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红尘,我们都是挣扎于俗世的背包客。停停靠靠,但愿此站安好。时而辜负他人,时而迷失自己。终究、都是孤独的。所以有人说,这世上三样东西真正属于你自己: 吃进胃里的食物,藏在心中的梦想,还有、读到脑海内的书。
一,
何为好书?首先肯定不是很黄很暴力的‘垃圾食品’。然后就看是否言之有物,三观健康。余下的,基本上全凭“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了!即便这样划分,仍有许多不清不楚的灰色选择。我知道那样一个极端的例子。十几年前,崔永元还在主持《实话实说》栏目,有一期请来了一位女嘉宾,大龄,未婚,算是俗称的“剩女”吧。
她从十八九岁的年纪,开始读言情小说,大到名家琼瑶、小至不知名的作者所写,她都看,到痴迷的地步。小崔问她,谈过恋爱吗?她若有所思摇了摇头: 一次都没有。小崔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子?她的眼睛慢慢从无焦点变为聚精会神,侃侃而谈起来。她描述的很认真,也很坚定,就是要找那样的男人!
英俊潇洒,慷慨多金,对外霸道勇敢,对己体贴用心,深深恋着,坚如磐石,感天动地。她说的很自然,每一句都透着深信不疑。深信不疑能找到,深信不疑自己就是书中的女主人公。如果武侠小说,是男孩的英雄梦,那么言情小说,可能就是女孩的公主梦。偶尔做做梦,无妨,可怕的是将虚构的梦当成了信仰,看不清自己,看不清真实。
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就是这个道理。好书一定是对你的生活有正确引导,使你更清醒的认识自己,更智慧的看待世界。人类几千年的精神文明,每个时代都有众多的经典之作诞生,直至今天,如夜空中的繁星般浩瀚,任谁也无法读尽。有时候,除了前辈的推荐,读哪本就靠“缘份”了。读书,也讲缘份。
一,
初中二年级,我读《傲慢与偏见》,是一位女同学主动借给我的,我们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但是她喜欢同我说话,按她的话讲,就是“我说的 、你能听懂”。她家有很多名著,都是她妈妈的,耳濡目染,她也喜欢看。于是她让我看这本书,说我会喜欢。那几天是期末考之后放松的小假期,我开始看这本书,才看几页就欲罢不能。
第一次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废寝忘食。合上书的一霎那竟有一种奇妙的失落感,怎么就读完了呢!奥斯汀将每个人物都写得栩栩如生,立体饱满,他们好像就活在我的生活中。14岁的我最感兴趣的是主人公之间的爱情、这个被长辈,老师几乎视为禁谈的话题,其实一点都没有不堪,反之,它在作者的笔下表达的干净,纯粹,真实。
它教会我看男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深入了解他的内心,行动比甜言蜜语更重要。而且,使我相信,每个女孩都会有一个合适的人来爱。之后,我在学习之余开始看一些名家的作品,有选择的,“投缘”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天空特别蓝,像新买的牛仔裤泡在水里,浸透着青春最初的梦。周末,我独自坐在阳台上看书。
有时候一看就是一上午,心里很充实,好似和一位知识渊博的长者对话,或者与一位惺惺相惜的朋友促膝而谈。高中毕业,我的储物柜里堆满了几年间看过的书和杂志,有些已经落了灰尘,旧的发黄,可仍舍不得扔掉,每一页陪伴我心路历程的回忆,将我的青春填充了健康的养分,使寂寞灵魂得到了安慰和陪伴。
三,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我在一家私企上班。老板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沉稳,平和,家庭也很幸福。就像“每个成功人士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也一样。他的故事是在我工作半年,一个老员工告诉我的。老板姓陈,且叫他陈总吧。话说陈总出身富贵,标准的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众星捧月般长大,骄纵,跋扈,还不学无术,二十五岁的时候遇见一个女孩,竟爱的一心一意。
那个女孩人美但穷,在一家书店里打工。后来陈总为了取悦女孩,将书店买下来送给她。可是就在所有人以为他们会结婚的时候,女孩骗光了他父亲留下的所有积蓄,跑的无影无踪。独独剩下那家书店。树倒猢狲散,陈总一时间从云端跌落到平地,满心的爱和自尊都粉身碎骨。他在书店里面呆了整整一个月,没有人看见他出来过,也不知道他吃的什么。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债主第十次上门讨债,还没等骂街,书店的门破天荒的开了,外面的人只看见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青年用手挡着阳光,眯缝着眼睛走出来。他把债主请到书店里面,谈了很久。三年之后,有人听说他开了一家小公司,欠的债快还清了。七年之后,他不仅还清了债,还将事业发展的越来越大。再后来,娶了妻,生了子。故事讲到这,还没完。
公司年会上,有人问陈总,什么使他如此成功。陈总淡然一笑,沉默了半晌,才道: 在我人生最灰暗、煎熬的日子,曾想过自杀,但后来竟看了整整一个月的书…可能是想把过去的无知都洗刷掉,我疯了一样看书,饿了渴了就吃柜子里的面包,喝洗手间的水,发霉的也吃,怎么过来的记不清,但那一个月所读的每一个字都刻骨难忘。
我以为整个世界都把我抛弃了,但是显然还没有,在书里,我得到了良师挚友。
人生旅程漫漫,有时读一本好书,就是给自己的灵魂,找了个伴儿。