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开学上第一堂课时老师总是会问:你期待从这门课中学到些什么?或是课程快结束时问:学了这门课你有什么收获?我一般准备的标准的回答是:“我希望能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我希望能增强我的学科基础能力和专业竞争优势”、“我更加了解和喜爱这门课程和专业了”、“这让我的学习方向和生涯规划更加清晰了”等。
其实……我内心真实的想法是:学不学到专业知识都是次要甚至不重要(狗头保命),更多的还是想丰富一下自己在思考问题和看待事物时的角度和想法,探究下自己的精神和观念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想法,自己好像变得想的更多、好奇的更多、但心态更加平稳和佛系了。
读了《乌合之众》,虽然我觉得作者的观点有点激烈,但无疑给我正在发展中的三观添了一些砖瓦。
这本书是开学第一周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当时整个图书馆就只剩两本了,上图就是其中一本,尽管它已经纸张发黄、封面页脚卷起、被宽胶带修复过,它任然是那仅剩的两本中较新的那本。由此可见,这本书的影响力和“受欢迎”程度。
这有点像书中第二卷所写到的“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手法——名望”,一些东西的名望压迫着人们,即使人们对其毫无兴趣,但依然会被它的名望所屈服。勒庞举了一个例子:“比方说,对于一个现代读者,要他去读荷马史诗实在是一件令人厌烦的事情,但是这部史诗的名望摆在那里,就没有人敢对它说不。”现在,《乌合之众》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非常具有影响力的著作,成为了我们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籍之一,即使我对它毫无兴趣且不太认同其中部分观点(例如,认为妇女和儿童是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认为教育不会使人变得道德和幸福),但由于它巨大的名望以及正处于其名望影响下所形成的环境,我不敢对它说不。
而且越读我越发现:我好像就是书中所描绘“乌合之众”的其中一个,因为我符合他们的许多特征:我不敢对名望说不、我会被社会所塑造的鲜明的形象所打动、我会陷入法不责众的群体道德、我也会跟随意见领袖的观念做法……我一时有点惊慌,因为在书中所看来,群体是那样的令人没有好感和排斥。
人们常常将自己置身于“乌合之众”之外,因为乌合之众具有贬义意味,那不如我们叫它另一个名字——“群体”,我觉得将激烈的乌合之众与群体划等号是不恰当的。人是社会型动物,我们都属于不同的群体,我们的观念会受到群体的影响,我们的行为会不自觉地跟随群体而进行,所以我们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具有群体所具备的一般特征。虽然现当代的我们追求独特和个性,但是,群体的特征并不是值得贬义或抛弃的东西!这些特征意味着我们是一个有温度、有信仰、不孤立的人。
《乌合之众》将群体的特征淋漓尽致的剖析了出来,也好像把群体的一些缺陷以蝴蝶效应般的形式扩散开来,更加直接和极端的揭露了群体较少被关注到的那一面。读了一遍下来,不仅让我有一种“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又认为说的十分有道理、以及顿悟了的感觉”。让我对一些观点也产生了新的看法,很多东西是以主观的形式客观存在的,看似可以脱离和改变,但其实不太容易,我们不如去承认它、辩证的认识和利用它。
(注:以上所有不成熟的认识仅代表个人观点,本人文化认识水平特别有限,希望不要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