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其实萌生于大约五年前,今天翻出来重新加以整理。虽为一家之言,或有可取之处。更好的制度设计,才能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也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多方面倾听群众呼声,从善如流,不断改进顶层设计。是为记。)
我国目前的假期制度安排,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周末两天的休假时间较短。两天是个很尴尬的时间段,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以现在的消费水平和交通能力而言,按自驾游安排,基本上400公里左右的目的地就是度假圈的极限了。除去往返在路上花费的时间,满打满算,有效的旅游休闲时间也就是24个小时左右,出行的质量和性价比不高。
二是长假太少。目前全年有两个长假,分别是“十一”和春节。“十一”和春节放假七天,称“黄金周”,但由于在家过年为传统习俗,再加上饮食服务行业很多春节期间不营业,所以春节黄金周期间群众出行相对较少,因此我国正经八百的“旅游黄金周”也就只有“十一”一个。其他三天的“小长假”还有几个,比如“清明”、“五一”、“端午”,虽然比两天的周末假期多了一天,出行距离可以稍远一点,休闲感受也会更好,但改善幅度不大。
三是假期安排不合理导致的游客暴涨暴跌问题突出。一方面,长假及小长假期间,火车票、飞机票往往一票难求,运力不足的问题凸显;自驾出行,很多时间则是被堵在路上;另一方面,各类长假期间,一些著名的景点往往游客暴增,远超最佳接待量,吃、住、行都成问题,在某些名山,仅等待乘坐索道就往往需要半天的时间,旅游体验很差。这就造成了广大群众平时因周末时间短很少出去,而长假出游大家又扎堆出行的问题。长假过后,交通运力过剩,景点接待资源闲置的问题则又很突出,冷热不均的矛盾始终难以得到解决。
四是带薪年假难以得到落实。虽然国家实施了带薪年假制度,职工按工龄每年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但由于种种原因,带薪年假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很难得到落实,尤其是市、县、乡基层。相比而言,刚性的节假日更有利于保护广大职工的权利。
为破解上述难题,建议对现行假期做以下改革:
一、增加长假个数。每个月均设置一个五天的长假,具体安排为每月的最后五天。比如1月有31天,则27、28、29、30、31日放假。为了从整体上不减少工作日,将每周2天的休息制度改为每周1天,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休息。这样的话,每个月的前三周(个别情况为前四周)工作六天。为什么要将假期安排在月末呢?因为一般来说,月初需要安排、布置的工作比较多,最好不要安排休假。
二、“五一”假期仍为5月1日、2日、3日三天,加上4月份的月末的五天假期,“五一”假期实际上延长至八天,相当于增加了一个“黄金周”。
三、“十一”假期由七天延长为十一天。即为9月27日、28日、29日、30日四天,加上10月1-7日七天,“十一”假期实际上成了一个“大黄金周”。
四、增设暑假,具体时间为8月1日、2日、3日三天,加上7月份的月末的五天假期,暑假实际上为八天,相当于又增加了一个“黄金周”。为什么暑期要设置一个长假呢?一则为防暑降温,改善劳动条件,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二则因为“五一”和“十一”中间是一年当中的旅游旺季,而这中间接近半年的时间却没有设置一个长假,很不合理。另外,七、八月份正逢学生暑假,出行需求旺盛,但家长却没有长假安排,因此家庭出行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五、取消清明节和端午节各一天的假期,调剂到新增加的暑假中。
六、春节假期如与月末的五天假期重合,则合并放假,并视具体情况采取将假期开始时间提前,或将假期结束时间延后的办法。
改革后,由于每月都有了一个长假,就为国民出行提供了更为多样的选择,不但能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也便于削峰填谷,使交通、餐饮、旅游等各种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优化和配置,还能进一步扩大内需,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制度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