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在讲一件事的时候,经常是夹叙夹议来着,于是,好像毋庸置疑、理所当然且无比正确。但,怎么说呢?
诚然,虽然很多时候我会说“对”,我表示认可,表示肯定,表示赞同,但很少有人听出言外之意,即他们并不知道我是对什么说的,即“对”的“对象”是什么。
比如你讲一个已经发生,已然实证,确实如此的事儿,就只是客观事实而言,那它当然是对的。可惜的是,可能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不太能够得到“认同”、“肯定”和“赞许”,于是,就很容易“得寸进尺”。也就是我常说——你该不会是:你认为你说的越多越觉得自己有理吧?
换言之,言多必失,知道吧?
很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第一时间想到这句,更多的人很容易理所当然认为你只要说了对,接下来只需要说更多的“正确”,就可以变成不可否定的“真相”或“真理”?
我之所以发现这一点其实是和我父母的交流,和他们交流是很费劲的一件事,尤其是在我说“对”之后,就开始各种“好为人师”。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是说,我好像一旦表露出我的“谦逊”,迎接我的不会是同样的谦逊,反而容易盲目自大。
是的,对我来说,我之所以多此一举,即说“对”,我只不过是用一种“镜像效应”,希望对方能够谨慎发言。
最起码对我来说,如果谁夸我,我只会不好意思,甚至无言以对,而很难继续夸夸其谈。无它,我自己最是清楚自己是什么底色。
换言之,我的经历有限,我的经验不足,我的知识未经检验,我的话语还是我的位置都“人微言轻”,偶尔能获得认同,夸奖,或肯定,多半也不会是对我整体的,全部的,尤其是接下来的……是两码事儿来着!
是说,就像我很多时候说“对”,肯定的自然是已经表达的,我深有感触 并且深以为然的,是“已经说完”的部分,这与后面要说的,想说的,进行补充的内容是完全不相干的。也就是说,它更像是一个段落里的“句号”,只是如此而已。
这么说好像有点“刻板”了?倒像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我不确定。我之所以这么做,不过是后来后知后觉意识到,平日里我对诸多言论,诸多观点,诸多事实,哪怕深以为然却很少正面回应,我以为我是少了“回应”,于是我就补了这些个“废话”。它当然是某种“话术”,甚至如果放到“推销”,它还可以是某种“套路”,即不断地进行引导说“对”,继而让人放松警惕,不自觉地跟随着自己的思想去跑……而我,只是好奇别人的真实想法而已。
所以,如果时常对话就很容易发现,说着说着,我就沉默了。倾听也一样的,听着听着,我就沉默了。
我借助别人的话去了解别人的思想,我借助自己的话去了解自己的想法,直到它进入到“无人之境”,说白了是,“未经证实的部分”,我就停下了,我又开始思考了,并且我认为如果是有逻辑,有条理,有计划,那么我终会明白接下来的“演绎”,若非如此,那就一步步来,先是什么,然后才是什么。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我们的话语太密,还是说话速度太快,又或者压根没有经过大脑,就很容易导致话赶话,一句接一句,甚至完全没有逻辑,毫无依据,乃至于观点压根经不起推敲。
是的,很多人就是这样,一旦被肯定,被认可,就开始了自己的观点输出,理论输出,价值观输出,情绪输出……我父母就是这样,最终就落实到了某种——“我最苦,但大家也都苦,所以你苦也是应该的,继而你应该更加努力,然后结婚生子”——而我前面说的“如果你自己都过不好,你凭什么认为多个人就能过得更好?”,则好像风一样,云一样,不知道如何就“消散”了(被完全忽略了)——我的言外之意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有所负责,而不是只想着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造化,若是如此,则我完全想不到“为了什么”,是说婚姻是什么。
就像父母老是强调“结婚生子”,倒像是默认了他们已经经历过必然更深刻,可实际呢?他们自己都稀里糊涂的,对子女也是稀里糊涂的,老是拿“吃穿用度和教育”进行说教,威胁,恐吓,甚至作为条件和交易……到底是“为了谁好呢”?谁又真的好呢?
是说,谁又不想真的好,谁会想不到如何“好上加好”,但现实问题,实际情况,以及个人条件如何,如果抛开这些不谈,岂不是“空谈”?
这也是我动不动就随意挂断父母的电话,甚至完全拒接父亲的电话。父亲那边很简单,主要是他不喝醉的情况下压根“没脸”打电话给我,而母亲的情况相对复杂些,她在意的挺多的,只不过终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听不得这些。无它,都不是我能解决的事儿,甚至都不是我的事儿啊!
是说,他们如此去看待自己,如此去“构建”自己的“故事”,还要在里头扮演“受害者”,可我不是受益者啊!和我说得着吗?
如果说倾诉,如果说聆听,如果说只是情感表达或表达情感……就正常而言,其实都没什么的。但实际情况却是,一旦说“对”、“是”、“是这样子的”……就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我显然是不乐意的。
就像我承认我弱,我承认我的错误,我承认我的不足,但它并不意味着就应该被任何人且任何人都可以肆意评判。无它,这些都只是我的“问题”,但不见得我的问题影响到了其他人。既然如此,什么立场,什么身份,什么关系,凭什么呢?
就像我说“对”,可我没说的是,我承认的是事实,并不包括观点,理论,立场和态度,尤其是情绪或情感等……后面这些是很私人的,甚至是极为主观的,独属于个体的独特的……但凡用特例来说明某些“事理”,它就已然“失常”了,不是吗?
既然如此,它还是规律吗?它还是道理吗?就像科学讲的是“普遍之规律”,也没说它就是唯一规律,或唯一正确、真理……不是吗?
以上,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