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连白头到老,也只是习惯使然。安逸在《这咬人的爱》里如是说道。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算了算,刚好失恋三周年。
说实话,连我都快忘了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你?
你长得是挺漂亮的,若说见色起意倒也说得合理。可我始终不能做到,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消耗了所谓的新鲜感之后,依旧对你如此的着迷,一如初见你的那刻。
我们并没有像正常恋人一般牵手、亲吻、滚床单......也没有一起去你喜欢的哈尔滨看冰雕、我喜欢的内蒙驰骋草原、你喜欢的巴黎时装展、我喜欢的普罗旺斯薰衣草......更没有所谓的看对方不小心触碰在嘴角的奶油、陪彼此彻夜通关所不熟的游戏环节、听对方哼唱熟或者五音不全的歌曲、说彼此海枯石烂与天荒地老的情话......
可我怎么还是爱上了你?
日久生情吗?我在权衡什么?又有什么是摆在我面前的?
你都不能给我的答案,让我自己一个人去幻想。
如果一百步是圆满,我都已经迈出过九十九步,而你又做了什么?在对面嘲笑我吗?
或许,我就是个傻子一样。明明知道 最终的结果,却依旧对自己说着这都是臆想出来的并不真实的片段。
真是好笑!
白头到老,就像开始时的天真。
可我们终究没有经历这习惯的磨练。
或许你早就看透。
无论是我们见了或者不见,一切早就是殊途、同归。
误入了歧途,终归会找到自己路的方向。无论自己承认、与否。
我们,终究逃不过世俗的把控。你有你的荣华富贵,我有我的贫困潦倒,你有你的阳关大道,我有我的独木索桥。
从一开始,你就看的透彻。殊途,终究会同归。就像我们永远不会、不可能在一起,就像你会遇到你的白马王子,而我会遇到我的灰姑娘一般。
两个世界的短暂交集,就像是错乱时空下突然打了个盹,当上帝醒了,一切又恢复了原来的正常运行。
你一直都懂的。
什么一见钟情,什么日久生情,什么白头到老,什么与子偕老。
纵观华夏五千年,又有哪一个公主嫁给了贱民,又有哪一位乞丐嫁给了王子?别看那些虚幻的电视剧了,那些骗人的故事情节,只是给你们一点幻想罢了,那些巨大的差距,也仅仅只是为了突出以后的苦情环节,若不然,这一幕剧还会有什么看头?
在这个凌晨,失去你的第一千零九十五天、两万六千二十八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六千八百分钟、九千四百六十万八千秒,我看着天际缓缓升起的亮光,终于看透。
在一起、不在一起是殊途,爱、不爱是殊途,见、不见是殊途,念、不念是殊途,识、不识是殊途,看、不看是殊途......
但所有这一切,都会回归到一个问题点上:人。
我究竟喜欢你什么?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你,而是这三年来,那么喜欢你的我自己。
我幻想有一个人能像我爱你那样爱着我,我希望有一个人能像我想你那样想着我,我渴望有一个人能像我挂念你那般念着我,在我正想要联系你的时候联系我,就这么简单罢了。
好似什么都可以抛却,只是你,唯有你,这个世界,是惟一的执着。
同归到了何处?执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