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后,往往都伴随了割地和赔款,而在金军攻破了北宋汴京城,俘虏了宋徽宗、宋钦宗两位皇帝后,提出了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绢帛一千万匹的赔偿要求。其中绢帛的部分,朝廷国库内存有一千四百万匹,是可以满足金人的要求的。而这犹如天文数字的金银赔偿款项,着实对于宋廷来说,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于是朝廷颁布命令,让全城老百姓、皇宫贵族、大小臣子将自家的金银悉数都上交,帮助朝廷度过难关,交钱交的积极的,可以给他封官,不肯上交的,就刑罚伺候。同时也允许百姓告密,如果有人偷偷把自己的金银藏起来了,能及时告发官府的人,可以获得百分之三十的奖励。但即便如此,统计下来金银的数量还是跟金人要求的数量相距甚远,金人也知道宋廷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将最初要求的金额缩减为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换算成两的话,就是金一千万两,银五千万两。
虽然金额有所减少,但是宋廷募集来的金只有五十一万两,银一千四百万两,还是不能达到金军的要求,金军非常的愤怒,逼着朝廷迅速补齐差额,为了保住这半壁江山,于是朝廷给大小官员们按级别每个人都定了交款指标,如果上交的金额跟规定的治标差的太多,就将官员严刑拷打一番,不交钱就再打,直到交够了数目,这个时候,人命已经不如那一二两的真金白银了。
金军作战属于长途奔袭,在汴京城时间拖得越久,宋廷的勤王及反抗部队集结的也就越多,所谓夜长梦多,对于他们也就愈发不利。眼见筹款进度如此缓慢,于是金军就命令宋廷将皇家的女子卖给金军抵价,否则就血洗汴京城。而不同身份的女子价位也不同,皇帝的女儿和妃子,每个抵一万两金子,皇家宗室的未婚女子,每个抵五千两金子,皇家其他未婚女子,每个抵二千两金子,皇家宗室的已婚女子,每个抵五千两银子,皇家其他已婚女子,每个抵二千两银子,皇家亲属的未婚女子,每个抵一千两银子。
而通过卖女人,宋廷总共换的金子六百七十万两金子和二千五百八十万两银子,占了赔偿数额的一半多。而这些皇室的女人们,都被金军分给了自己的皇族和各个将领们,级别越高,分到的越多,已有身孕的,金军就命令医院将孩子打掉。有些女子贞烈,反抗自杀了,有些女子在随大部队北迁的过程中,不堪饥饿疾病和劳累去世了,直接被抛尸行军路上,有些到了北方金国后就发配到了洗衣院为奴。
作为国家决策者的男人们,失败犯错,最后却需要国家的女人们来承担还债,就如同国家的败亡、君王的昏庸,常常被推脱为“红颜祸水”,着实可悲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