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我很讨厌写作文,似乎按照规定命题我总是写不出什么东西,即使在考试或者平时写出来的东西,分数都只是一个平均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似乎爱上了写作。
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接触写作是在小学三年级。那个时候都是书本上的命题作文,字数大概在50到100字左右。主要以记事为主。最开始我父亲对我作文的点评是写作文不要记流水账。要有自己的感想。作为一个小学生刚接触作文,我连什么是感想都不知道呢。每天都是今天去xxx玩了,感觉很开心;今天跟xxx玩了,感觉很开心;似乎都是记录平常的日常生活。那个时候写作只是一项作业。而且是耗时特别多的作业。
真正爱上写作是在初中时代吧,那个时候流行交笔友。我在朋友的一本杂志上找到了交笔友的板块,那是我第一次以写信的方式与陌生人交流。我挑了一个看起来像女生的人,幻想着她是如何的善解人意,如何漂亮,怀着忐忑的心给她写了一封信。然后寄了出去。接着就是焦急的等待了。满脑子都是她能不能收到我的信呢、会不会给我回呢,回了之后我该给她继续写什么东西呢。在那段时间我特别留意生活的点点滴滴,同学、朋友、老师之间有趣的故事,哪边的花又开了,吃过什么东西,有什么事令我开心或者沮丧的。我在脑海中似乎有说不完的话。那个时候写作对于我的意义不再是一项烦人的作业,而是与朋友沟通的桥梁,一个展示自我的工具。
初中时代还有一项重大的变化,那就是我阅读的书籍由漫画改成了小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第一次读到福尔摩斯时能够忘却时间,放下书就天黑了。第一次由于到了下班了点,被人从新华书店赶出来。原来文字书籍也会这么有趣。文字不再单单只是呆板的文字,而是一幅幅华丽的电影胶片,向我讲述了一个个惊险刺激的故事。那个时候我对推理小说的痴迷达到疯狂。最大胆的事情是我以我学校的老师为原型写了自己的推理小说——《红袜子大盗与绅士侦探》(可惜的是当初的手稿被我妈连通我的书籍全部当废纸卖了)。这个小说在班上疯传,我最担心的是被老师发现没收了,我可能会被请家长😝。那个时候小说中的人物好像我的朋友一样,我与他们对话,与他门一同破解各种谜题,参加惊险的任务。可以说写作丰富了我的生命。让我体会到现实世界中不可能体会到的经历。
最近又开始写作,主要是作为一个程序员在写作,主要记录自己的学习、解决程序问题的心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关注自己文章的阅读量,会想着通过平台推流吸引流量。完全失去了当初写作的快乐。我想写作对于我来说应该是自己想写,自己能在写作中感到快乐,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名气,为了赚取流量。
最近我在简书上看到日更挑战,我希望通过这个挑战每天记录自己的新鲜事,就好像与自己的老朋友分享生活中点点滴滴。与自己内心深处对话,把自己当朋友,每天问候一下内心深处的那个我。听听它的牢骚,听听它讲讲有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