面罩吸氧(对胎儿有害),低氧血症或麻醉前准备除外
采取复苏措施后30min需重新评估胎监。
胎心监测不好时,要记录病程。
产后脐血pH值测定在30分钟内,最好抽脐动脉和脐静脉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