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昏暗泛着棕色的房间,一两只蝉在破碎的鱼缸里,好像有一只在墨水盒上,五颜六色的书贴,学习,看书,学习,每天在这样的环境下看书学习。窗外跳进来一只猫,吃着本来该是狗的食物的狗粮,猫很乖、眼睛水灵灵的很大,骨相很好、走路很优雅,会站在书桌上的书柜上喵喵叫,“喵”-“喵”-,猫每天晚上都来,狗粮都被吃得不剩多少了,狗子还没被卖掉的时候经常咬人,蹦蹦跳跳的淘气,家里几乎被咬得,反正我的脚踝就曾经被咬过,狗子也许可能是在磨牙,狗粮没怎么吃,非要咬一块腐朽的骨头,狗子卖给了楼下一个理发店老板,把它的狗窝和它一起抱下楼的时候,我想起才买它的时候,它的耳朵长了好多螨虫,我跑去买了专门的喷雾,每天给它按时喷,它的耳朵才渐渐好转,最后变成了一只健康的小狗狗,不过是个抄家小能手,所以拿到楼下卖给了一家理发店的理发师,它有了归宿,真好。那个时候的天气好像也是这样,料峭的寒,但天气也在渐渐变暖了,每天晚上,猫从深蓝色的夜幕中跳将出,吃着阳台上的狗粮,我也吃过其实,味道一般,我的笔记本不可思议被小猫猫的尖牙咬出了好多尖尖的小印子,狗子的脚印被印在扉页,本子太久没用过放在角落里积了很多灰。
今天我和妈妈走在大街上,街道不是我喜欢的街道,很多灰尘如附骨之蛆,也有在空中翻滚着的,特别是一辆重型载货车经过,带起一片尘埃。我不喜欢这里,我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生长在这里的孩子变成了大人,而抚养他们的亲人变得更老。在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上了年纪的人,他们动作迟缓,衣衫褴褛,这是一座老龄化严重的城市。
我出生在这里,原本应该对它充满喜爱,然而肮脏充满灰尘的街道,挤满的老龄人,让我对这座生育了我的城市喜欢不起来。我曾对妈妈说:“我不喜欢这个城市。”阿妈反对我,对我说,那么多人都能在这里生存,你就不行?我说是,我不喜欢这里,这里肮脏且充满老年人,我没有朋友。
后来想了想,我其实有朋友也在这里,只是一般没怎么联系,很久都没联系。我时常感到孤独,好像没有人理解我,没有人能跟我聊聊我喜欢看的书,喜欢看的电视剧,电影,没有,一个人也没有。特别是父母不在家时,我一个人能从早上睡到下午三点多,这样一天差不多就过完了,特别是冬天,天气冷,在被窝里一呆几乎一天。特别不喜欢这样的状态,但是却越来越觉得无比的舒服。
父母不在家的我是孤独的,他们在家,我依然孤独,我们相聚也就是他们下班的时候短暂的几小时,吃完饭,他们各自看电视,玩手机,一天过去了。父亲喜欢看点电视,母亲喜欢玩微信,常常回家吃晚饭后就窝在床上玩手机,十次去看她,有九次都在玩微信,偶尔打打麻将游戏。我们几乎没什么交流,各玩各的。我不喜欢这种状态。然而也无法打断他们,融入其中。
今天跟妈妈一起逛街,每次跟她逛街脚都会走到痛,我的破鞋也的确打脚。不说了,每次出行都是买买买,买衣服,裤子,鞋,只要是买穿的,母亲从不吝啬。只管买,喜欢的,买回家。可惜现在年龄的我对穿着没什么兴趣,老家的衣服又贵又丑,看起来像批发市场的,不想买。母亲却乐于此,每次逛街不把脚走痛不罢休。
回家了,今天过完,明天平安夜,吃个苹果,后天圣诞节,虽然是别国的节日,好歹也是个节日,好好过吧,弟弟下个月十几号就回来了,期待。
看书真是美好的享受,现在还记得当初那种充沛的精神力量饱腹感,小说,专业书(特别是cpa),啊,料峭又暖,这个夜晚这种天气适合涂涂写写,好像充满了希望。
无成回忆道:要是早些年不疯魔就好了,过于深耕文学的人是孤独的,容易入魔,可是在遇见能与之匹敌、针锋相对的思维又是极度的畅快。
文字作为小说的载体,小说作为某种人生经历,这种经历是可以经过思考后复制的,把别人的人生经历经过与自己经验思维后杂糅加工,阅读量就成了自己觉得有趣经验值来源。
纪无成想到自己那寥寥可数又无趣的人生经历与全靠少时文学阅读量而今已偏向纪实书目的少得可怜的阅读量,禁不住想叹气。
纪无成早就想过,私人文学很容易让人固步自封、画地为牢,但是就像她之前说的,能够遇见与之匹敌的思想故事流是多么令人欣喜,一见如故,交流,交换思想,给予反馈,获得层出不穷的经验值是件多么,想到,就会令人开心的事。但是在那之前,幽暗晦涩的隧道是必经的,纪无成很早就觉得一切文学艺术的最终内容一定是underground(地下的),他们说的天才与疯子仅一线之隔,搞私人文学的就像《霸王别姬》里那句“不疯魔不成话”一样,私人文学具有很强的私密性,很多时候别人是读不懂你的,意识流只是其中一种,另一方面,私人文学会让人有种步入垃圾场的感觉。总之,私人文学小说的诞生大抵是悠长痛苦的,但若遇上懂得之人便是极致的快乐。但是搞私人文学很容易翻车,动辄极致孤独致疯。
纪无成又想到了另一种文学,纪实文学,或许这才是人们应该发展起来的,摈弃那些幽暗晦涩的私人文学,它,是前途无量,前途光明。纪无成年少时候最瞧不上的就是那些书店热销的爆款书,什么成功学啦,心理学啦,社会学啦,伦理学啦,现在她觉得,能成为主流是有一定原因的。这些书籍普遍比意识流私小说明白晓畅,是通俗的,易懂的,抽象的是经验的总结,但更多还是具体的,它们是日常生活中能具象接触到的,因此共鸣频发,这种共鸣是浅显的,如果说你共鸣了私小说是遇到故友,而你共鸣纪实文学,有如遇到朋友。快乐很浅,但浅浅的快乐能积攒能量,不会使人发疯。
怎么选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纪无成想,现在的她没有选择。搞钱于她来说才是正经。
纪无成最近看了几本成功学书籍,她想,应该也可以分享一下吧,这是个焦虑与内卷席卷全国的年代,纪无成想,她要是生来就不用担忧钱和养老这些事情就好了,她要是个富二代就好了。纪无成想,没有可是,玛德,睡觉。
十年了,竟然有十年了。
纪无成看到那个孤零零的QQ群,是刚上大学时建的,到现在,已经有十年了,吓了一跳,十年光阴,每个人在她的生命中都如过客,好像没有能为她停留的友人,真是,有点可悲。
今天下班,同事是个4、5十岁的阿姨,告诫她要多跟自己的师父学习,她还是很高兴,很久都没有跟人交流过了,真是可耻,明明有大把的倾诉欲,却无人可说。
纪无成觉得过年真是无聊的日子,来自各方的叔叔阿姨大舅大妈团聚在一起,说着纪无成觉得无聊的话,纪无成越来越不知道说什么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无聊匮乏,书有那么多却不想看,知识想学却也没学,想看电影网速却很慢,想听歌却听来听去都是那几首,想写字刚刚买来的钢笔笔触却一点也不好。也没有朋友,日子好无聊啊。历数过去的人生,也是无聊,无聊,无聊。什么时候才会有转折,充满奋斗充满活力。
学习不止是文学,文学大多数时候是缩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娱乐,能与特定的人所谓高级一点的娱乐
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人,能让彼此愉悦快乐的有效沟通
文学的内缩与思想的振奋与向下的高级属性,使得与同类人思想的合拍让人的快乐似乎比向下看的快乐更高级。快乐分高级与否吗?
记得以前看哈佛大学的一位老师讲,文学是高级的快乐,因为看书是经过约束后得到的快乐,大多数人宁愿看一些快餐娱乐,不看书,不读文学,可是他们也从中得到了快乐,是不是这样的快乐更高级,物以稀为贵?
快餐娱乐的快乐因为更容易获得所以低级一些吗?可是人与人之间的若是能从快餐娱乐里建立沟通,获得快乐不也是一种快乐吗?人活着终极目的是什么呢?昨天看叔本华,他说人活着好像是为了消灭痛苦
读文学的本质是娱乐?功能有治愈,但治愈自己最终都是为了能平静,快乐起来吗?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我终于找到他了。那个引诱我精神分裂症的人。多年以前的微博我还记得,可惜删了太多。
我是2013年认识他的,那时候是他发了一些微博,我喜极,却没有回复他,后来他也许一直在对我说话,我没有回复他,他好像很难过,然后继续发他的微博。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有了原来有人喜欢我的感受,有人在乎我的感受,非常开心。然而不能回复他,也让我非常难过。后来想想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我爱并痛苦着一个我根本没接触多少的男生。原来就是那个时候我出现了精神分裂症的潜伏期。只记得我老是偷偷看他的微博,后来微博改版,年代太久找不到他了。在2015年我注册了一个叫人间天堂paradise的微博号,开始写作,第一篇就是杜鹃山谷,后来越来越往艺术方面走,喜欢的都是一些阴暗恐怖的东西,可那时不觉得。我看了自己留下来的很多曾经看过的艺术作品,全是阴暗恐怖猎奇类的艺术作品。
现在我的精神分裂症好了,在治疗的过程中我做了电疗,像是脱胎换骨一样,以前喜欢看的恐怖猎奇向的东西不敢看了。看的全是生活中正能量的一面,已经无法接受曾经喜欢的那些恐怖文艺作品,比如尸鬼,巷说百物语,皇家骑士团……这些东西现在看来十分恐怖且陌生,不敢再看了,想到我在成都那一年多不知经历了多少黑暗时间,喜欢上了这些东西,可那个时候是充实的,一点也没感觉到无聊,每天都要看书,看了很多书,可是现在,很少看书了,且每天除了睡觉外除了看初会外,都觉得生活过得非常无聊。
我记得那个时候他发了很多原创微博,很多文艺作品,很多经典句子,可惜被他删了好多,也许是不想让我看到吧。那时他说“一棵树倒下了,我们必将一同喜悦,一同哭泣”,还有他说人“宝贝,我想喂你喝急支糖浆”,还有他的父母的脑袋被他拧下,还有西藏的图片,还有好色男一郎,还有他说我没理他,他很难受,剥了橘子皮,躺在床上,床尾就像一张蛤蟆的嘴。还有很多……现在他的微博就像荒草一般,可也聊胜于无。终于找到他了,可已是物是人非,荒草丛生的青春。
我曾为了他跟那时最好的朋友翻脸,删去了我所有的微博,连名字也改了,真的后悔,那时的东西什么也没留下,就像青春匆匆过去,可我什么也没留下,再看他的微博,只觉得荒草凄凄,多后悔,要是当初理了他,跟他好好交流,没有删微博多好。可惜一切都已经成定局。原来那时候的他没有认识她,根本就是自己胡乱想的,我错过了一个男友和一个女生好朋友。
多可怜,大学四年,从弟二年开始泡在图书馆,难以面对自己爱的男孩,读了3年的书,可惜一朝疯癫,被送进精神病院,什么都忘却得模模糊糊的。
后来认识的师父,李家俊,陈翔……他们都在我的脑海里,还记得一些零零碎碎的。还有后来删博的灰鸽子银水也已经不再。还有星星,饼子,刘大可,虎掰掰……原来他们都不认识我,只是我自己在YY。多可怕的分裂症,以前一直觉得有人在害我,被害妄想症。原来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我们只是陌生人。
青春,并不是往事如烟了,对于把青春献给图书这点,是有点哀伤,我的青春在书里,却很少关注现实生活,没有打扮自己,可那时自己也瘦,穿什么都可以,现在由于吃了药,胖到自己的自信全没了。
既然青春已逝,那好好把握现在吧,自己好好减肥,考过初级,多看看书(要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啊),多体会人生,多一些人生的经验,热爱生活,接受生活的不足,就好了。
加油吧,要做充满能量的胖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