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 第三条
对所做事业设定了明确的目标,并给这个明确了目标的事业以光明正大,符合大义名分和正能量的名分,及给予所有与此事业的成功相关的一切人员共享目标后,需要给此事业目标一个可执行并持之以恒的动力,即第三条所述,要有成功的强烈愿望。
强烈的成功愿望,会持续让我们在通向成功之路中,遇到各种困难、懈怠等负面能量时,产生客服他们的动力。也许,这个强烈的愿望来自于,如果成功后所能得到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收获,也许来自于不能达到成功产生的不愿意看到或无法承受的后果;但是不管怎么说,只有符合大义名分和正能量的目标的对应的强烈成功愿望才是持久的。
强烈的愿望去做成一件事或者成功一个事业,必须是不断告诉自己,我要成功,并且以这种强烈转化为不断去探索新的方法,不断去注重和完善每个细节,不断反复思考和论证最合适的方式,吸取没有成功的问题点,改善不断往成功方向进一步的哪怕一丝一毫;把成功目标细化成不同的分目标和步骤,越细越好,并不断将这些分目标和分步骤在自己脑海中推演,思索,反复再反复,以至于形成潜意识,哪怕见到任何一种对自己所设目标成功相关的现象或者细节,都能敏锐甚至敏感的去关联自己不断推演的分目标和分步骤,如此,一个一个的小成功和小改进,最终势必会累计成最终的成功,以实现量变转化为质变
以上就是我分享的关于第三条的内容。
分享人: 周云 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