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爷爷奶奶的便利店在盛开的栀子树后,每当栀子花开的时候,总会有香气溢鼻,敛去气息后,总是让人回味无穷。
也是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才会让我的童年有所不同。
那时候,偏僻的山区小路还没有被开发,在爷爷奶奶便利店的对面,总是有一个小男孩守着久未开张的花店,每当来往的车辆疾驰,便会染上层层的灰烬,攀附在玫瑰花瓣上,抽离着它的美丽,尽管如此,它也是尽力在摇曳生姿。
与之相反的,是奶奶的便利店繁荣兴旺,这得益于它是这座城中唯一的小卖部,而爷爷奶奶时常会下地干活,那时的我,还尚稚嫩,总是守着便利店就是一天。
对面的花店也是如此,门前总是坐着脏兮兮的小男孩,一双大眼睛清澈透亮,我从来就没见过他的父母,每天都是他一个人在负责花店的日常管理,有时候我就在想,明明就没人会光顾,为什么还是要日复一日的坚持。
本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我,对于他的花店格外喜欢,尤其是看见他家门前的康乃馨满是污泥,那样圣洁的花儿沾满污秽,让我难受不已,于是,我就会在他的花店买上一束康乃馨,回到家中后就插在花瓶里,没日没夜的浇水尽心呵护它。
当这种行为成为习惯后,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会朝着花店奔赴。
而我只中意康乃馨,它是偏爱,也说不出什么理由,就是特别的喜欢它的花色。
这天,天空中下着淅沥沥的小雨,哗啦啦的落在石瓦房上,看见他准备收摊后,我急忙的从钱袋中抽出十块钱淋着雨跑过去,咬着棒棒糖的我说“我要一朵康乃馨!”
他看着我,默不作声,走进最里面的房间里给我拿出一朵包装的精美的花蕊递给了我。
“给你。”
“可它都还没开呢!”
我稚气的声音很轻,并不是在责备他。
“可是,只有它是最干净的。”
他一直盯着我手中的棒棒糖,垂涎欲滴。
“你想吃吗?”
“嗯!”
他羞涩的语气憋红了他的脸蛋,而我也不顾一切的冲进大雨里跑回了便利店,给他摘下了最大的棒棒糖。
我本想把花钱付给他,谁知道,他拒绝了我并且说“就当我用康乃馨换你的棒棒糖了。”
于是,从那天过后,我都会带着棒棒糖与他交换,你很难想象到,他给我的每一朵鲜花都一尘不染,哪怕是有一点小瑕疵,他都会用水冲洗干净后包裹上精致的妆容送给我,在那段稍小的旧时光里,这份情谊着实让我着迷了许久。
很快,我用棒棒糖去交换鲜花的事被爷爷奶奶知道了,不知为何,他们大发雷霆,质问我为什么要拿棒棒糖给他吃,责令我日后不准再与他接触。
看着我插在花瓶里的夺目的鲜花,他们不相信这样艳丽的鲜花是他店里的花品,认为我是在撒谎,再加上才被骂了不久,受了委屈的我一下子就哭花了脸颊,哭着闹着让他们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可谁曾想,他们买来的,是沾满了尘土的花朵,污泥装点在花蕊之中,这下,他们更加认为我在欺骗,那么小的我,又不会为自己辩解什么,只是想起了自己初次收到的花朵时也是沾满了尘土,从那以后再去时,就全是无穷的碧叶新花。
至那以后,我没再去与他换鲜花,一是因为爷爷不让我去,其余是因为心底深处总是在埋冤他让我受了委屈,心里堵着气久久不能豁达,直到几天后的下午,他拿着鲜花过来找我,放在桌子上后就连忙离开,也不问我要棒棒糖了,看着他晦涩的笑容,这下子,倒是我让他受了委屈。
我想问他为什么给爷爷奶奶的花是那样的,他却告诉我说“因为你是我朋友,给我棒棒糖,我想给你最好的。”
我在这没有朋友,对于我来说,在乡下的日子,他是唯一的,这种感觉很奇妙,是无法复制的幸福感,随后我把爷爷的吩咐抛诸脑后,总是趁着他们做农活的时候与他偷偷来往。
在乡下,地里总有栽不完的玉米,也有割不完的杂草,父母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到头也很难见我一次,三百六十五天里,就属他陪伴我的日子最多。
等到了盛夏时,我们最喜欢呆在那颗栀子花树下,等到花香洗涤了盛夏所有的热浪时,静静的躺在树荫脚下,温柔的在夏日里徜徉。
而我喜欢在树下刨出一个个小坑,把插在花瓶里的康乃馨一支一支的转移到土坑里,妄想着它能和这棵栀子花树一样,盛开成参天大树。
我和他每天玩耍的地方就是树荫下,哪怕只是绕上一圈也会笑的露出大白牙来,看到烈日下干裂的土壤时,我们还会用桶盛满了水过去灌溉,弄的一身的泥汤,值得庆幸的是,爷爷还会宠幸着我说小调皮,给我洗干净衣服,而他弄脏的衣裳,总是留着豆大点的泥水。
我不解,可理智还是劝住了自己别去问。
与他在一起的日子,生活很简单,我曾在最好的年纪以为那是全部,得益于它的青睐,决定了我在这个世界的温度。
小镇里同龄的孩子都已经到了上学前班的年纪,过年期间爸爸妈妈曾回来过一次,主要是把赡养费交给爷爷奶奶,办理我的入学手续,忙完一切后转而又很快的匆匆离去。
那一段时间里,我没有见过他,因为很久没有见到爸爸妈妈,我喜欢依偎在父母的怀里,从而对于他有些忽视了。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没有见过他的父母,年夜饭期间,我还很害怕在爷爷面前提起他,可有很多疑问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壮着胆子的我就问起了关于他家的事,我还以为爷爷会责备我,可他出乎意料的没有生气,只是皱皱眉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起他的遭遇。
“他在镇上的医院出生时就被诊断出有先天性心脏病,本来他爸爸妈妈都要放弃他的,碰巧的是,你也刚好出生在那家医院里。”
说到这里,爷爷宠溺的用老茧纵横的手掌拍在我额头上继续说
“当时看着你哇哇的哭声,他的父母才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救治他,于是,两个人才会去往沿海城市打工,每个月不断的给他寄钱到镇上的医院里,用于购买药品,在他父母的授意下,还帮助他开了一家花店,想要他像那些花儿一样茁壮成长。”
爷爷抿着嘴咽下一口酒火辣辣的说。
“刚开始时,还会有人排着长队去照顾生意,可谁家都不富裕,这样的情况持续没多久后就结束了,再加上他家门前的路是唯一一条到山后沙场的路,重型货车源源不断的的碾轧下,变成现在这样的一条沙土路,才会尘土飞扬。”
“那他的父母怎么过年也不回来看他呢?”
“他的药价格很贵,而且不能间断,过年期间工资高,所以就留在那边了。”
说到这里时,爷爷也是深吸了一口气,沧桑的容颜上挂满了深深的沟壑。
“爷爷,那我能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吃年夜饭吗?”
“就算你叫他,他也不会来的,那个孩子不喜欢说话,原因是害怕自己的病会传染给别人,尽管有人早就告诉过他,他的病不会传染。”
爷爷说的这些在让我难以置信,在那个年龄,我对于病症没有可确切的认知,只知道生病就是感冒,吃药就会好,忽略了心脏病是无药可用的,难以想象平时和我一起活蹦乱跳的小伙伴还藏着尚未人知的一面。
我猛的跳下了餐桌就跑到他家门前不断的敲着铁闸门,爷爷没有拦着我,对于我和他之间的往来,原来,他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也不想去伤害一个本就深在疾苦的孩子,上帝虽然不公平,却赋予每个人爱的权利。
夜里只听见我敲铁门的声音寂寂的徘徊,最可悲的是,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能默默的拍在冰冷的铁疙瘩上吆喝着,想起来艰涩又无助。
整个春节期间,他都没有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直到年后,我的入学手续全部办妥后,从学校回来的我看到他的花店如旧,不一样的是,他脸上的血色暗淡苍白了不少。
我走上去对他说“过年期间你都去哪了,想找你玩都找不到。”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我过年都是在镇上的医院里过的。”
我很想让他陪我一同上学,可我知道,他家里的环境不足以再支持他念书,也没接着问。
他是我镇上唯一的朋友,每天放学之际,每个小朋友都是勾肩搭背的笑嘻嘻走回家,而那一条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是形单影只的,我时常会艳羡他们,也会感到很失落,爷爷奶奶在农耕时节也比较忙,好在,他还会出现,准时准点的站在花店前的路口等我,这几里飞尘的路径,只有这么一小截是我期待的。
他会等我到太阳落下山去,在世界拉下帷幕前,陪我走最后一程。
最让我开心的是每次回到家后,都能看见我种下的康乃馨娇羞的盛开,倒也很欣慰,很可惜的是,它没能如愿长成参天大树,反而每天都是旧模样,我等着那样的惊喜出现,可没想到的是,他才是最大的惊喜。
不久后的一天,轮到我是值日生,当我和同学打扫完教室后,橘色的云层透过一丝夜色,在校门口与同学分开后,看着这条弯曲的山路,被山野掩住了尽头,看不到花店的我有些慌了神。
货车在我前面慢慢的匍行,掀起滔天的尘埃后,我正准备离开,他一下子就从铺天盖地的灰尘中出现,上气不接下气的喘个不停,以至于眉梢上还铺着一层薄薄的灰尘。
“你怎么在这?”我几乎是叫了出来,看见他的我欣喜若狂,只差跳了起来。
“我在路口看见很多人,就是没有你,所以就沿着这条路走过来找你了。”他红着小脸蛋,娇羞的就是我种的花一样。
少年的心是炙热的,只有想见的人很重要,才会努力的奔跑,越过山风与落日,总归会所向披靡的寻找。
而我为了报答他,用多余的零花钱来给他买了最喜欢的棒棒糖,全然忘记了爷爷的嘱咐,就算看着旁边的辣条我也只是咽了咽唾沫。
这一路上,我第一次问起了他的病情,他突然就拘谨了起来,口齿不清的说“我不会传染你的,医生说我的病不会传染的。”
我很清晰的感觉到了他心底的不安,他立马把含在口中的棒棒糖还给了我,我这才明白,对于自己的状况,他很比谁都清楚,也比谁都要敏感,害怕被人提及,或许,是不想成为拖累,害怕被人嫌弃吧!
我把他舔了一半的棒棒糖塞进他嘴里说“我知道不会传染,只是想问你,你的病什么时候会好起来。”
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一开始,就注定了只能走一段很狭隘的路。
“不知道,爸爸说等他和妈妈赚到钱了就带我去大城市治病。”
他空空的瞳孔里看向不远的山峦,霞光成锦,将这座山中小镇包裹,处处都是霞海,隐隐的缀成另一座城。
既然睁着眼生活,就要有所希望,那些不能击退我们的疾苦,都会成为我们的肋甲。
“那说明还是能治好的,你要坚强勇敢起来哦!”
“嗯,等我病好了,我也给你买辣条吃!”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辣条。”
“你家里是开小卖部的,我能看的见你吃东西,很多次我都能看到你在吃豆腐皮。”
这也说的通,她在家里面确实有趁着爷爷奶奶不在的时候偷吃辣条,他们认为那是垃圾食品,一向都不让她吃,只能偷偷摸摸的。
“好,那等你病好了以后就给我买一大堆辣条。”
沿着山路的地平线,所有的暮光都已沉没,不远的山林深处,被卷染成了橙色,像是一团火焰一样熊熊燃烧,在云海之间,泛起重重浪花。
随后,墨色浓浓的从天空倾泻下来,星辰在夜色里翻涌,山脊线深处的我们是那样的渺小,翻过山坡后就看见村庄被稀疏的火光点亮,他对我说了再见后默默的走进花店里,而爷爷奶奶早就做好了饭菜,只等我放学回来。
目送我走进家门后,他才肯离开,而我坐在窗边的铁炉边,看着他默默的一个人拉上铁闸,在门檐即将拉上的一刻,我和他隔着夜色俩俩相望,他浅浅的笑了笑,便消失在了黑暗里。
从那天开始,他每天都会在我学校的我门口等着我放学,再陪着我一路回去,这样安心的生活朴实无奇,没有乍看下的惊喜与称心,只是简单的有人陪着你走在黄昏路上,用细水长流的陪伴,捂热了世界的光。
你很难想象到,他就一直这样风雨无阻的等着我就是三年的时间。
下着雨,他就打着一把破烂不堪的小伞护着我,地上泥泞时,他就会走在我前面,让我踩在他的脚印上走过,用他的话来说,我今天穿的是新衣裳,害怕我把它弄脏了,我才想起,他单薄的外套穿过了四季,粗糙的布条刺伤了我的眼眸。
他没换过衣裳,可世界每天都会会披上最美的嫁妆,许给未来,风华绝代。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小康社会成为了全民族的期盼,很多乡村都因此重建起来,这种日子没能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
升学后没多久,镇子里来了一伙人,带着各种仪器与图纸,在山里探索了很久,最后才知道,政府要拆迁这里的,拟定了相关的计划,待到方案具体下来时,这座小镇将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被埋汰。
而我的父母也终于办妥了我的学籍,他们在电话中透露,我的户籍已经成功的迁到了他们的城市,这也就意味着,我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上学念书了。
那天放学,天空中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我把即将要离开的事告诉了他,谁知道他不悲也不喜,这是一个劲的傻笑,或许,在他狭隘的生命里,只有我在肆意横行,他要永远向着希望,我才会熠熠生光。
我对他说,我总有一天还会回来的,希望那个时候能吃到他给我买的辣条,他信誓旦旦的我对我说。
“好!”
我伸出小拇指,他不解,我也让他伸出和我一样的小拇指,环环相扣。
“我们拉了勾,就是约定好的事,一辈子不许反悔。”
他眉色上挑着细雨,竟还流着皎洁的泪,只能怪那时屋檐下的雨太急,我一时没看清那竟是眼泪,从容的就离开了那座村野小镇。
想着就要离开这里,就连送他的离别礼物也只能敷衍了事,我摘下日常绑着头发的发夹递给了他,他接过去以后,走进房间里给了我一株白色的康乃馨,只是没有包饰好,他说,这是这座小镇里唯一的一株白色康乃馨,我有些懊悔自己的糖塞,最后比较起来,又让他委屈了许多。
坐上父母的汽车在盘旋的公路上疾驰,很多时候,隔着后视镜我都能看到他奔跑的身姿,我告诉自己说,不会的,一定是看错了,可事实上,他的确跟着父母的车奔跑了几里地,直到精疲力竭后,倒在旁边的油菜地里,被晚归的农民发现后送往医院,据说,是心脏病犯了……
没人能陪他继续玩下去了,那栀子树下两小无猜的身影,终成为了过去。
在那之后,他的父母便匆匆的赶了回来,而我却再也没见过他,我想,那飞扬的尘土永远阻隔了我回来的路。
去到父母的城市后,在他们的安排下,我每天都有上不完的补习班,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日程都被排的满满的,这些年学习的压力显得我很抑郁,终于在叛逆的年纪里谈了恋爱,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只是每每都幽默的让我能开怀大笑。
我还是喜欢吃辣条,还是只钟爱康乃馨,只是过了很久,都没再见到过白色的康乃馨,问过许多花店,老板都说,由于气候与地域问题,白色的康乃馨不适合生长,而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曾有一个人赠送给我的就是白色康乃馨,我很喜欢它,插在花瓶里细细照顾了很久,可最后还是枯萎了……
为此,我还独自锁在房间里难过了许久,再次买到康乃馨时,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想起小时候插在栀子树下的康乃馨开的鲜艳,我也学着那时弄上一盆的泥土,把花插在上面,可不曾想,没过几天就枯萎了,红色的康乃馨沐浴在光线下,比鲜血也还要凌厉一些。
为了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只能打电话去问爷爷奶奶,他们却告诉我,我埋藏在树下的康乃馨不会活过第二天,之所以回去还会看见它们,是因为那个小男孩总是在我回到家之前换上新的花。
挂断电话后,我一直想着那个小男孩,来到这座城市后,认识的人越多,关于他的记忆就越少,很多关于他的事情被岁月冲刷的只剩下了一个飘渺的轮廓,不知道现在,他过的怎么样了?
我抬头望着天上一团团云彩捏成的人型,仿佛它也在注视着我,没想到,那时的惊喜居然沿着风的痕迹吹到了现在,不知不觉的就湿了眼眶,不为别的,只为了他是唯一真心待我的人,如果未来允许,真的好想再见他一面。
我的夙愿在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得到了满足由于户籍所在地的问题,我必须回到出生地才能参加高考,这意味着,我又得回到爷爷奶奶的身边,回到那座边陲小镇。
当我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是以一个准高考生的身份,时间像洪流一样汹涌,早就冲散了关于他的记忆,只有一双模糊的眼睛和脏兮兮的衣裳还停留在脑海里。
我看不见那条污泥的小路,取而代之的是种满了绿化的柏油路,群山也变成了高楼,而爷爷奶奶的便利店也升级变成了小超市,只是对面不再是花店,而是艺术馆,陈列着许多旧时代的产物。
那了承载着我童年所有回忆的栀子树也不知所踪。
城镇这些年发展的很快,红绿灯交错在每一个路口,下雨天的柏油路面也不会在激起水花,而每一辆飞驰的汽车后也不会携着漫天的尘埃,大道两旁都挂着琳琅满目的艺术品,刷白的墙壁上也被各种彩色的涂鸦粉饰,气派十足,这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小镇了,现在的它焕然一新后,有了新的名字:康馨艺术村。
我一直走在街上,爷爷告诉我,以前便利店的旧址被铺成了路,小时候那颗栀子树陪伴了我很久,于是我问他关于那颗栀子花树,他只是随便的搪塞了我几句,当我沿着他说的路一直走下去时,路的尽头簇拥着人群,当我走近时,才发现是一家花店,这让我又想起从前,如果那个小男孩能有如此境遇,想必生活会滋润许多。
可我想错了,走进后才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冲着买花而来,许多人围坐在老板身边静目倾听着他说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小男孩承托着父母的爱降生,不幸的是患上了先天性的心脏病,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有一个喜欢康乃馨的小女孩宛若神明一般出现,带给他温暖和希望,刺破他沉寂的世界,变得充满希望,可好景不长,小女孩给他留下了一个发夹便离开了,他一直尾随着送她离开的车尾,直到心脏病复发昏倒在路边被人拾起送去了医院里,他才捡回一条命,从那以后,医生就告诫他就不能做剧烈的运动。
随着时间的变迁,他也长大了,在自己的努力下考上了星海市艺术传媒学院,毕业以后回到村子里,发现村庄在机器的运作下已经没了之前的样子,正当那颗栀子树危在旦夕时,他挺身而出的挡在它前面,并且在接下的时间里为政府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案,那就是把落花村打造成一个艺术村,以旅游风景为基业,发展村落,在政府还未审批他的方案时,他害怕工人动工破坏那颗栀子树,就没日没夜的守在它的树根下,终于,政府批准了他的提议,于是在他的倡议下,村庄的原有风貌不变,大力发扬村子的文化,于是便有了后来远近闻名的康馨艺术村。
这时,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要挡在那颗栀子树前面呢?”
众人也是一阵起哄,花店里一下子热闹极了。
那人明明就是粘上去的假胡子,还故作端庄的捋捋就接着说“因为,那颗栀子树下种满了她的康乃馨,而在她离开的时候,他还亲手送给她一株独一无二的白色康乃馨 对他而言,那颗栀子树留下他所有的念想,让少年仅存的理想变的炙热起来。”
“哦!”
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感叹起来,
“那那颗栀子树在什么地方,被拆了吗?”
还是有人好奇它的归处。
“你们走出花店,向左走一百米就可以看见了。”
于是,所有的人蜂拥出来,只为了寻找那颗象征着纯真的栀子树,果不其然,在不远处就发现了它。
它早已没了花硕,枝干上的还挂着些许枯叶,随风飘零,在它飘落的地方,那里开满了康乃馨,这一幕,深深的触动了卓一琳,她记忆里还残存着儿时的回忆,只是那里的康乃馨没有这样鲜艳。
她突然想到了什么,跑回去问那个老板说“你故事里面的那个小男孩最后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他惋惜的说着“自从那次晕倒在稻田里后,医生严令禁止他做剧烈运动,可是最后却死在了浇灌栀子树的路上,而那棵栀子树好像是通灵了一般,从此不再盛放,唯独留下一些靡叶,在狂风中漂泊。”
她的心深深的被撼动了一下,感觉掉了些碎渣,动容的红了眼眶……
“那他…..的墓碑在哪?”
“就在那刻栀子树下,按照他的遗憾,死后将他的尸体火化,骨灰就撒在树下,你说奇怪不奇怪,树死了,花却开的更鲜艳了。”
她都感觉自己快要站不稳了,如果不是扶着桌子也只怕会摔下去,心一下就空了一块。
“能卖给我一些康乃馨吗?”
老板给了她一些红色的花样,她不满意,硬是要白色的康乃馨,可这里早就有规定,不贩卖白色康乃馨,不得已,她只能将就的把这些全部插进栀子树下的泥土里,这时,从红绿灯路口就出现了很多背着书包的小孩 从那条路一直绵绵不绝的出现,而她这才恍然大悟,这树干朝着的地方,就是当年自己念小学的地方。
哪怕时隔几个春秋,他也要化身为枯树,受尽风吹日晒,也要守候在路边等她一起回家……
关于这棵栀子树的故事,旁耳侧听到它的时候,她就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儿时的自己,而过了这么久,她竟然还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说来还有些嘲讽,他为了一个不认识名字的女孩,守着她最喜欢的康乃馨就是一生,不可思议的是,他仅仅只活了十几年……
她沿着铺满金阳的小路漫步,看见一壁的涂鸦,上面画满了各色的花,而在去往她家旧址的路上,都盛开着栀子花,只是没能看见她亲手种下的康乃馨。
就这样远远的注视着那棵生长在十字路口的栀子花,三伏盛夏里,她看见了花蕊绽放,而那些才被她插下的康乃馨,也在这时在钻出了泥尘。
而马路对面的红绿灯下迎着光芒的周慕杨若隐若现,伫立在一旁正看着她笑,留着浅浅的余晖
她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只是霞光里残留着他的身影而已,无论怎样,也无法相拥……
他还是想见自己一面……
她想看康乃馨花开,于是置身在花蕊里,只为她一个人许放。
或许,不能再见的离别才是最可怜,就算是最真实的情感,也得不到善终,论谁都会很遗憾吧!
悲伤难以复制,如同过去的日子,不再复返,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关于他的记忆,是烙在心头的骨痂,在每一个想起他的日夜,苦苦作痛。
花店里的老板提着一壶水走了出来,蹲在她脚边浇浇水,她突然开口问道。
“对了,他叫什么名字?”
“周慕杨,因为他爸爸很爱他妈妈!”
“多好的名字呀!为什么没能拥有好的一生呢!”
“也许吧!可是,他说过不后悔。”
她侧着脸说“你认识他吗?”
他苦笑“我是他最后一个朋友,受他嘱托守着这间花店,他说,她说过有一天会回来的,他要这些康乃馨等着最爱它的人回来。”
她笑而不语,滚烫的目光融在花群里。
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店长叫住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她一下子就愣住了,走到栀子树的前面,大声的把自己的名字喊了出来。
“我叫杨—丽—丽,你听到了吗?周—慕—杨。”
这一瞬间,就好像他们是第一次见面,在光影斑驳的树荫下,他还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少年……
少年留下了一方枯冢,以泪作序的姑娘,搁浅在他的世界里,梵光大盛。
文章来源—《隔壁班的Z先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