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明那么渴望却求之不得的东西,怎么到别人那里,就变得不值一提了呢。
一想到你以后要和一个不如我爱你的女人结婚,我就难受的不得了。
可我又没办法,你宁愿娶一个不如我爱你的女人将就,也不愿意让我和你将就。
你那么诚诚恳恳,死心塌地的对他的爱,最后他却和一个相亲认识的女人结婚了,就是因为他们门当户对,彼此看着不讨厌,而他又正好到了需要结婚的年纪。
于是,你的爱情,就他妈的这么败给了这个社会。
还好他妈的那姑娘不及老娘一半好!
今年是大年初一,在一堆莫名其妙的拜年信息当中我收到了王雪媚发的这条极其独特,万中无一的微信,瞬间让我感觉打之前小时候那种过年的喜庆又回来了。
妈的,这小子终于失恋了!
一
从进校那一刻开始,到刚刚我接到成躬要结婚的消息为止,王雪媚暗恋加明恋成躬同学整整八年。
王雪媚当初在学校追成躬同学的时候,绝对让人叹为观止,由她研制的九九八十一种告白方法如今在学校里依旧广为流传。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大二下学期王雪媚和我们一干人等,在校门口畅谈人生的时候多喝了两瓶酒,躺在学校操场草地上死活不肯走,嘴里只喊五个字“我要见成躬。”班上十几个女生全部出动也能扛的回她。
第二天,除了她在地上吐了一晚上差点连苦水吐出来的那滩排泄物之外,还有另一个标志证明,她喝高了——全世界都知道他暗恋成躬。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百般讨好成躬同学。
成躬那时候是我们系里出了名的高材生,王雪媚就开始准时准点儿在教室报道,有事儿没事儿往图书馆跑,那时候她连我们系脾气最臭的一股长沙口音的德语老师的课都没落下过,也不知道她从哪听说成躬同学喜欢黛玉那样的姑娘,于是她先是拼命的减肥,活活从110多斤瘦到了80多斤,有一次还因为低血糖进了医院,去了医院我们才知道她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正经吃过东西了,每天只吃水果加上运动。
我说她疯了。
结果她躺在病床上,脸色惨白,眉头稍微有些微皱,那双有些发白的唇瓣一开一合“小曲,你不是喜欢红楼梦吗,你觉得我现在像林黛玉吗?”
“你更像个鬼。”我忍这没抽她两嘴巴的冲动,最后从牙缝里挤出这五个字。
那天从医院吊了两瓶葡萄糖出来之后,王雪媚刚进校门就开始掏出包包里面随身的小镜子整理头发,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没好气的说了一句“你家成大帅哥名花有主了,隔壁系的叶浣。”
王雪媚先是愣了一下,镜子掉在地上敲出了清脆的声音,然后她抬起头,看着天,可眼泪还是顺着眼角滑了出来。
传媒系的叶浣,身材高挑,长发及腰,高跟鞋和美瞳是她的出门标配,她换男朋友的速度比王雪媚吃饭的速度都快。
“曲,他不是喜欢黛玉吗,怎么和王熙凤在一起了?”王雪媚边擦着太阳穴上的泪痕边说,我忘了当时她语气里的喜怒。
“收到假情报了吧,赶紧多吃点儿饭才能和那女人打架!”我没勇气安慰这个姑娘,有些事情,总是自己想明白的才好。
二
后来成躬同学和“王熙凤”分手了。
似乎是所有人和人渣谈过恋爱之后都会变得聪明又幽默,而且还能看破红尘。
总之,成躬变成这种人。
明明马上就要出去实习,他却破天荒的爱上了打篮球,成天跑在球场上大汗淋漓,也学会了吉他和一点钢琴。毋庸置疑,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诓骗少女。
于是,他也过上了“女人如衣服”的日子,王雪媚经常缠在成躬身边儿,看着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喝了一次又一次的酒,但她还是喜欢以前那个坐在图书馆里戴着大框眼镜,低着头安静的翻着资治通鉴的那个男孩儿。
成躬身边换了那么多女朋友,却从来没有和一直待在他身边的王雪媚有过半点暧昧,他从来都不对王雪媚用那些招数,或许是吃定了她不管怎么样都会死皮赖脸的跟在他身边,所以才显得一点都不在意。
所以就说,女生一旦先用心,就完了。
王雪媚没有回老家实习,而是跟着成躬留在了长沙。三个月以后,王雪媚突然打电话问我借钱,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成躬让单位的一个女孩儿怀孕了。
两个月了。
我擦!又不是你怀孕!凭什么你借钱!
成躬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也在借钱。
.......
电话挂了之后我打了两千块钱给她,她说谢谢,我说不需要。
那天,医院手术室门口,成躬蹲在地上捂着脸,有些抽泣,王雪媚坐在冰凉的长椅上,轻轻的问了一句
“为什么宁愿找别人也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就算是玩一玩我也不介意,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哪怕一天,可你为什么......”
王雪媚,脸蛋漂亮,身材也不算太差,性格也好,她绝对不比那些人差,最重要的是她一直都等着他,只要他一句话,可他宁愿和一点儿感情都没有的姑娘谈恋爱也不愿意回头看她一眼。
“我就是伤害谁都不能伤害你。”从他紧捂的指缝间飘出这句话,他不想伤害她。
笑话。
她被伤害的,还少吗。
三
毕业以后,两个人都被留在原单位工作,成躬在他的部门工作认真细心,又有能力,很快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升职加薪像是坐上了上升电梯,但他在感情上,依旧是玩世不恭,身边的女人一直在换。
王雪媚本来就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是为了成躬才来这个公司的,现在越发的无聊,索性辞了职,当起了职业摄影师。
自由职业,很符合她的性格,更符合他的。
这个工作性质,他一旦谈恋爱的时候,她就可以走的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等过段时间再回来。
后来,王雪媚说她累了,想回家。
成躬说,去吧。
那天他为了陪新女朋友,没来送她,打那之后,两个人再也没见过面。
直到今天,婚礼现场,新娘挽着成躬的手来敬酒,他们才又见面,王雪媚端着酒在我们这群老朋友的尴尬眼神里,喝完了一整杯酒
“成躬,恭喜。”
“谢谢。”
新娘没有王雪媚一半漂亮。
四
王雪媚说过,哪天成躬结婚了,她就失恋了,就算从来没有在一起过,那她的这场单相思也该结束了,但她得看着他幸福她才敢去找她的幸福。
其实,她不是单恋,我知道。
“雪媚问我我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那天我说不想伤害她是真的,成躬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人就是她,我已经是这样了,千疮百孔,她还是那么优秀,甚至是越来越优秀,她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慢慢的终于脱离了这个轴心,我又开心又心酸,知道这个姑娘,她跟了我八年,我爱了她六年,可我知道我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配不上她。”
婚礼开始前,成躬给我打电话,说想见我一面,有些事得留在今天,不能带到后面的日子,于是和我说了这些话。
你明明爱的那么深沉,可他在结婚的时候还是宁愿选择一个不爱他只是和他一样需要婚姻的女人,也不愿意选你。明明你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等了那么多年。
生活总是很奇妙,我们在青春年少的时候遇上了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在许多年后和一个只称得上合适的人牵手一生。
我经常想,如果再晚一点,再晚一点就好了,能够在他想要结婚的时候,隐藏对他所有的爱,以一个最好的结婚对象的身份遇见他,然后我们就能白头到老了明明是这么简单的事,就因为时间不对,让我求而不得,受尽苦难。
所有,祝你们的爱情轰轰烈烈,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