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次年,白色情人节。
入港例行隔离第十四天。
二十年前的同学,微信上发了个简书的链接给我看——百事去泡和红酒相差无几
女儿都快谈恋爱了,我怎么可能还看这类的闲情小文呢。
于是,随手关了。倒了杯温水,转身看眼窗外。
窗外的小山堵了我十四天了。
也罢,权当是消磨时间吧。再次拿起手机点开简书翻翻看看。
这是他在一次同学偶然小聚后的有感而发。
上半篇交代了一下聚会情况,下半篇倒是开始追记忆二十年的校园,以及他的伊。
不经意间,我仿佛也回到了那个宁静而纯真的年代。
一
那年,伊和他同桌共学。
他是一个少年闰土般机智有趣的人。
初二时坐在我后桌。时不时向我借个本子什么的,一来二去,嘻笑间倒也是相熟许多。
班里的同学大部分自乡下考进这所全市四大名校。许多人见我五指飞动按计算器的神技都叹为观止。他还特地找我演示了两次。见我每个数字用不同的指头按压,很是感概。其后多年,听说他练就了全键盘盲打,也无法如我这般玩转小小的计算器。
香港回归的那个夏天——再一年就是中考了——各校都在加紧战备。炎热的暑期只放了不足一个月的假。班主任重新编排班级座位,新座次名单便是贴在了黑板上面。由此可见,短短不足两年,班主任已经记清每个学生的身高品性学习优劣,着实不易。
重新排排坐没多久,班主任又出台了各排每周轮换的穿插政策。
而每次轮换到教室的中间位置,因为讲台的前突,就造成了错位后移一个排次。不久后,我切换到他的斜后一桌。
自习课的间隙里,也能看到左前方的他,时而背书刷题,时而谴词造句。
课堂的纪律不算很严谨。可能也有成绩略可的因素在吧。上课走走神,看看杂书,做点小动作,说点悄悄话,老师们也不会去计较过多。
于是,话语交流得更多了。有时老师的布道声较大。伊和他也不好放肆的提高音量,便开始把话写在纸条上,传来传去。
他是右手写就,右手转递过来。伊是右手写完,换左手推送。倒是便宜了他。
那时,网络未兴,电话太贵,只有书信最适合我们这些穷学生。班里流行交笔友的新风尚了。或是自己找到认识的人,偶语两句;或是同学推荐的老乡,交待一下,便可开始简单的书信往来了。
书信的内容,无非是个人的日常学习情况,再扒拉些趣事点缀一二。
一来二去,渐渐的,大家开始起笔名了。只纯粹的代名而已。
当然,取名字,不仅仅是个技术活,更是体现个人文字功底的时候。可能是新教的单词,也可能是看了课外的什么杂书。他以ROSE为笔名。着实让伊笑岔了——肉丝——哪有男生用这样的笔名呢。不伦不类的,笑到肚疼都有可能。
小学就读过诗经的我,只取秦风一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再赋予新的语录:在水伊人,飞扬我心。伊飞二字,产自我心,出自我口,写自我手。这两句本是非常好理解的句子,这个笔名也是非常好记忆的名字,不管是在当时的一众笔名当中,哪怕是放到现在知识大爆炸的年代里,识别度也是很高的。
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笔名,就被他用去了。公开场合下,渐渐的,大家有称他本名的,也有呼他笔名的。而我终究是太过于喜欢这个出自我手的笔名,不忍就这样淡忘错过。于是只有在写日记的时候,才会用到伊飞这个名字。
而后在给伊的纸条书信,他都大大方方的署上这个大名,隐隐有替代本名的势头。
大学后,我才知道,这个名字对伊来说太虚了。以前想抓,它虚无缥缈,不让抓住。后来就成了回忆。
二
校图书楼一层共有三间阅览室,读者知音意林故事会占了快一半的位置。其余的也是名目繁杂的杂志类的书籍。
初三的课程并不繁重。只要是寄宿在校,不论是中午午休还是傍晚歇息,总会在阅览室看到伊的身影。而在不远处,他也翻阅着故事会知音什么的。
虽然是同班同学,但在教室外,男女生之间的话语还是很少的。特别是在阅览室这种需要安静的地方。
不过,奇怪的是,他从来没有坐到伊的身旁或对面桌看过一本书,要么是隔壁阅览室,要么隔着两三排。也从没打过招呼,哪怕是经过时的点头致意也没有。
阅览室的后面是乒乓球场和单双杠运动区域。许是这里的光线更充足,空间更宽阔。有时候,能在阅览室的最角落看见伊在看自己带来的书。其实,伊的阅读速度比阅览室图书更换的速度要快许多。
临上课前的铃声响起,大家都陆陆续续的起身离开阅览室。伊抱着自己带来的书,头也回的经过阅览室中间的出入门,右转绕过那一面长长的石头墙,再上十几个台阶,就是上课的教室了。
前后不会差几分钟,他慢悠悠的踱回教室,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坐下来,头一侧就问伊,这么早,没出去散步啊。
这真是个只懂猹不识月色的少年闰土啊。
这又是多么典型的没话找话最低级的搭讪伎俩呢。
反倒是这种隐隐约约欲语还休,半明不透又猜度难安的心情,占据他和伊的大部分时间。说不清道不明,谁也没说开。
只是埋头做功课,没多久就会开始有来有往的。碰到静悄悄的自习课时,又开始写个纸条倒来推去的。煞有介事。
所谓的情愫,也在这推来倒去中,慢慢的滋生,任谁都不知晓。
刨去孩童时代的不算,初中生的年纪,若是硬算起来的话,勉强也能算是半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吧。
三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说的是美好的时光总是飞逝而过,且一去不复返。
原以为,那个纯真的年代会一直停留在某个角落,等着某天再去重温重启那段故事。就像是在自家的后花园游览了一圈,带上门,外出一下,待会再来。
离开那个阳光明媚小道高高低低的校园后,我们各奔西东。
大一时,他写信告诉伊,跟隔壁班的一个女生相处了一个月,表白失败。他说在她身上看到了伊的影子。
两年后,他又虏获了班上另一位女生的芳心。听说,那个女生开心抿嘴的样子会让他想起伊。
但他依然没说,他一直想着那个阳光明媚的校园里抱着书目不斜视路过的伊。
或许真的是年轻不懂爱。又或许是他高考失利后在深山老林的自暴自弃。
大学毕业后一年,家中变故,他和大学的小女友分手了。我想可能更多是两地分居的因素占了大部分吧。
此后,再也没听他说起恋爱了的事情。两年后,因了老家相熟的同学大婚,我受托到市区采购礼物,他带我过去看相机。站在商场的大门口,他说,伊结婚的时候,他不去。其时,他的未婚妻正在对面的办公室等他。
他就像祥林嫂一样,跟他表白过恋爱过牵手过的女生们,说起他和伊的往事。却从未对伊说起过我想你三个字。更遑论说爱你这么煽情的字句了。
很多年后,他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伊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当真如歌中所唱: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某日,客宿白城,大雨滂沱。夜半时分,我的耳机里单曲循环着刘小慧的《初恋情人》,伊气恼的跟我说,我就是一个爱情白痴。时常帮别人猜心思,唯独自己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我看着伊行走在陌生的街头,陌生的灯光在伊的影子上行走。寂寞的城市,只有伊流浪的脚步,孤独而没有同路。
伊在等待中过了五年,五年不长也不短。五年前,五年中,伊和他都太年轻了,不敢轻易言爱。而五年后伊和他似乎又太遥远了,更不敢轻易开口说爱。
诗经有语:纵我不往,子宁不来?很有深闺怨气。
不如Birdy的Fide Me来得大胆奔放——If you’re ready,heart is open,I’ll be waiting,come find me.
在最期待的日子里,伊终是没有等到他。
后来,伊离开了那个小岛屿。
很多年后,听说他上了岛。徒步琴岛,驻足白城,去了环岛路,穿过每条马路想要寻找找伊的影子。
四
那篇闲情小文——百事去泡与红酒相差无几——有句:人生应该就是这样的吧,缺失的总会有找相对合适一点的。果然,他也是认为:最爱的不一定是最好的,合适的才是好的。
不知道二十年前的伊,看到这篇闲情小文,会不会像紫霞听到至尊宝的告白,失声痛哭,不能自己。
而我看完后,却隐隐有泪盈出,不是感动,是委屈,为伊感到委屈,不值。
时隔二十年的告白,说给谁听?!
追悔感伤,徒增愁绪。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而在水伊人,飞扬的,又是谁的心。
人世间有情感千千万万般,却总有一种最纯最真的情愫,深根至底,念念不忘,恋之不倦,明明灭灭。他朝追忆,却又如庞贝古城历经岁月终被风沙湮没,就像它从没来过一般。
我羡慕有蓝胖子相伴的大雄,可以去到想要去的过去。
伊说,他终究是一只江南的燕子,要飞入寻常百姓家的。
很多年后,我在东边的荒丘上碰到过一只狼,离群独居。每到月圆之夜,会在月下眺望远方。待到月落天复明,低头转身离去,步履阑珊,背影萧瑟。
终究,还是在最美好的年月里,沾惹了一身风月,再也掩藏不住,心底的牵念。
只是往事依稀,终成过往。情已错过,只留遗憾,再回首更是煎熬。
转身别离,就让,过往不再。
我是伊。
和他同桌。
那一年,我十六。
记得那时,天很蓝,云很高,风吹过我的脸颊,淡而无痕,却乱了耳边的些许发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