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获奖好成绩的机会,小学三四年级的我在两年内把爸爸给我起的名字改了两回,这算是极端大逆不道了。然而爸爸却没办法抗拒在我递上印有新名字的获奖证书露出笑脸,于是我感觉到了独立自主的自由。
这种独立自主的自由当然是个无知的错觉。那时十岁左右的我,哪里有啥独立自主可言,连洗澡毛巾都不自己搓洗拧干的。
自由现在成了一个美好的政治权利,被赋予极高的价值,比如“不自由,毋宁死”。但到底什么是自由呢?
在汉字里,自由最初的意思应该是“自己决定自己的行动”,如王安石诗曰:
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瓦亦自破碎,岂但我血流。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
瓦片被风吹掉下,砸破王大人的头,但他不能抱怨,因为这瓦片不是有意的。它没法有意,它不由自主,它不是自己选择要掉下来的。
汉语里这个自由的本意,其实很接近于存在主义者萨特对自由的定义——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所以人就是自由,人的存在就是自由,人永远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即使不做任何选择,人也是选择了不做任何选择的。
问题在于,如果其实每个人都是自由,都在不断地做出自己的选择,那么这种普遍存在的自由就不应该是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而只是一种存在形式,是一种行为的本身。
就像我选择在一个巧妙的情境下,改掉我爸给我起的但我并不喜欢的名字一样,我做了这个事情,只是自主选择去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什么自由。
一个人永远不能说,我自由了,因为其实他一直都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