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痴曹聚仁
柳哲
现代著名作家曹聚仁,戴在他头上的桂冠,有作家、学者、记者、爱国人士、社会活动家等等,达数十个之多。但他在世时,却更喜欢以乡下佬、教书匠、读书人、旁观者、乌鸦、史人等自居。
对于“书痴”曹聚仁,知夫者莫如妻。她的妻子邓珂云回忆说:“那时,在我们的箱子里,没有一件值钱的衣服,在银行里,没有一个钱的存款,我们每月的收入,要支出30%去购买书籍。书籍被一些人视为‘废纸’,但却是我们宝贵的‘财产’。”
曹聚仁有一个怪癖,不爱借书看。只要新书一出版,认为有必要,就不惜重金购买。有一次,一部官堆纸局本《两汉书》,足足花掉了他半个月的伙食费。买了书,不敢抱回家。当时的心境,犹如戒烟与戒赌,毒瘾复发时不能自控。以后的数月中,他告诫自己,发誓要远离“商务”、“中华”这些“害人精”,但一到门口,脚就不听使唤,又恋恋不舍,自毁其言了。
曹聚仁看书,喜欢反复看。好书不厌百回读,遇到好书,无不反复阅读,不到心领神会决不罢休。他晚年回忆说:“真正引起我兴趣、百读不厌的,倒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先先后后,一本正经地总共读了一百多遍。我看《红楼梦》,不如俞平伯师那么多,只读了七十多遍。《水浒传》呢,我只是看了二十多遍。《三国演义》,我只看了两三遍。”
曹聚仁读书,喜欢先睹为快。在上海时,有一次,他买了一本杂志,就在南京路上,边走边看,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差点被汽车撞了个正着,司机大骂他:“走路还看书,不要命啦!”
有一回,他在上海真如车站等车时,在一家书店买了一本《房龙的故事》。从真如看到上海北站,又从北站看到家里,从黄昏看到黎明,如痴如醉,看完了书才蒙头大睡。
曹聚仁如此说过:“一部书,也和一位领袖、一个英雄、一个名人或是一个美人一般,要征服我,是不十分容易的。必须我心甘情愿,爱好了它,才可抓住我的心。”
他如此爱书,很快书多为患。家里塞满了书,可谓“汗牛充栋”。书厨满了,就在墙上装上书架。书架上放不下了,又在门上面钉起隔板。实在放不下,床底下、门背后、厕所里,也都成了藏书之所。他涉猎极广,历史、文学书外,天文、地理、哲学、军事、经济、美术、自然科学等等,几乎无所不买。他的书库,用妻子邓珂云的话说:“既是百宝箱,也是垃圾堆。”
曹聚仁在旅行时,总爱带上几本书。杜甫或陆游的诗,《老子》或《庄子》,加上一本《史记》或《聊斋志异》,一刻都不离身。
曹聚仁藏书,经历过几次劫难。“一·二八”,日军烧毁了他两屋子的书,让他心痛要死。八一三抗战爆发,他把许多珍本,装了三十多麻袋,运回老家珍藏,结果也没逃过可恨的日军,最后被焚毁一空。两次书劫后,他发誓再也不买书。但积习难改,书又在信誓旦旦的誓言中溜了回来。从旅居江西赣南到抗战胜利后,住在上海的五年间,又积了不少的书。解放后,来不及带上心爱的书,只身去了香港,以写作谋生存。想不到,一去就是22年、客死他乡,留下一屋子书。
曹聚仁在香港,晚年穷困潦倒,租不起宽敞舒适的房子,只能住在一间阳台上临时搭建的石屋里。二十余年积存的图书无处安放,只好散落在露天阳台上,用塑料布包上了事。曹聚仁在此一住就是9年,临要搬家前,半夜忽闻梁上君子,以为要来偷书,他大喜过望,心想,总算遇到披襟共语的“爱书人”了。哪知用手电筒一照,才知此人衣着潦草,面有菜色,原来是个“破烂王”。曹聚仁给了他300元港币,将其打发走,并声言:“这不是论斤卖两的废纸,而是万金不换的宝书。”
有一次,一位文学青年登门拜访曹聚仁。见他屋里屋外“书似青山常乱叠”,试着想借一本台湾刊物。曹聚仁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就示意他看看侧贴在书房内的小标语:“书与老婆不借”。青年人看后,心知肚明,不敢再提借书之事。曹聚仁对书的钟爱,由此可见一斑。
曹聚仁去世前几个月,为了筹措昂贵的医疗费,无奈转让心爱的藏书,不啻是“卖儿卖女”,其心痛之情,可想而知。他在信中说:“弟的书,分三部分,转让我兄。在医院每月,要二千港元开支,合其他,该有三千港元。今后四个月,只好靠兄支持了。每月支持我五百港元,拜托。”
曹聚仁病逝后,他的亲属赴港整理遗物,除了书外,别无他物。只有一份份报,一本本书,还有一捆捆手稿。
有道是以书传家,胜过良田美产。曹聚仁的书报与手稿,是留给后人最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