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注释】
▲伯夷、叔齐:伯夷姓墨,名允,字公信。伯夷是谥号。叔齐名智,字公达,伯夷之弟,叔齐是谥号。伯夷、叔齐是商末孤竹君的两个儿子。
▲不念旧恶:知错能改,则不念旧恶。
▲怨是用希:希同“稀”。
【译文】
孔子说:“伯夷、叔齐两个人做到了不计前嫌,既往不咎,怨恨很少。”
【学而思】
上章说“狂者”,本章说“狷”者。《孟子·万章章句下》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清者”即狷者,狷介者洁身自守,不与人苟合。
“不念旧恶”既有不计前嫌之意,也有既往不咎之意。不计前嫌是“犯而不校”,被冒犯而不计较,属于个人的道德修养。既往不咎是不计较以往的过错,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做到了不计前嫌,既往不咎,别人对自己的怨,自己对别人的怨,都会减少。
张居正《四书直解》:大凡清介的人,疾恶太甚,其中多褊[biǎn]狭而不能容物,故人亦多有怨之者。惟伯夷、叔齐,持身虽介,处心甚平,人有不善,固尝恶而绝之矣。然只是恶其为恶,而非有心以绝其人也。若其人能改而从善,则止见其善,而不复追念其旧日之恶,其好恶之公,度量之广如此,所以人皆尊敬而悦服之,就是见恶的人,亦乐其后来之能恕,而谅其前日之无他。怨恨之心,自然少矣。
参读:
《述而篇》7.29 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已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
《泰伯篇》8.5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述而篇》7.15章:子贡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知识扩展】
商朝末期,孤竹国(今秦皇岛、唐山的东部和辽宁省的西南部,都城在现在的卢龙县城附近)君生了三个儿子,长子名允字公信,即后来谥号为伯夷。幼子名智字公达,即后来谥号为叔齐。孤竹君生前有意立叔齐为嗣子,继承他的事业。后来孤竹国君死了,按照当时的常礼,长子应该即位。但清廉自守的伯夷却说:“应该尊重父亲生前的遗愿,国君的位置应由叔齐来作。”于是他就放弃君位,逃到孤竹国外。大家又推举叔齐作国君。叔齐说:“我如当了国君,于兄弟不义,于礼制不合。”也逃到孤竹国外,和他的长兄一起过流亡生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人们只好立了中子继承了君位。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儒家学派,对他们的这种行为非常赞赏,评论这种事情说:“能以国让,仁孰大焉,伯夷顺乎亲,叔齐恭乎兄。”对他们给以很高的评价。
武王伐纣,二人扣马谏阻,认为以臣子身份来讨伐君主不能算作仁。武王灭商后,他们耻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于首阳山。(注:《论语》中孔子只说“饿于首阳之下”,不曾说过饿死。)
另有炎帝的第十四代孙也叫伯夷,共工的从孙,辅佐大禹治水,因功受封于吕,为吕侯,是即吕氏得姓之始。姜太公吕尚是其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