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
一位悍匪经过周密的计划,绑架了首富的儿子。最终,首富以数亿元赎回了儿子。整个过程惊心动魄、跌宕起伏,不输一部警匪大片。其中,一段首富和绑匪的对话却令人深思。
绑匪问首富:“你为什么这么冷静?”
首富回答:“因为这次是我错了。我们在当地知名度这么高,但是一点儿防备都没有,比如我去打球,早上5点多自己开车出门,在路上,几部车就可以把我围下来,而我竟然一点防备都没有,我要仔细检讨一下。”
什么?首富说自己错了!为什么?明明是绑匪违反了法律,绑架了他的儿子。
从法律上来说,肯定是绑匪错了,所以绑匪要为他的行为坐牢,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们站在首富的角度看,也许这种事情通过加强安保等措施是可以避免的,他却因为没有做,导致儿子被绑架,最终花了数亿元赎回儿子。还好最终破财消灾了,如果被撕票,那损失就更大了。到那时,即使用法律手段制裁了绑匪,又有什么用?损失已经发生,且无法挽回。所以,首富这时说他错了,是他真觉得自己错了,不是客气。
首富的这种处事方法,在心理学领域,可由一个重要概念来解释,叫课题分离。“课题分离”理论由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提出,原意指要解决人际关系的烦恼,就要区分什么是你的课题,什么是我的课题。绑架索要赎金,是绑匪的课题,而因绑架遭受损失,是首富的课题。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①法学家的对错观,②经济学家的对错观,③商人的对错观
举个例子: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的没有锁门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请问,这是谁的错?
法学家的对错观
对于上述情况,法学家可能会说:“这当然是A的错,这就是蓄意谋杀,还有什么好讨论的!”
是的,如果证据确凿,在法学家眼中,这就是A的错。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不一定能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法学家做不到的事情,经济学家也许能做到。
经济学家的对错观
对于上述情况,经济学家可能有不同看法:是C的错。
也许有人会说:“啊?为什么啊?C也太冤了吧?”
经济学家是这样考虑的:整个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C把工地的门锁上的成本高得多,虽然惩罚C会让其觉得冤,但是以后所有工地的拥有者就都会把门锁上了,于是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
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虽然有时这样的判断看上去不合理,但会比从“纯粹的道义”的角度更有“效果”。
商人的对错观
对于上述情况,商人可能这样想:不管是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不管让谁承担责任,B都无法起死回生——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B只能怪自己。
也许B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会想:“这是我的错,我不该蠢到被A诱骗至此。”
上面例子中,法学家认为A错,经济学家认为C错,商人认为B错,这就是三种“对错观”。
如果你是评论家,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我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
总之,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小提示:
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看谁因此损失大。
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它们改变不了结果。
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