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合作意识,是很可贵的。
在律师执业生涯中,一路走来二十多年,主动合作,被动合作,一直在合作中成长。
尽管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更愿意独立思考,且也能独立完成很多任务的律师。但是,这个行业,让我们彼此合作,抱团队取暖,则是更优的选择。
通过昨天去某市,要办理一个别的律师已经介入一段时间的案件,得到良性的反馈,更加意识到合作的可贵,且也认识到这应当是一种常态。
上周开省人代会期间,了解到的一个案件,正在走抗诉的流程,恰好代表向当事人推荐我,了解到他们已经有了一名律师,问我的态度,我欣然接受。我觉着这个案件与我办过的案件有相似之处,且程序到这个地步,也是一具高难度的案件,符合我的“胃口”——挑战复杂的高新特精,因为,在执业初期,我就是凭借着一个又一个上诉、申诉、抗诉的案件得以快速立足、成长起来的。
我是愿意加入了,还要问问原来的律师是否愿意。他们协调后,告诉我那个律师也愿意增加一份力量,这让我很庆幸。当相互加上微信后,通过她提供的材料和对聊,看出她是一个很负责任的律师,基础材料准备很充分;对于我的加入及听了我观点,她很认同,并称,咱们的领导真是有远见,把您加入进来,您有二十多年的执业经验,由您来掌舵,真是太好了!
对于这个态度,我有些意外,毕竟增加律师这样的事情,若不是自行安排,于我的话,多少会有些纠结:是客户对我不信任吗?是我的能力不足吗?增加进来的律师,能力如何?和我能否配合好?新律师的观点与我是否一致?不一致,我们将如何协调统一?
其实,这也很正常,人都希望自己所做的事情可控,一旦纳入新的元素,有时可能与自己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些格外的安排。我就很佩服这个律师的胸怀,很包容,也很坦诚。交底后,发现我们的观点还真有些分歧,但是她很尊重我的建议,并说这样的战略好,再看看客户的观点。
如此,在与她及客户的法务部门协调过程中,我抓紧时间打印、研读主要卷宗材料,并安排客户复印全部材料,以备后续使用。一切都如约完成后,我昨天乘坐高铁来到客户单位。
法务部长懂法是正常的,但并不都是好的帮手。而这个法务部长,不仅懂法,且有极高的情商,不仅善于沟通,而且反应敏锐,我的观点一个一个与他对接,他接受很快,说明提前的功课做得好,这让我很意外,也增强了信心。是的,以往有的单位或部门,对接时只是对接材料,就对接个寂寞;而现在,你的问题,困惑,他都懂,且再帮着想办法;特别我提到原审法院对一个法条的错误理解,他特别兴奋,高兴地说,高律您这样的理解太正确了,过去,我们就完全没有想到过。他的系列举动,不仅是配合,还有很多默契,这真是一个好的帮手。
也向领导汇报了自己的观点,他的多方面的工作阅历及能力,对于这样的案件,他也非常气愤,感受到业务干部的真诚。至于法律上,他也是有经验的,以前获得很好的业绩,全国的优秀,也着实让我佩服。我坦诚亮出观点,并称这是战略上的布局,他也很认同,称必须在气势上要先胜!肯定了我的观点后,让我们律师以我的这个观点推进。尽管在小半天中,也有过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涉等态度的起伏。但是,到了晚上,我以请示的方式:某律师明天要我沟通本案,我怎样表达合适呢?再次明确自己的态度时,
小结后,意识到自己进入到这样一个案件,是天时地利人和,真是很幸运。刚刚提到的三个角度的人,均配合意识,且有能力配合,虽然我是后介入的,他们都尊重我的意见和建议,这让我有了更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恰逢其时,用在这里正合适,因为那位律师的材料正好还没有上交,这样,就可以用新的视角来研究,撰写文稿,虽然工作量很大,但是,这样做是必须的。人心齐,泰山移。对此,我充满期待,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固然,过往的经验会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告诫自己,绝不能固步自封,也要像上面接触的律师、法务部长、领导一样,拥抱变化,敞开胸怀,积极阅卷,积极配合。相信,成事在天,谋事在人。我们的竭尽全力,一定会收获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