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有个疑问一直在我的脑瓜中环绕,久久不能散去。那就是本书最后部分,柴斯特竟然放弃城市生活,回到乡下老家!这是为什么呢?带着疑问,再次来到书中找寻。
原因一:可能柴斯特并不是太喜欢城市生活,这里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噪音很大,空气也不够清新。看到街上忙忙碌碌的人们,连买一份报纸的时间都没有。和乡下的悠闲,惬意,昆虫鸣唱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所以柴斯特可能更喜欢乡下的生活。
原因二:在本书快结束时,柴斯特当上了纽约市知名的音乐家,这本来是一件快乐的事。而柴斯特只能日复一日的在特定的时间演出,还被关进笼子里,失去自由,快乐!假如我们把自己想像成柴斯特,没有自由,没有同伴,那就很好解释它回家的原因,每个人都向往自由的生活,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
其实柴斯特回老家这件事我是不反对的,因为一只蟋蟀归根结底是属于大自然的,是向往自由的,人类无权强行留住它。
不过我还是希望它能留下来,柴斯特没有想到纽约人民的感受,人们没有了它,就无法欣赏到美妙的音乐会。没有了音乐会,人们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忙碌。柴斯特是黑白世界里的一朵鲜花,是它让时代广场上的人们变得不在那么忙碌,让大家都能慢下来倾听一场音乐会,享受生活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