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阿里巴巴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当其他创始人都在苦于控制权被压缩和剥夺的时候,马云他仅仅凭借8.9%的股份,就能牢牢掌握了阿里巴巴的绝对控制权。他是怎样做到的呢?原因很简单,就是合伙人制度。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
简单来说,一般公司的董事会都是由各股东来提名,股份越多,权利越大,但是阿里巴巴不一样,“合伙人制度”限制了大股东的权利,在公司里,各个董事的提名不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来获得提名权,而是由“合伙人”来提名,也就是说公司会指定一批“合伙人”,而这些“合伙人”拥有董事会的提名权,按照目前阿里巴巴目前的合伙人来看,马云的创始团队占了大部分名额。
合伙人制度有什么主要特点:
1、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参与公司管理经营,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公司管理,投资人一般都是有限合伙人;
3、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所以说,马云掌握着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就是得益于合伙人制度,即使公司股份被大量购入,外来人也难以左右公司。在股权上, 在阿里上市时就已经和软银、雅虎达成了协议,他们只享有股权分红,但不干涉管理,这就保证了马云手中的控制权、决策权;在董事会上: 软银和雅虎各提一名人员进董事会,注意只能1名。至于其他人,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一直存在于董事会,除非自己放弃,而且其他董事会成员也只能是从阿里36个合伙人中选出(由此可想而知,马云掌握着董事会上的控制权)。
这样一来,马云就能控制阿里巴巴,而不是被雅虎和软银控制,但是合伙人也是有限制的,合伙人只有提名权,没有任命权,合伙人的提名还是要通过董事会来投票决定的,但是我们知道,合伙人本身有的也是董事,所以可以说基本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拥有最大权利,而不是股东……
通过上面对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简单了解,我们是否可以思考一下以下问题:
1.这样的设计其他企业能学习吗?如果不是阿里有这样的优势地位,其他大股东、投资人可以接受这样的制度安排、完全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吗?显然很有难度!
2.为何马云不惜放弃香港上市,一定要坚持合伙人制度?而不采用京东式的AB股结构呢?因为阿里的管理层合计持股也才10%多一点,就算有20倍的投票权,也不足以控制公司。
3.马云如何想出这样的控制模式?因为阿里有一个当过律师的蔡崇信作为创始人。这样的制度设计如在中国上市则不可行,但如果是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方式保留公司的控制权,前提是其他投资人和股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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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承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