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这样的事件不能容忍

近日,鹤壁校园女生霸凌事件非常气愤。

三名十七岁学生凌辱一名十六岁学生,手段及其不能容忍,脱掉衣服,踩踏上身,自扇耳光,拍视频炫耀。小小年纪,没有法律意识,没有善良之心。同是女性,十七岁花季少女怎么能作出如此之事?同样是孩子,他们的心如此可恶。

观其心,没有正确三观,没有法治思想,没有受到良好教育。被欺凌女子长期受到她们的欺凌,学校不知道,家长不知道,难道是该女子错误吗?

十七岁的女子长期霸凌,自在得意,甚至炫耀,可见其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偏离轨道,其表现不止在这件事情,另一方面体现教育的缺失。

母亲听后崩溃, 精神不能支持。花季少女被别人如此对待,心如刀绞,没有生活的勇气,心灵深处没有对生活的向往,对自己的绝望和对孩子的内疚,让她想带着自己的孩子了却一生。

由此事件,我们看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联系,二者都是监管责任人。

作为父母,我们教给孩子什么,我们是孩子的榜样,时刻关注着孩子的成长,身体的成长和心灵的成长。他们是小草,是花朵,需要我们浇灌,让她们茁壮成长,在花的年龄有花一样的生活。做为被迫者,孩子未成年尚小,对社会有恐惧感,父母要对孩子的言行举止关注,父母对孩子的性格是最了解之一,尤其对于性格内向的孩子,他们受了委屈,有不一样的表现,总有表现,只是不被我们发现。

无论什么学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不是旅馆,是学习的地方,要严谨。对于这次事件,班主任不知道是不可能的,只是做法不对。

法律在,不允许以身试法。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通过简信或评论联系作者。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