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在庄子哲学里有一层含义:你之所以“知道”某个东西,一定是因为这个东西或多或少地引起了你的不适:
工倕旋而盖规矩,指与物化而不以心稽,故其灵台一而不桎。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庄子·外篇·达生》
大意是说,工倕的技艺很高超,手指和工具融为一体,没有丝毫的妨碍。如果鞋子很合脚,人就会忘记脚的存在;腰带如果很合体,人就会忘记腰的存在。同理,心灵安适就会忘记是非,处境安适就不会心神摇荡。如果一个人方方面面都很安适,就连安适本身都会忘记,这就是安适的最高境界,即忘记安适的安适。
《庄子·内篇·大宗师》讲了子桑户、孟子反和子琴张三个人的故事,他们彼此说道:“谁能够相交而出于无心,相助而不着行迹,超然物外,忘生忘死呢?”三人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就此做了朋友。
不久之后子桑户死了,孔子派子贡去协办丧事,子贡看到孟子反和子琴张一点也没有悲伤的意思,反而在弹琴唱歌:“桑户啊,桑户啊,你已经返归本真,我们却还寄居人间!”子贡不解地问:“你们对着尸体唱歌,这合乎礼节吗?”两人相视而笑:“他哪里懂得礼的真谛!”
子贡回去之后,想不通这些到底是什么人,于是请教孔子,孔子说了一段很漂亮的话:
孔子曰:“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游方之内者也。外内不相及,而丘使女往吊之,丘则陋矣。彼方且与造物者为人,而游乎天地之一气。彼以生为附赘县疣,以死为决痪溃痈,夫若然者,又恶知死生先后之所在!假于异物,托于同体;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反复终始,不知端倪;芒然仿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彼又恶能愦愦然为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哉!……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庄子·内篇·大宗师》
大意是说,那些人和我们既不相同,也不相干。他们是方外之人,我不该派你去吊唁的。他们和造物者为伴,遨游于天地之一气,把生命看作赘疣,把死亡看作赘疣的溃烂,不知道死生先后的区别。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体只是由不同的原质聚合而成,忘记内脏,忘记感官,任生命随着自然而转化,反复无穷,不辨其分际。他们茫然游荡于尘世之外,逍遥于无为之境,怎会守世俗之礼表演给别人看呢!……鱼在水中悠游自在,忘记了一切;人在道术中悠游自在,忘记了一切。
方才是忘了脚,忘了腰,现在是忘了内脏,忘了感官,乃至忘了一切。内中的逻辑是:忘掉的东西越多,舒适的程度也就越高。
这好像的确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一点印证:傻子一般都比较快乐。在经过这样一番彻底的忘记之后,应该就会达到前文讲过的“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的状态了,返回了浑金璞玉一般的初民社会。庄子对这样的社会有过一番很动人的描述:
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马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而马知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故马之知而能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民能已此矣。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庄子·外篇·马蹄》
大意是说,马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时候,饿了就吃草,渴了就喝水,高兴了就互相蹭蹭脖子,生气了就转身互踢,马知道的东西仅此而已。等到人来养马的时候,给马套上车轭,戴上佩饰,马就学会了折断车轭、吐出口勒、挣脱笼头等,这都是伯乐的罪过呀。
人类也是一样,在上古的赫胥氏时代,人民安居却不知道要做什么,走路却不知道要走到哪里,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嬉戏,吃饱了就恣意悠游,大家会做的仅此而已。等到圣人出现,用礼乐来匡正人们的行为举止,用仁义来抚慰人们的心灵,人们便开始发动脑筋,争夺利益,再也止不住了,这都是圣人的罪过呀。
上古那个无所分别的时代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不标榜贤人,也不重视能人,君主就像树枝一样仅仅悬处高位而已,民众就像野鹿一样率性而生,行为端正却不知道什么是义,互相关爱却不知道什么是仁,真心实意却不知道什么是忠,举止得当却不知道什么是信,所以行为不着痕迹,事迹不得以流传。——《庄子·外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