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是一个超级感性的人,特别容易被感动,老公经常说我的眼泪不值钱。高中同学汤美女在群里自嘲道。
如今的社会里,可以感性,经常感动是一种能力。我发自内心的赞叹。
遗憾的是,大多时候,感性对我而言已是一种奢侈。
02
一直把自己的必须理性归结于所从事的职业。
记得第一次主审离婚案件,原告展示着胳膊上的伤痕,讲起被丈夫打伤的经过泪眼婆娑。
丈夫一脸无辜,极力辩解。
我愤怒得拍案而起,当庭讨伐这个不知悔改的男人。直把他斥责得无地自容。
休庭后,我对自己初次开庭就能明辩是非匡扶正义甚为满意。
合议案件时,并没有期待中的肯定与褒奖。
老庭长郑重告诫我:
法官不是公诉人,你的任务也不是指控犯罪。
对男方打人有愤怒情感,意味着你内心已倾向支持女方的诉求,草率判决离婚。
而你的思维中,并未深层次探究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很多夫妻的离婚决定是一时冲动所致。
法官跟着一起冲动,判断能力就会减弱,判决结果的客观性就值得怀疑。
你的所见和所感会影响你的判断。
03
《吕氏春秋》里有个故事:孔子周游列国,一度曾三餐以野菜果腹,大家七日无米下肚。
一天,弟子颜回找到一些白米,饭快煮熟时,孔子看到颜回掀起锅盖,抓些白饭往嘴里塞。
饭煮好后,孔子假装若有所思地说:“我刚才梦到祖先,我想把米饭先拿来祭祖先!”
颜回顿时涨红脸说:“这锅饭不可以祭祖先。刚才在煮饭时,不小心掉了些染灰在锅里,丢了太可惜,我只好抓起来先吃了。”
孔子恍然大悟,对自己的观察错误,深感愧疚。
圣人凭感官所见都有可能做出走眼的判断,何况法官不是圣人。
尤其碰到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时,单凭一个点一个面一个角度的观察,不加分析思考,很难对人和事做出正确的认知和判断。
有时,你的所见,并非事实全部。
04
《战国策·魏策二》书中说:“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成虎。”
市场上人口集中,当然不会有老虎。说市上有虎,显然是造谣欺骗,但许多人这样说了。
如果不是从事物真相上考察,单纯听信表面,谣言也可以掩盖真相。
判断一件事情的真伪,必须经过细心考察和思考,不能偏听偏信。
更多时候,你所感知的并非事实真相。
05
电影“罗生门”中,一个强盗遇到一对夫妇——武士丈夫牵着马,马上是美艳的妻子。
强盗设下圈套绑住武士,当着武士的面强暴了其妻子。事后,强盗请求女人的原谅,要女人跟他走。
女人割断武士绳索,希望两个男人用决斗来决定她的命运。但武士不愿意为一个失去贞操的女人拼命,强盗也因怯懦而不愿决斗。
女人大骂他们徒有虚名,没有胆识。
不堪羞辱的两个男人不得已拔刀相向,女人借机逃走。
强盗刺死了武士逃走。
这起杀人案件,被樵夫看见,樵夫向官府告发,由此引发了一场审判。在这场审判中,有一个告发证人——樵夫,一个目击证人——女人,一个被告——强盗,一个被害人——已死的武士。
在这场审判中,关于武士的死亡原因,女人、强盗和樵夫别给出了三个版本。
故事的结果我无意探究,从这场审判里可以看到,很多所谓的亲眼所见都加进去本人的无限想象,很多所谓的如实陈述中都无形隐藏了自己的私心,规避了本人的风险。
很多时候,哭得最伤心的并非受伤害最深的,陈述最义正辞严的也并非正义一方。
如果仅仅根据感性妄加判断,很难甄别事实和真相。
06
每个自然人的性格里,感性和理性都如影相随。
关于感性和理性,曾有人形象地做过比喻:理性好比是太阳神"阿波罗"的气质,讲求规则、稳定和秩序。感性好比是酒神“狄奥尼索斯”性格,彰显狂热、过度和变化。
法官不是圣人,司法活动中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感性。
尤其,当你面对恶贯满盈犯罪嫌疑人,面对风烛残年的老人状告不孝的子女,面对拖欠工资的四川民工千里迢迢索要活命钱,面对家暴下挣扎的弱女子……怎么会没有情绪波动和内心的起伏?
但好恶尽显,感情外化的感性恰恰是司法理性的头号敌人。
纳德•德沃金说过,法官点点头给人们带来的得失要远比立法机关的任何一项议案所带来的更大。
所以在穿上法袍的那一刻起,首先得修炼一种控制个人感性的能力。将个人原有的好恶和情感悉数放弃。
即使不能完全放弃,也要安装一个控制开关。每当你坐上这个位置,将感性和理性收放自如。
07
关于如何更理性,法治理想和实践中都有很多的设想和尝试。
在古希腊神话和古罗马神话里,都有一个蒙住眼睛的正义女神。正义女神蒙住双眼的故事折射出的恰恰是司法理性。
传说天庭的众神出现了矛盾和冲突,对于由谁来裁判众神之间的矛盾?没有合适人选。
血气方刚的容易受到水仙女的引诱,老于世故的却不敢仗义执言。
一位白袍金冠的女神,拿出手巾蒙住双眼说:我来!
众神纷纷点头同意:她既然蒙住了双眼,看不见争纷者的面貌身份,她的判断也就不会因诱惑而受到感性的驱使。
蒙眼布遮住裁判者的视线后,裁判者就只能用心灵观察,没有用眼睛直视下的偏见。
而且蒙住双眼可以克服自身感性和情绪带来的消极影响:既不会被工于心计者所欺骗,也不会被自己的喜好所蒙蔽。
08
有人曾经质疑:正义女神被蒙住了双眼,但是耳朵却是敞开的。可否捂住双耳?
也许双耳敞开的本意是为了倾听当事人的陈诉与辩解。
但很多时候,这双耳朵同样会听到来自舆论和媒体对案件的嘈杂评论,甚至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此时的女神还能否作出理性的判决呢?
其实,蒙眼不是失明,拒听也并非要捂住耳朵。
蒙眼布的实质意义在于:拒绝看到一些不该看的东西,拒绝去思考不该思考的东西,要排除法律之外的因素的过多考虑,排除过早的对结果进行把握。
所以,正义女神蒙眼实际就是裁判者的理性程序。
在这种意义上,理性不是情绪控制的结果,更是一个职业法官刻意做出的程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