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不喜欢“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样的评论。
很多的时候看新闻,评论区里似乎都会有“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谁叫她………”“为什么是你而不是别人啊”类似这样的评论,说实话就我个人而言我只是希望有一天同样的评论会出现在你自己的身上。
因为我觉得这样的评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如果作为一个受害者看到这样的评论的话,会做何感想,明明错的就不是自身,为何会有这样的评论出现在评论区,我一直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种话是指两方臭味相投两厢情愿,而并不是作为一方侵害一方的理由。
我的一位网友的签名就是受害人有罪理论,心安理得的犯罪,我好奇的问他受害者有罪理论是什么意思,他说的很简单就是:例如:“一个女性之所以被强奸,是因为她长得漂亮,穿的少大晚上还光着大腿上街”,受伤的是自己,但是似乎错的也是自己?
我理解到这个点之后说实话心里不爽,怪受害人长得漂亮,穿的少是一件相当荒谬的事情,他们有错吗?事实上没有,他们犯法了吗?事实上也没有,长相和穿着也是合法合理的范围之内,心怀不轨的丑陋行为才是悲剧发生的原因,而不是在作为旁观者的时候去责怪受害者,请注意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行为关系。
咋的!祸从天降还要怪人家没住防空洞。
还记得去年的那个慈溪舞蹈老师吗?一个家境不错的女生,喜欢跳舞,她的前男友怀疑他找了新的男友,就把她捅死了,22岁一个大四学生的年纪。事情发生后流言蜚语四起,甚至是诋毁,污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女的出轨被男方抓了”……三人成虎这个成语用在这里再好不过,仿佛一切的发生都是理所当然,咎由自取的,对于这种强行把事情的因推在受害者的身上,似乎对有些人是一种安定感的来源。就像关在监狱的牢犯,大多都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
《名侦探柯南》都会有作案者自白的环节,大多也是说明自己所作所为“情有可原”。他们大多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论的坚定支持者。通过给受害者定罪,他们似乎可以洗白自己了。
造谣一张嘴,不!造谣一张嘴和一键盘,辟谣跑断腿,造谣的成本似乎只有似乎只有片刻之间的能量消耗,辟谣却需要哥哥和嫂子在盛夏的街头举着板子,努力扩大自己的声音,澄清自己的妹妹,还原事情的真相。明明现实失去亲人已经很痛苦了,却还要去应付一些不该有的言论。
唉!多希望受害的那些人变成全知全能的人,应当预见,社会也应当变成大同社会,人们的穿着也应当变成阿拉伯人那样,素质水平高到无欲无求,这样的话别说这个受害人有罪理论了,甚至法律都可以不用了,可这可能吗?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希望我们大多数人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理性一点,不要发表一些没有由来的言论,客观一点,不要成为二次伤害别人的推手。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