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江南的早晨是带着些许水汽的,温润却不潮湿,太阳的熙光射过来,窗外的那棵树上那一层水薄薄的覆盖在上面,连树叶都是翠绿欲滴,我伸手慢慢地触碰树叶上那一滴微小地水珠,清凉至心。
我其实是夏欢这样的早晨的,魔都的人儿,大多太勤奋,一旦你起的稍微迟了点,这宁静就会被打破,一天的车水马龙让整个城市喧嚣不已,很少有人有一本书的时间,一杯茶的时间。于是每天的五点起床成了我的习惯,我想拥有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让我遐想,让我反思,让我总结。这个时候大多数人是静的,街上也很少有轰隆隆的车辆驶过的声音,我携一本书,一支笔,泡一杯普洱,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清晨的第一缕微光和空气射进来,静静的听清晨的鸟儿把夏天唱遍。
清晨的记忆力也是最好的时候,一天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我看了五年,小学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作业本,每页底下都有这么一句话: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好多事就是这么巧合,这种本子陪伴了我五年,我喜欢这句话却一直到现在。 刚上班的时候,因为英语发音不准,单词量不够,每天五点起床学习英语,大声朗读句子和单词,刚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单纯的想学好发音以便工作需要,现在每天早晨学习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慢慢的改变的不止有暂时的收入,还有底气与自信,这个过程让我觉得这是一个人慢慢修养的过程,是一棵小树苗成长为参天大树的过程,这种每天清晨的跬步我坚信终有一天会让我至千里。
清晨的我是理智的,是沉思的,我在本子上写下自己昨天的不足与今天的希望,翻开本子,就是人生,就是生活,从自己的本子里我看到了自己的过往,从别人的书里我看到了未来与希望,清晨的我读余华,我惊觉人生无论失去或拥有,都得坚强的活着,只有或者才是希望;清晨我读路遥,让我知道平凡与困难并不可怕,平凡而不平庸,在平凡的世界里且行且珍惜;我读褚时健,让我懂得人无论多大年纪,都得有一颗积极向上干实事的心,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读杨绛,让我懂得什么是生命的豁达,杨绛翻译的英国诗人兰德的暮年之作《生与死》变大了她对生命的认识,“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一字字,一条条,那些在清晨读过的书都融进了我的血液里,铸成了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