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奇的发现自己这个惜墨如金的人竟然也甭出这么长的文章,还一连写了这么多篇。那就一鼓作气继续把选修课的论文在这里完成了吧。
这本书是六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中文译本,当时一本《傲慢与偏见》,一本《简爱》,可惜至今我把前者读了不下20多遍,甚至某些章节都可以复述下来,然而后者却只看到第一章就搁置了。我想看书好比交友,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今天趁着选修课交论文的机会认真的对我钟爱的小说作一番发自内心的评论。
简.奥斯丁和《傲慢与偏见》
爱情不需要语言。
情人间耳鬓厮磨,山盟海誓,呢呢喃喃是每对情侣常见的现象,可我看过《傲慢与偏见》后,最深刻的感悟就是——爱情不需要语言。
众所周知,简.奥斯丁笔下的伊丽莎白,即丽萃与达西是在麦里顿的舞会上相见的,也是由于达西出身名门,故对于处于中产阶级,名望一般的丽萃家冷淡的评价和对长相不是甚美的丽萃,有“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这样傲慢的评论,才导致了丽萃对达西第一印象上极端的厌恶。作为女主人公,极富个性的丽萃,她虽出身中产阶级,但并没有对这种附和世俗的贬低有任何过激的言语。出于她良好的修养,更没有当时就反唇相讥,她只是依着她那调皮的个性,把达西的话转述给了她的闺中密友夏绿蒂,甚至带着夸张的动作,把达西说话时的高傲的表情丑化得淋漓尽致。
《圣经故事》第一章,上帝因为恐惧人类强大的力量,故把人类分置到各地,把他们的语言打乱。因为语言不同,而产生了误会,因为误会,人类之间开始分化,彼此作战。所以至今世界仍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爱情因为不了解对方,而听取了只言片语,就盲目的产生爱、憎,实为不幸。自此,丽萃付出了一种人生心态那就是偏见。这种偏见是基于对达西对自己家庭的贬低:她有一个事故、愚蠢的母亲,有一个虚有其表似有满腹学伦的妹妹曼丽,有俩个只知道疯玩、败坏门风的小妹妹。这都是她所不齿的。但是他们毕竟是一家人,一家人即手足情深、不分彼此。她爱她的父亲,爱她的姐姐,所以她爱她的家庭,不允许有任何人讽刺,甚至提及到她内心讳默至深的问题,她要看着她美丽的而又优柔寡断的姐姐找到一个好的归宿,看着没有儿子的父亲,能对五个女儿都有好的归宿而老有慰藉,看着庸俗、事故甚至有点神经质的母亲,能够为嫁出了五个女儿而骄傲。看着几个妹妹成熟、长大。这是她内心笃切的希望。也许,她也逃脱不了世俗,此时她也需要为自己的终身,急切地寻找一位伴侣,但在她身上我更看到的是一种不屈,一种责任和智慧。这也是他的父亲老班奈特在几个女儿中最喜欢他的原因了。所以,她抗争、不屑于达西,深深地埋怨他用尖锐的实话揭了她的伤疤。
偏见又反作用于语言,她把达西后来每句善意的话都加上了感情基调。认为他的每句话都在找尽一切机会讽刺她和她的家庭,以至于忽略了事情的真相。
而达西却是命运的玩弄者,因为他出身高贵,因为他品格高洁,因为他拥有迷人的外表,因为他拥有诱人的财富,所以他孤傲。他的内心无时不刻在期待有一个“她”,但又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谁?
谁能和我在同一个思想水平上?和我拥着同一种心情,望着同一个方向,以同样的速度前进!为了我们以后的生活、以后的梦想,让我的家族更加兴旺!这是他所考虑的。也许他也考虑到了家庭背景,但他执拗不过爱情的玩弄。他被丽萃那双灵动的双眸瞬间打动,就这样,一个女人走进了他孤寂、平静的生活。犹如天使,风趣幽默,博学多才,也似恶魔,敲打着他的“孤傲”,用语言,甚至行动告诉他:你并不是那么聪明,你做某些事情还需要考虑完善,你并不了解对方,你怎么知道她不能?不要用你男权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
傲慢——如果你有足够好,你可以傲慢。这是简.奥斯丁理解的。
在丽萃的小妹妹因为不懂世事,被甜言蜜语的韦翰所欺骗,私奔离家后,她的家庭遭受了最严酷的打击,现实是:如果小莉迪亚不能结婚归来,她的家族将被周围人所唾弃。一个出淫妇的家庭,谁会娶这个家庭的女儿呢?眼看着美丽的吉英已经放弃了对彬格莱的爱,看着母亲惊慌失措、怨天尤人,妹妹们吓得无语的样子,她踌躇,她挣扎,她迷茫,她又想起了夏绿蒂嫁给她不喜欢的柯林斯先生前对自己说的爱情哲学——爱情,只是机缘之事,丽萃,你又何必太过执着呢?不,她不愿意承认,如果当初她同意了柯林斯先生的求爱,如今的她起码已经是柯林斯太太了,有身分的人了。在父亲百年之后,她家族的产业会因父亲膝下无子而转给柯林斯,也就是转给了她。起码几个姐妹可以有落脚之处,可现如今为时已晚,她,曾经那么敏锐而聪慧的她悔不当初。因为追寻真爱,她偏偏与时代作对,偏偏与世俗为敌。
可是,爱情是不需要语言的啊!在她迷茫的时候,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在为他奔波!虽然当他得知丽萃小姐家的变故后,他毫不吝惜的把自己妹妹当年的家族丑闻告诉了他心爱的丽萃,他和世俗的其他人一样没有说任何多余的安慰的话,但他自出了丽萃的门,即不惜任何代价几天几夜地奔波于伦敦街头,哪怕是最龌龊、肮脏的市井!一个年收入达一万英镑的男人,一个拥有公爵后裔头衔的男人,一个拥有美丽的面容,优雅的气度,良好的修养的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他作着一个普通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希望心爱的女人幸福,那怕她曾经嘲弄他、讥讽他、贬低他、拒绝他,至今还不爱他。他义无反顾。他用2万英镑买下了莉迪亚的婚姻,与曾经玩弄过他妹妹的男人做交易,与一个在背后诋毁他的小人谈买卖,只因为他最爱的丽萃,他抛弃了一切骄傲!他何曾把一切写成动人的长信寄给丽萃?没有,爱情不需要语言!只要她幸福,足矣。也因此,奥斯丁认为达西有充分的资本在世人面前展现他的孤傲!
丽萃在看了她舅舅给她写的信后,恍然大悟,当她把一切偏见摒弃,一个个误会迎刃而解,在她面前呈现出一个全新形象的达西。不是孤傲的,是应该孤傲的,不是偏见的是深深爱恋的。就像第二次在旁博里庄园相遇,那是达西家族的骄傲之地,有着绿草如茵,有着古老的庄园,陈列着达西家族一个个生动的画像,更有令人嗟叹的藏书这是一个家族的荣耀,更是达西的荣耀,这个家族也因有达西这样的人而荣耀。他们在湖畔相遇,达西疲惫中带着依旧的爱慕,他们情真意笃地像情侣一般走在了一起,忘却了世俗,走在一起。永远的走在一起。
有的人爱你十分只表露2分,有的人爱你2分却表现出十分。
爱情何须语言?一个眼神,一个会心的微笑,一句打趣的话语: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呵呵~~可能从看到他家旁博里庄园的时候开始把。外人只认为是世俗利益的结合,其中滋味又怎能为外人道也?
至于简.奥斯丁,她的一生并不完美,她用自己的一生印证了她对爱情的俩种观念一为:执着的追求真爱,一为爱情只是机缘之事。这两种爱情观念都没有错,只是真爱难寻,我们作为奥渺宇宙中的卑微生物,所遇的永远是退而求其次,在某个角落也许才是你真正的唯一,但我们只能凭借机缘去选择。正像简.奥斯丁,她虽然很美丽,被很多人所奉承,冥冥之中她也遇见了她喜爱的人,一个志同道合的情趣相投的人。但终究也被命运所玩弄,心爱的人的提前离去,使她再没有选择另一半。
是对爱情的忠贞还是不再相信机缘了。我们无从得知,我只知道她用前半生追求过真爱,因为她有机缘,相信了机缘。她用后半生执着了爱情,不再相信机缘之事,或者是太执着于机缘之事了。
无厘头的想起《巴黎圣母院》的开场白:多少年后,在这所屋子里,发现了俩具尸体,他们紧紧地靠在一起,当一阵风吹起,尸体幻化成了白烟,吹散到空中。又过了段时日,人们在巴黎圣母院的墙上发现了如下的字样:“夙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