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小桃子回医院输血,血管不是很畅通,流速比较慢,已经深夜11点了。
chen说:“我握着她的手调整速度,你出去透透气吧。”
我说好。
他又把水杯递给我:“多喝点水。”
我说好。
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喝着温热的水,茫茫然想着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想,坐了一会儿。
第二天收拾书包去医院的时候,发现那个保温杯不见了。思来想去,可能是昨晚留在了医院走廊的椅子上。
去到医院,我问护士有没有看见。护士说:“昨天啊?那肯定不见了,今天的话还可能找回来。”我说确切讲是今天凌晨,护士摇摇头。
我又问了清洁阿姨,她也说没看见。
我走进病房,那张床已经住了别的病人,我看看床头的柜子上没有那个保温杯。
那可能就是丢了吧。一个旧的保温杯落在医院,肯定不会有人要,多半是顺手丢垃圾桶了。
可惜。我习惯性抿了下嘴唇,好像还能喝上里面的热水似的。
这个杯子用了四五年,这对我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我这人同时有丢三落四和喜新厌旧的毛病——比如说,我的伞没有一把是用坏的,都是放这里放那里或借别人然后统统不见了,每年的雨季我都要买新雨伞。又比如我买了整整一包100条扎头发的素色发圈,心想估计这辈子都用不完了,可是过去不到两年那个装发圈的小盒子就快见了底,而我总能在不同的大衣、裤子口袋里找出发圈来——可是这个保温杯用了四五年也还在,大概是因为我总提醒自己对它爱惜些,别弄丢了。
刚买的时候,我觉得它非常漂亮,浅浅的香槟色,瘦瘦长长的杯身正好放在车里的杯架上。我见过很多人用同款保温杯,要不就是艳丽的紫红色,要么是单调的黑色,没有一个人用这种浅香槟色,你说它多么特别。我还不止一次跟chen先森吹嘘:“你看它的设计简直太科学了,单手就可以开盖子,开车的时候也能方便喝到水,大小又刚好放进去,简直是完美啊!”chen笑我像个买了便宜货回来洋洋自得的主妇。
夏天我用它装一点温水带去打羽毛球。大汗淋漓后别人喝冰冻冷饮解渴,我喝温热的开水倍觉熨帖。
晚上睡觉前,chen会用它装满热水放在我床头柜上,半夜醒来顺手就能拿来喝,早晨起床的时候水温更是刚刚好。
冬天朋友给我寄来西洋参叮嘱我保重身体,我懒得炖,便放几片在保温杯里,焖一个上午就会有浓浓的参茶。
如果说保温杯配枸杞是中年油腻大叔的标志,那保温杯配红枣、西洋参估计是像我这种体弱小女子的标配了。
在家里的时候如果我和chen当中有人说:“咦,杯子放哪了?”那“杯子”一定就是指的这个保温杯,似乎它已经替代了家里所有其他杯子。
有好几次,我不小心把它落在了吃饭的餐厅、同事车上、电影院,最终都找寻回来了,真是幸运。
所以这次我会有点失落。虽然它已经有点旧了,浅香槟色的杯身刮了不少细痕,杯底也被磕碰了几个小缺口,它不过是普通的保温杯绝不珍奇,但它时常提醒我最初拥有它时惜物的心情,和一种日常的润物无声的温暖。
它不见了,最大的感受是不习惯。不习惯伸手时居然够不到它,不习惯出门要带水时不见它。
第三天又带小桃子去医院打针,我还是不死心,问打扫卫生的大叔:“前两天有没有看见一个杯子在那张椅子上?”大叔摇摇头,说他只上夜班,没看见。
我站在长长的走廊中央,嘲笑自己的执着,又懊恼它如此精美,本是每天洗得干干净净用来盛水入口的,如今却要落入肮脏的垃圾桶陷泥淖沟渠。一晃神的瞬间,好似理解了“物哀”的境地。
以往出门,心里惦记着自己,所以总能记得和自己有关的东西。如今出门,心里只有怀里这个小小的孩子,记得的也都是和她相关的东西。这么说来,终究是我先放弃了这个保温杯,我被迫改变了很多切身的习惯,所以它才不告而别了吧。
化用《枕草子》中的几句:
“惜物美兮实可恋
子规啼兮往寻遍
其声诚非不动人”
我决定不再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