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好奇心与习以为然
习以为然是大多数人的生活状态,我们很多时候只生活在表面世界,对周边的现象已经失去了质疑的兴趣,很少会问为什么是这样,而是理所当然的认为为什么不是这样。
《创新者的基因》一书中谈到创新能力的消失有这样一段描述:“如果你看看四岁的孩子,会发现他们都在不断问问题,并想知道事情是如何运作的,但是等到他们六岁半的时候,他们停止了问问题,因为他们发现比起挑衅性的问题,老师更重视正确答案”。“高中生很少表现出好奇心,等到他们长大了到企业工作的时候,他们的好奇心已经消耗殆尽。”
反观我们自己,从这些文字中依稀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一书中记录了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理查德·拉皮尔关于“言行不一”研究的缘由。
在1930-1931年间,拉皮尔与一对年轻的中国夫妇四处旅行,那时在美国人们对亚裔存在着严重的偏见与歧视,当他们一行三人到小镇的一家最好的旅馆与服务员打交道时,拉皮尔心中甚是担忧,因为在这个小镇上当地人对东方人存在着很狭隘的偏见,令他们吃惊的是,服务员礼貌的接待了他们。但当两个月后,拉皮尔独自一人再次沿此路线旅游时,他给这个旅馆打了个电话,“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待一名重要的中国先生”,对方的回答却是毫不含糊的“不”。这件事激发了他的好奇心,并使他着手进行关于“言行不一”的研究。
当我读到这个研究起因的时候,第一印象感到很惊讶,如此稀松平常的现象也需要花费3年时间,并行程10000英里专门开展研究?更让我吃惊的是,这项研究竟然引发了心理学史上许多后续研究,并被认为改变了心理学。
从小到大,我们有许多次这样的经历,当对某件事情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并试图刨根问底寻找到问题答案的时候,会得到许多负面的打击,“你问这问题有何意义?读好你的书就行了”,“这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你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好好学习”,“怎么?以后想当科学家呐?”,在周边舆论的压力下,在家长、老师的反对声中,好奇心渐渐被抹杀,对提问题的兴趣逐渐泯失,最后,对身边的现象以一种漠视的态度,理所当然的接受。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看到理查德·拉皮尔这一研究起因,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也需要研究?这也可以研究?”
牛顿爵士碰巧被苹果砸中了,于是开始思考现象中隐藏的规律。而如果在同时代的中国,某位文人骚客被苹果砸中,估计最多也只会赋诗一首,留下对仗工整的传诵佳句而已。
2 质疑与爱面子
质疑在中国的文化中一般被认为不礼貌,是对被质疑者的不尊重。
中国人是一个爱面子的民族,许多时候为了面子,为了获得和谐的氛围,不至于使场面过于尴尬,宁愿放弃弄清楚事情的真相,牺牲质疑的精神,有时甚至主动为了似是而非的结果找理由,以便能使现状看起来更有道理,为此,我们还发明了一个词“捣糨糊”。
没有质疑就没有发现,没有创新。如果不尝试着拨开迷雾,也就不可能看清远山。如果不刨根溯源,就不能理清脉络。缺乏质疑,换一种语言表达方式即是缺乏科学精神。
罗素曾经说过,“讲面子与追求真理有时是不相容的,愈是讲面子的人愈不会对于追求真理发生兴趣”。
遗憾的是这种缺乏质疑的精神已经影响到了教育领域,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许多教师习惯为了工作而工作,他们本身缺乏质疑的精神,习惯于将已经成型的理论知识灌输给学生,而不喜欢富有挑战精神的学生,因为这将大大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为了一丝棘手的问题,教师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不仅如此,为了应付越来越多的棘手问题,他们还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这对于以升学为目的,解答学生各种奇思怪想不是最优选择,更遑论教师的繁重工作,各种考核压力,收入与付出不成比例。他们会有动力么?
在这样的环境下,就可以理解教师老练的将学生的发现兴趣和稚嫩的科学精神不留余地的扼杀的原因。
3 兴趣与功利性
兴趣是创新的源泉,也是重大发明和重要发现的起因。但是当前,我们却反其道而行,忽视兴趣,过于追求教育的功利性。
前段时间和一位同事聊到孩子的教育问题,她说孩子学习很辛苦,课后时间大多用在培训班上,几乎没有玩的时间。既要补习英语、奥数,还要学习孩子喜欢的音乐、书法,后来因为时间冲突,需要在学习书法和补习英语之间做出选择,同事询问我的意见,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书法”。但是他们最终却选择了对升学有帮助的英语而放弃了书法,虽然孩子对书法非常感兴趣。
以“谁更有用”作为评判的标准,书法自然让位于英语。
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在退学后修习书法的经历,他在一次演讲中提到,最初Mac电脑漂亮的字体便是出自他在书法课上的设计。谁能想到,多年前的知识积累会在多年后带来帮助?
曾经有人问丁肇中:“你现在所从事的研究有什么经济价值?”
丁肇中回答说:“我不知道。”
停了一会儿,又说:“如果一定要问科学有什么用,有什么经济价值,其实科学很大的一个作用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好奇心是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好奇心的满足本身就是用途,你还要别处去找别的用途吗?”
而费马猜想当初也是“看不出有何意义”。
17世纪,法国律师和业余数学家费马提出,“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没有正整数解。”,这就是著名的费马大定理。这个猜想最初出现在费马的某本书的页缝之间。尽管费马表明他已找到一个精妙的证明而页边没有足够的空位写下,但仍然经过数学家们三个多世纪的努力,猜想才变成了定理。
当我在推想费马当时对该问题感兴趣的起因时,自然的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勾股定理,将勾股定理推想到高阶是否可行,不就是费马大定律的另一种表述么?
在冲击这个数论世纪难题的过程中,无论是不完全的还是最后完整的证明,都给数学界带来很大的影响;很多的数学结果、甚至数学分支在这个过程中诞生了,包括代数几何中的椭圆曲线和模形式,以及伽罗瓦理论和赫克代数等。
如果以功利性的观点来对待兴趣和好奇心,今天许多伟大的发明或发现,可能仍然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