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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作家里,应该没人比张爱玲更懂穿衣这件事。
我怀疑穿衣打扮这事儿大概率会遗传,不信你看她母亲黄逸梵,扮靓的一把好手。
《童言无忌》中她写“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因此立下宏愿:“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
年纪这样小,便不爱循规蹈矩。
有一个时期穿继母的剩衣,有一件黯红的薄棉袍,一直穿一直穿,张爱玲形容它: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
她的同学,要么是橡胶大王的女儿,要么是汪精卫的侄女,而她,瘦骨嶙峋,打扮得不入时。那时的她是不愉快的。
母亲的影响加上少女时期的黯淡匮乏,导致张爱玲长大后对穿衣游戏乐此不疲。对她来说,衣服不仅是用来穿的,更是能让人欣喜愉悦的一种手段。
潘柳黛在《记张爱玲》中写:“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就是她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
潘柳黛和苏青去拜访张爱玲,她穿一件柠檬黄坦胸露臂的晚礼服,浑身香气袭人,手镯项链,满头珠翠。二人以为她要上街,张爱玲说其实是在等她们。当时二人衣饰随便,张爱玲却盛妆款待,弄得二人很窘。
一次张爱玲问潘柳黛找不找得到她祖母的衣裳,找得到可以拿来穿。潘说穿祖母的衣服岂不是像穿寿衣。张爱玲答说:“那有什么关系,别致。”
旁人都怕不吉利,只她瞧出了祖母的衣裳够别致。
1944年出版的《流言》里,收录了几张张爱玲的照片,其中一张,柯灵这样描述:“... ...一袭拟古式齐膝夹袄,超级的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长袍短套,罩在旗袍外面。”
照片上的衣服就是《对照记》里写的那件:“我舅舅……着人翻箱子找出一件大镶大滚宽博的皮袄,叫我拆掉面子,皮里子够做一件皮大衣。‘不过是短毛貂,不够暖和。’他说。我怎么舍得割裂这件古董,拿了去如获至宝。”
这件袍子,是她真正从家人手里承袭来的古董,是不是她祖母的不知道,反正够奇够异就是了。那个年代,众人都在求新,独她一个人恋旧,而当所有人都求新时,她的旧,则成为另一种新。与众不同这点上,张爱玲领跑现在的时尚弄潮儿几十年。
张爱玲穿着奇装异服到苏青家去,整条巷子都轰动了,她在前面走,后面则追满了看热闹的小孩子。
为出版《传奇》,到印刷所去校稿样,穿着奇装异服,弄得整个印刷所停工。
她着西装,会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十八世纪少妇;穿旗袍,会把自己打扮得像祖母或太祖母,脸是年轻人的脸,服装是老古董的服装。
旁的不说,回头率绝对是够的。
她偏爱繁复的纹样: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池塘上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掠过大片黑影的暗橄榄绿色绸、飘着茶碗大梅花的水面... ...
对鲜辣夺人眼的颜色更是着迷:大红、水红、鹅黄、宝蓝、嫩黄、桃红、橙黄。
在张爱玲,颜色有强烈的心理暗示:桃红能闻见香气,照眼明的红色暖暖温温。她在战后香港买的广东土布,刺目的玫瑰红上印着粉红花朵,嫩黄绿的叶子。同色花样印在深紫或碧绿地上... ...自以为保存劫后的民间艺术,仿佛穿着博物馆的名画到处走,遍体森森然飘飘欲仙。
潘柳黛说:“就是这一记,融合了中外古今的大噱头,她把自己先安排成一个传奇人物。有人问过她为什么如此?她说:‘我既不是美人,又没有什么特点,不用这些来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的注意?’”
张爱玲不是社牛,也非浓颜系girl,所以她要用她的服装让别人看一眼就忘不掉她。
繁复纹样和明艳色彩是她的内心OS,展示的是与她那清秀脸、细瘦身毫不相干的追求温暖、恣肆、自由、美好的心。
当今时尚圈推崇的黑白灰只在她小说中的人物身上出现过:白得没有款式的吴翠远,像只大白蜘蛛的郑川嫦... ...单调、冷漠、无聊、乏味。这些颜色在她小说里意味着疾病与死亡,从服饰到身体再延续到精神上。
张爱玲的衣柜里没有空间留给黑白灰,她认为自己的个人特质不够出彩,父母赐予的容貌又不算打眼,所以她要用服饰的浓艳来彰显她内心的丰富,真正的她其实是热烈的、有趣的、繁芜的,富于生命力的。
平凡社畜如你如我,出门见人还得衡量一番对方的咖位配不配得上自己的DW粉底跟TF口红,但张爱玲她不,去印刷厂校稿她盛装,朋友上门拜访她盛装,这非争奇斗艳,而是生命力的展现。
潘柳黛说张爱玲把自己安排成一个传奇人物,她第一本小说集也命名为《传奇》。但看她《传奇》里书写的女子们,谁又算真正的传奇呢?因为一段婚姻倾覆了一座城的白流苏?还是爱上了有妇之夫的王佳芝?
王娇蕊够美了,张爱玲极尽笔墨写她如何的勾人,然而十年后与振保再相见时,她比以前胖了... ...很憔悴,还打扮着,涂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的缅甸佛顶珠环,因为是中年的女人,那艳丽便显得是俗艳。
娇蕊那样美,却终究是变得俗而艳了。
但那又如何,她还是一样的铿锵有力,爱上振保时说离婚就离婚,被抛弃时挽回不了便转身嫁人,为别人生儿育女,在一日又一日的柴米油盐里变得俗艳了,然而生命力还是旺盛的。她在凡尘里走了一遭,风吹霜打,却还是招摇的。
这生命力从娇蕊身上又延续到张爱玲身上,或者说,因着张爱玲的生命力,她笔下的娇蕊才涌动着生命力。
张爱玲的一生,被后来人不断书写的一生,的确可称作不同寻常。
后来人不厌其烦地书写她的原生家庭:父亲拘禁她,母亲不亲近她,继母不待见她;在海王胡兰成那里吃的许多苦:不仅搞外遇,把别人肚子搞大了,还要张爱玲拿钱给人堕胎;她孤独的老年生活:无儿无女,独在异乡... ...
但别人眼中的传奇,是她的不愿提及,毕竟,这样的传奇给你你乐不乐意?
她年少成名,红遍孤岛上海,更是被冠以“才女”二字,妥妥的爽文女主。但我喜欢的博主青菀说过,细碎曲折,生不快意才是人生。而从她的家庭到她的爱情,都是不快意的。
我们总是较多地谈及她表现生命的“千疮百孔”的一面,而忽略了她对于生命的肯定和爱。她对奇异服饰和艳丽色彩的喜爱,则是她身体力行的证明她对美好生命的向往和追寻。
事实上,张爱玲的着装方式可算作她的“自我救赎”,她在繁复的纹样和刺激的色彩中强调自己对生命“明了与爱悦”的一面,以此来抗拒这“大而破”的世界。
张爱玲的奇装异服及服装的繁复纹样和俗艳色彩是与残酷生活进行短兵相接的拼杀之后所保持下来的生命形式,有一种粗砺强韧的美。
她把这种粗粝强韧用来对抗苍凉人生之中的不快意,生活越残酷,她的生命就越艳丽。她毫不避讳对凡尘俗世的喜爱,她要走进去,不快意也要走进去,满染凡俗气息,招招摇摇,暖老温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