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术后要出院,我第一时间去医院结算中心支付费用,除老人医保报销费用外,个人需自费承担一万余元。
想起今年元月份医保改革的相关内容,母亲在医院发生的政策内由个人承担费用可以由我的医保自费支付。
医院结算人员说不清楚,让我问他们的医保科,医保科人员说要双方都是本市医保才可以,我说是。对方答复回去下个app自行在手机上申请。
回家后,按要求下载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上传了户口相关页,进行了人脸识别,然后就找不到报销的资料上传页面。
第二天找到医保服务大厅,想咨询前台工作人员,怎么进行下一步,工作人员反问我,这个不是医院结算的事吗?我说医院要求在手机上自行完成,现在我注册好了,不知道怎么提交资料。工作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让我去医保办问问。
看看时间,医保办快下班了,明天再去试试运气。国家的惠民政策挺好,距离发布公众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但是实操起来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