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当初义无反顾的选择离开熟悉的城市,找好的工作,来到魔都,是不是正确的。
可是,目前的窘境是,故乡,回不去了,魔都,却还留不下来。
小时候交通闭塞,直到高考,我才第一次见识了县城(成绩不好,高中是在镇上的普通高中上的),后来,上了大专,距离本市算不得远,但是除了每次的寒暑假的路过,也并没有对县城有多少了解。
现在,我所在的农村,公交车依然很少,想去县城一趟依然不容易。
而我,在这个城市已经将近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呢?我渐渐喜欢上了这座城市,喜欢它的灯红酒绿,喜欢它电鼓般强烈的节奏感,甚至,连它的没有人情味,也喜欢。
可是,我能留下来吗。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