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要工作交接,之前行政把合同交接到了我这里,离职前总归是要把这些合同的来龙去脉理清楚,既然逃不掉,那就开始吧。
让我心惊的是,在整理合同的过程中,我发现签的很多合同都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不仅没有收益不说,还浪费人力物力,有的甚至是我们给别人干活别人收益还要我们自己掏钱找第三方服务。这些合同在执行时,就是领导一句话,大家就开始干活了,少有人去问为什么(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就拿其中一个例子来说吧,我们和高考志愿填报的公司合作去做高考志愿填报的培训,平台是我们开发合作公司去使用,宣传资料是我们去做,推广人工是我们出,付出了这么多没有一点收益,没有收益就罢了,连隐形的宣传推广收益都没有看到,用户也没有获取到。我不知道做这件事的意义何在,难道仅仅是为了领导与领导间的义气吗。
我也去跑过市场,我能理解出去谈业务,有时为了达到销售目标,在开始时需要让对方尝到一点甜头。只是不管是谁,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否需要考虑一下做这件事情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是否需要评估一下后期长期合作的可能性,是否需要预估一下这个客户的投入产出比。另外,所有的让客户尝甜头的业务占公司整体业务的比例是否应该有所控制。所有的这些问题是不能仅仅凭着市场人员或领导的江湖义气去做决定的。那是对公司的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工作应该是严谨的,你的义气请放到生活中,切莫带到工作中一丝一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